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成品油违法经营活动,切实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江西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实施办法》和《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景府办明【2019】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清理整治无证经营、非法经营、违法运输和违法储存成品油行为,消除成品油市场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遏制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通过深入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管理长效机制,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确保我县商贸流通领域繁荣、健康、有序、安全的良好态势。
二、组织机构
成立浮梁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郑伟秀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郑利成 县商务局局长
胡静礼 县商务局副局长
黄家乐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朱云生 县交运局副局长
王海峰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曹 坚 县发改委副主任
庄顺良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张宏政 县住建局副局长
高洪球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朱俊彦 县税务局副局长
黄 平 中石化浮梁县分公司经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郑利成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点及责任分工
(一)重点打击及防范非法油品进入我县。强化高速公路、国省道入口管控,加强对进入我县运油车辆检查,重点查验成品油出库单、发票和油品质量,严禁非法油品流入我县。(县公安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配合)
(二)重点查处车辆非法运输、经营成品油行为。严厉打击无资质擅自从事成品油运输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非法流动加油车和非法改装油罐车经营成品油行为;查处有资质车辆运输、经营非法油品行为。(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三)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非法加油站点。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加油站点,严厉打击矿山、工地私设私存储油罐等从事成品油经营行为。(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税务局等部门配合)
(四)重点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销售非达标油品行为。检查企业销售、购油渠道,查处销售非达标油品、价格违法等行为;查处企业安全管理不合格行为;查处成品油储运销的环保违法行为;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偷逃税款、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县商务局牵头,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环保局等部门配合)
县商务局牵头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我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县公安局负责全力保障专项整治工作安保工作,依法打击抗法和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的查处工作;中石化浮梁石油分公司负责指导下属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积极提供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相关线索。
四、整治时间
专项整治工作自2019年1月开始,至2019年5月底结束,为期5个月,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和摸查阶段 (1-2月)。县政府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专项行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对辖区内成品油市场进行全面集中拉网式排查,建立台账,向社会发布专项整治通告,限定相关单位和人员于2月15日前主动停止违法行为、自行拆除相关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本单位、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于2月底前报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全面集中整治阶段(3-4月)。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摸底排查情况,按照从严、从快的要求,重拳出击,依法集中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封、扣押、没收非法经营的成品油及相关违法工具和设备。对在限定期限内主动停止违法行为、自行拆除相关设施、消除安全隐患的,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整治过程中妨碍执法、暴力抗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惩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总结巩固提升阶段(5月)。对前一阶段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回头看”,对责令停业整顿、关闭取缔以及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经营主体逐一复查。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查找梳理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疑难重点问题。专项行动结束后,各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于6月2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责任意识,按照本方案明确的整治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成立本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制定具体的整治重点实施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强化经费保障,切实组织开展好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本辖区成品油市场集中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有关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强化督促检查。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时间节点,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每月通报进度,对开展整治工作思想不重视、落实不到位、整治效果不明显的,以及对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混乱、违法违规行为突出、多次打击成效不佳的,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对因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造成事故以及谎报瞒报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注重宣传引导。要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舆论压力,积极营造不敢违法、不想违法的社会环境。要建立健全举报和受理制度,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以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健全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不断加大监管力度,持续打击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县商务、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参照省商务厅批复的《浮梁县成品油零售企业(加油站)“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布点要求,创造条件早布点,满足偏远无加油站地区群众生产、生活用油需求。对专项整治中列入“黑名单”的问题企业,要逐一查、反复看,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经营成品油行为反弹,巩固和保持专项整治成果。
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建立工作情况月报告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于每月月底前,将本地本部门本月工作情况报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报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