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为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县政府办公室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细化梳理,明确了主要责任单位、责任人。经2019年4月15日县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工作任务内容,逐项制定实施方案或计划,列出完成时限,明确责任人。
二、各责任单位要通力合作,齐心协力完成工作任务。一项工作涉及几个部门的,排在第一的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协调确有难度的,按程序报县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协调。
三、各责任单位要在每季度末将落实情况按时报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将定期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其中,为民办10件实事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按月报送。县政府督查室将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视察民生事项进展情况,定期督查,有关结果视情在媒体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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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