2024年,浮梁生态环境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以“法治护航生态环保”为主线,将依法行政要求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各环节,通过健全制度体系、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监督问责、深化法治宣贯,为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成效
(一)健全制度体系,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部署,与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工作同谋划、同推进、同考核。对照《浮梁县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细化分解法治建设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
完善政策制度框架。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原则,结合生态环保工作实际,健全完善环境治理制度体系。2024年组织召开县环委会会议2次、环委会办公室会议3次,印发《2024年浮梁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推动各项生态环保决策部署法治化、规范化落实。
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在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重大项目推进中,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决策科学合法。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优化执法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动态维护“两库一单”,重新梳理企业数量,调整移动执法平台企业主体名录库,全年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14家次。创新执法方式,推行“非现场执法+精准监管”,采购无人机、多参数气体检测仪等执法设备,办理全市首例无人机非现场取证行政处罚案件,提升执法精准度。
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能力提升行动,选派1名执法骨干参与生态环境部夏季移动源专项监督帮扶,取得全省监督帮扶优异成绩;组织人员参加江西省“天工杯”劳动和职业技能竞赛,获“一河一策一图”实战应用二等奖、知识竞赛三等奖。规范执法程序,执法人员移动执法系统活跃率达100%,累计录入执法信息269条,企业基本信息、现场检查记录填写进一步标准化。
严格规范案件办理。坚持依法执法、公正执法,全年向11家企业下达责改、处罚告知书9份,行政处罚决定书5份、不处罚决定书2份、催告书1份,实施行政处罚8起,移送公安1起,处罚金额65.2万元,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对31家相关企业开展评估,完成26家企业评估工作;开展砖瓦窑、汽修行业、餐饮油烟等专项整治,确保执法有力度、有温度。
(三)强化监督问责,狠抓问题整改落实
从严推进督察整改法治化。将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作为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抓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要求,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信访件整改。2023年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的4个方面13个问题和17件信访件、未纳入督察报告的9个问题,2024年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26件信访件,截至目前仅剩余5个问题和5件信访件未完成整改,整改工作全程依法依规、有据可查。
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规范办理景德镇诉求工单系统、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江西数字信访业务平台等渠道交办事项,全年共接收信访投诉86件,办结84件,办结率97.7%,未发生重大集体越级上访事件,以法治方式化解环境矛盾纠纷。
强化跨区域执法联动。与黄山市祁门县签订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工作协议,召开赣皖昌(阊)江流域联防联控联席会,建立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共同筑牢水生态环境安全法治屏障。配合鹰潭监督帮扶组开展督察整改“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不反弹、不回潮。
(四)深化法治宣贯,营造尊法学法氛围
精准开展企业普法。组织全县涉气企业参加绩效分级及应急减排清单填报培训会,指导62家企业完成清单填报;监督指导4家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公示,在业务培训中融入生态环保法律法规解读,提升企业守法意识。
以示范创建促法治传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与法治宣传深度融合,浮梁县入选2024年度江西省“美丽细胞”建设优秀案例,臧湾乡寒溪村、景德镇金绿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入选美丽村庄、美丽工厂,通过典型示范宣传生态环保法治理念。
强化应急普法教育。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督促19家企事业单位完成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在隐患排查、应急演练中宣传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企业风险防范和依法处置能力。
(五)优化政务服务,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对列入正面清单的项目实行承诺制审批,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2024年共审批建设项目17件,其中环境影响报告表15件、报告书2件,审批过程全程公开透明、依法合规。
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在执法监管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对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依法适用不处罚决定,既守住生态环境底线,又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实现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制度执行效能有待提升
部分生态环保管理制度在基层落实过程中存在“最后一公里”问题,少数企业守法意识不强,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需进一步强化。
(二)执法精细化水平不足
面对复杂多样的生态环境问题,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仍需提升,非现场执法技术应用范围和深度不够,对新型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能力有待加强。
(三)法治宣传针对性不强
普法宣传形式较为单一,多以业务培训为主,面向社会公众、重点行业企业的精准普法力度不足,全民生态环保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一)健全法治化制度体系
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领域政策制度,强化《浮梁县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执行力度,充分发挥县环委会及其专业委员会作用,推动形成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环境治理法治格局。
(二)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深化执法体制机制创新,扩大非现场执法应用范围,加强执法人员专业培训,重点提升新型环境违法行为查处能力。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和文书制作,确保执法行为合法规范。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重点行业专项整治,以法治手段严控污染行为。
(三)深化精准化法治宣贯
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开展“生态环保法治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活动,针对重点行业企业、农村居民等不同群体开展定制化普法。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复核为契机,加大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学法、人人守法、人人护绿”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问题整改法治化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加快推进剩余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信访件整改,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确保全部整改到位。完善问题整改回头看机制,以法治手段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五)优化法治化政务服务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衔接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收市局审批相关工作,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率。健全包容审慎监管机制,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清单,在法治框架内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浮梁生态环境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持续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不断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打造美丽江西“浮梁样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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