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规划》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等重要会议精神,是浮梁县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行动纲领,是编制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开展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任务使命,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江西重要指示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全力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落实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以及景德镇市委市政府历次重要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绿色可持续发展,积极服务国家战略,落实全省区域发展新格局要求,配合景德镇建好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打造国家文化交流客厅、国际文化交流名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瓷都。坚持从浮梁县实际出发,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准确把握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江西实践路径,为落实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部署提供空间保障,优化浮梁县国土空间格局,全面提升浮梁县国土开发保护的质量、效率,为浮梁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要素支撑和坚实的空间保障。
三、 规划原则
保护优先、底线管控。坚持保护优先,落实省、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的刚性管控要求和约束性控制指标,统筹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能源安全、水安全底线。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探索构建国土空间规划引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在高水平保护上下更大功夫,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以人为本、提升品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出发,塑造高品质城乡人居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入挖掘自然禀赋和历史文化资源,突出地域特色。科学保障公共服务和公共空间供给,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建设宜居宜业的社区生活圈。
区域协同、融合发展。落实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提出的管控要求,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加强生态共保、环境共治、产业共兴、设施共享。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加强全域全类型用途管制,形成科学合理、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节约集约、高效发展。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保护,坚持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控增量、挖掘存量、盘活流量,将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围绕资源约束与转型发展要求,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建设用地集约水平,促进发展方式由外延式向内涵式、集约型转变。
多规合一、智慧规划。统筹协调政府各部门专项规划和不同领域的空间利用诉求,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立监测评估和预警机制,强化大数据、智能感知数据在规划决策方面的支撑作用。
共建共治、共享发展。加强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发挥专家作用,实现共商共治,让规划编制成为凝聚社会共识的平台。发挥市场配置和政府引导作用,推进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
四、规划范围和层次
本次规划范围为浮梁县行政辖区,包括县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县域层面包括浮梁镇、三龙镇、湘湖镇、寿安镇、鹅湖镇、蛟潭镇、经公桥镇、峙滩镇、瑶里镇、洪源镇、罗家桥乡、西湖乡、王港乡、臧湾乡、黄坛乡、勒功乡、江村乡、兴田乡全部行政辖区,国土面积2851.40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层面考虑市县一体,包含3个镇1个乡,具体包括浮梁镇5个居委会7个村(大洲村、教场村、查大村、旧城村、韩源村、新平村、南程村、万平居委会、城南居委会、城北居委会、城东居委会、城西居委会),湘湖镇1个居委会6个村(湘湖村、古田村、盈田村、双凤村、陈家坂村、兰田村、七四〇居委会),三龙镇1个居委会3个村(双蓬村、三龙村、杨家村、兴龙居委会),王港乡1个居委会1个村(高沙村、大岭居委会),总面积219.99平方公里。
五、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六、规划作用
本规划是浮梁县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行动纲领,是编制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开展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
七、强制性内容规定
文本条目中加下划线部分为强制性内容,须在实施中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