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全县机构改革,重新组建浮梁县林业局,浮梁县林业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拟订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地方性政策、规划,并组织 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湿地、草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 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地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 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植树 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 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县森林、湿地、草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 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全县林地 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监 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地草畜平衡和草地生态修复治理工 作,监督管理草地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 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 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县防沙治沙工作,组织开展沙化土地 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 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 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 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 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 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 护地规划和相关实施方案。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 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 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 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地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县集 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改革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 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 营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订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和推动 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法负责对全县林区林业专用公路的管 理。拟订林业和草地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开展相关林 业产业地方标准的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 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全县国有林场改革、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 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 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 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 和草地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林业和草地有 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 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 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 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一)承担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林业企事业单位的森林采伐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监督管 理工作,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十二)负责林业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 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十三)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 业和草地预算内投资,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全县林业 基本建设工作,组织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 地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地生态补偿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林业系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林业 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在县内履约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县林业局要切实推动林业生态文明体制 机制创新,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大力推进国土绿化:加强森林、湿地、草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
运转工作。承担党建、宣 传、信息安全、保密、督查、信访、综治维稳、普法、党务政务 公开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工资工作。负责节能减排工作。承担县人大和县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拟订林业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指导林业队伍建设。负责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 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负责人:洪顺华 联系电话:0798-2626691
(二)造林绿化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起草全县国土绿化有关政策,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全 县林下经济发展。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森林苗圃、乡村风景林的建设。指导县国有林场改革、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地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 术推广工作。负责草地草畜平衡和草地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 管理草地的开发利用。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 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防沙治沙重点生态工程。承担县绿化 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人:孙桷芳 联系电话:0798-2622023
(三)政策法规和森林资源管理股(县林长制办公室、政务服务股)。
提出全县林业和草地生态建设的政策建议。拟订森林 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指导监督林 木凭证采伐、运输。承担县林长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基层林业 站的建设和管理。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 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 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承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相关工作。 指导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指导全县林业专业合作经济 组织建设。指导、协调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承担林业 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的有关工作。负责林业行政审批等相 关工作。拟订全县林业产业建设、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 政策。组织拟订全县林业产业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 产品质量监督。负责全县林业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 协调林业企事业单位的森林采伐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中的安 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承担森林、湿地、草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承担全县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 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 估。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 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 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监督管理自然保 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 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议并按程序报批, 组织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 重遗产的申报。承担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在县域内 履约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地灾害 综合防治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地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方 案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宣传教育、防火巡护、火源管理、 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编制林业和草地有害生物防治规划并指导 实施。指导林业和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
负责人:郑峰 联系电话:0798-2622016
(四)计划财务股。
拟订林业和草地的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承担全县林业投资项目审查报批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项目 投资、部门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相关项目实施。组织生态 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计划财务 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编制、组织实施部门预算和预算绩效 管理。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国有资产和信息统计。指导全县林业基本建设工作,组织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
负责人:王媛 联系电话:0798-2622019
三、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胡更生:主持党政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银坞林场场长徐四旺:全面主持银坞林场工作;
党组成员刘天平:负责国土绿化、林木种苗、林业科技推广、油茶种植培育、林业产业、森林康养、招商引资、乡村振兴、“两山”转化、林业碳汇、国有林场建设、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分管局造林绿化股,协调县银坞林场、县银坞林业生态资源有限公司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树敏:负责党建、组织人事、武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林长制、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政策法规、林地林木资源监测、森林防火、安全生产、林业行政审批、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分管组织人事、武装;局政策法规和森林资源管理股、局森林防火办公室、局综治中心、局驻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县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联系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汪录全:负责信息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营商环境、林地管理、森林保险、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自然保护地管理、高质量考核、行政管理、系统内国有资产管理、林业项目投资管理、财务审计、统计、工资、社保医保工作。分管宣传、意识形态,局党政办公室、局计划财务股。
县林业经济发展中心主任郑峰:主持林业经济发展中心政务工作。
一级主任科员张长焰:负责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司法、信访、山林权属纠纷调解、林权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分管局机关党委,负责联系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二级主任科员付志坚:负责统战、老干部、工青妇、驻村帮扶、提案办理工作。
三级调研员汪国良:协助党组成员刘天平负责营林生产、林业产业等工作。
七级职员钱武流:协助张树敏副局长负责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协助二级主任科员付志坚负责局工会工作。
八级职员洪顺华:协助副局长张树敏负责县林长办公室工作。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浮梁县朝阳中大道21号
工作日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30—17:30
联系电话:0798-2626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