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卫字〔2025〕37号
关于对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答复
吴继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名医乡贤回归,助力乡村医疗振兴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卫健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情况
(一)主辟渠道“引才”,让人才多起来。不断完善引才体系,制定卫生人才引进计划,健全人才智力帮扶协作机制。一是推进“名医工程”,县级医院与省内外多家医院达成互助协议,邀请上海仁济医院、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省人民医院、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的专家定期来我县坐诊,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知名三甲医院专家手术和会诊,缓解医院部分专科人才缺乏,并节省患者部分医疗费用。2024年以来已外请各专科专家106人次,开展专科手术90人次,提供胃肠镜检查服务52人次,为群众提供医疗服务专家会诊近412人次。二是柔性引进医疗专业人才。通过合作共建帮扶方式,县妇保院引进医学硕士、副主任医师1名,县中医院引进研究生1名。三是持续深化“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积极发挥对口支援单位专家集中、专业齐全的优势,接受对口支援单位多形式人才帮扶,市三甲医院援助5名医生帮助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及创伤中心建设;市第二人民医院支援儿科、中医科、口腔科3名专家到县妇计中心帮扶。
(二)激活“育才思路”“育才动力”,让人才优起来。充分尊重人才个性,用人所长、容人所短,努力创造宽松、和谐的人才成长环境。一是选派医护技人员近58人赴外地三甲医院进修,同时安排101名医护外出参加短期学习,以提升医护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二是充分利用医联体建设为契机,县总医院安排24名中级以上医务人员下沉各乡镇卫生院,不断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三是认真落实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积极组织968人次参加继续教育等业务学习,促进知识更新,提升专业水平。
(三)千方百计“用才”,让人才活起来。建立完善的人才激励机制,通过正向激励,深度激发专业人才的主观能动性。一是开展“三支一扶”支医大学生的招募工作。二是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积极争取县政府对卫健人才工作的支持,在卫生单位编制空额内,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才。景德镇市事业单位2025年度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选聘高素质人才),申报了8名专业技术岗位和4名选聘高素质人才岗位,实际招聘到岗7名和引进2名高素质人才,已累计招聘183名。县总医院通过人社局新招备案医务人员10名。三是开展免费医学定向生培养工作。2024、2025年免费医学定向生培养4人已在赣南医科大学和江西中医药大学就读,2020年以来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16名医学定向生已正式在我县乡镇卫生院开展医疗工作,随着这批本科人才对我县乡镇卫生院的充实,乡镇卫生医疗队伍将得到一定程度的优化。四是做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现场审核工作,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现场审核236人,护士执业资格现场审核12人。完成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全县卫生高级职称报考资格审核32人,对已通过高级职称考试和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12人申报评审。五是全力保障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妥善解决村医养老生活补助保障问题,稳定基层村医队伍。通过人社局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已陆续上岗,并完成其中3名人员的替补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收集名医乡贤信息。充分利用全县各医疗机构资源、网络资源等收集名医乡贤信息,建立人才资源库。每年通过召开座谈会或邮寄明信片等形式,与乡贤交流思想联络感情,积极组织建言献策,共同谋划浮梁卫生事业的发展。
(二)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优化人才结构,进一步缩小城乡、专业之间人才配置差距,推动卫生健康人才均衡发展,加强与高校的合作,强化与上级医院的协调联系,引进更多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型人才,力争执业助理医师占医师的比例降低到15%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占到75%以上。
(三)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力度。采取“请进来、送出去”方式,邀请专家学者来授课,选派优秀人才到上级医疗机构学习培训,拓宽人才的视野和思路。同时充分发挥总医院人员统筹使用的优势,促进人才在系统内合理流动。力争建立按床位设岗,按岗定编的工作机制,同时完善卫健系统薪酬制度,按照“两个允许”的原则,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薪酬待遇和奖励标准,大力引进人才和留住人才。
附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浮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9月18日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县政府督查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利民
附件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承办单位填写 |
提案者 |
吴继隆 |
通讯地址及 |
浮梁县新昌北路129号 | ||||
提案标题 |
关于做好“名医乡贤回归,助力乡村医疗振兴”的建议 | |||||||
提案编号 |
22 |
办理结果分类 (A、B、C) |
B | |||||
承办单位 |
浮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委员填写 |
办理态度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办理结果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意见建议: 提案者签名: 年 月 日 |
备注:1.办理结果分类标准: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归入“A”类;建议、提案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工作计划将逐步解决或采纳的,归入“B”类;建议、提案所提问题与当前政策有抵触或其他客观原因不能解决的,归入“C”类。2.委员意见建议须本人填写并签名;3.填写完成后,承办单位保留一份存档,一份报县政协提案委,一份报县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