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家的房子建设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因为年久失修导致大面积的漏水,部分墙体还存在开裂情况,之前因为经济原因一直没修复,经过政府的排查后,已经把旧瓦卸了下来,新瓦马上就要换上去了,以后下雨家里就不会漏水了,感谢政府有这么好的政策。”陈永顺感激地说道。

据悉,鹅湖镇自加强村民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以来,快速治理农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有效遏制住房安全事故的发生,压紧压实村组责任,各村对村组内房屋进行定期监测,及时上报疑似新增安全隐患自建房,按照专业技术公司的鉴定结果登记房屋安全情况,实时更新记录自建房动态监测台账,既能保障对已记录隐患房屋的监控,又能确保新增安全隐患自建房能够及时被发现和记录,最大限度降低隐患住房对周边群众带来的潜在安全风险。针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自建房,镇、村做好对危房的防护措施(拉线、挂牌、清退人员)保障安全的同时,全力做到对D级隐患房屋应拆尽拆,C级隐患房屋应修尽修。
“在上级部门的支持与镇、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下,鹅湖镇做到了应拆尽拆、应修尽修,目前已整治43栋安全隐患自建房,其中已拆除销号27栋安全隐患自建房。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加大力度整治剩余隐患住房,尽早达到全镇安全隐患自建房动态‘清零’,为人民群众的住房安全保驾护航。”鹅湖镇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李春华告诉记者。
鹅湖镇的危房改造成果,只是我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民生工程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我县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将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全力推动,确保群众住有所居,居有所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