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动查大土地遗留问题妥善处置,根据《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浮梁镇查大村土地交易问题综合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浮办发[2018]20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现通告如下:
一、所有在查大一期、二期红线范围内(具体范围见附图)购买土地者(含已建房未办手续的),必须在2023年11月15日上午12:00前到浮梁镇查大村土地遗留问题推进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推进办”设在县体育馆一楼;联系电话:17379831008、13907981033)。
二、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未开工建设的空地依法认定为非法交易并按此处理;已开工建设但未完工和已完工的建筑物依法认定为非法建筑物,依法予以拆除。
三、权属存在纠纷的地块“一事一议”,并适当延长受理时间。
四、以上行为当中,如有涉及公务人员违纪违规违法等问题的,由镇党委移交县纪委、县监委处理。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