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县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根据县委办 县政府办《关于印发浮梁县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浮办字[2024]35号)文件,重新调整浮梁县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规范性文件,落实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政策。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全县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农民承包耕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的帮扶政策,组织开展定点帮扶、社会帮扶,负责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全县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五)负责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进乡村民宿产业发展,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全县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全县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各产业发展的政策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协调“菜篮子”工作,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全县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七)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全县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八)负责全县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九)负责农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牵头负责农业污染源头减量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全县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农药、肥料、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一)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监测、报告、发布农业灾情,组织农业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指导全县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二)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全县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三)参与拟订全县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全县农业农村科技进步,推动全县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应用技术研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指导全县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和农技推广工作。参与县级农业科技项目绩效评价。负责全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四)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承担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国内交流合作。
(十六)统筹管理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按照法律法规依法赋予的执法职责和范围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指导各乡镇农业行政执法工作。
(十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粮食流通管理的法律法规,起草全县粮食流通管理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流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八)承担全县粮食流通的宏观调控工作。指导协调地方储备粮管理,负责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负责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及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政策性粮食供应及军粮供应与管理。研究提出全县生活救灾类粮、油储备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和粮食流通有关标准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县粮、油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人秘与规划财务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机要、保密、综治、维稳、信访、双拥、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文明城市创建、综合性会议、统筹协调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牵头开展新闻宣传、平安建设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全县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提出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的实施建议,研究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组织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项目建议和设施农业发展的实施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参与农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信贷担保的政策制定。组织农业农村项目验收和绩效考核。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及工程招投标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二)执法监督与科教生态股。组织起草农业农村、粮食流通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查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合同、重大行政决策等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和粮食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等相关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农业农村行政许可、行政备案工作。负责农业、粮食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粮食综合执法行为监督。参与拟订农业科技创新发展、农业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务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农业科技进步和科技支撑乡村振兴,推动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农业科技体制改革与创新工作。指导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工作,指导全县农业推广体系建设和技术推广工作,推动农科教结合和产学研协作。指导全县农业教育。监督管理全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全县农村农业资源环境体系建设,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指导全县农用地(除林地草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的环境保护和管理。牵头指导秸秆综合利用。负责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承担全县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三)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股。组织开展农业农村改革问题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耕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监督管理,推动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组织开展示范创建和监测。
(四)乡村产业发展股。提出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县乡村产业发展,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起草促进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和评定工作。指导开展全县农村创业工作。指导全县农业系统开放型农业及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推进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县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全县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承担农业统计、农业农村信息化、数字乡村发展有关工作。承担农业领域涉外和对台事务。
(五)乡村建设和社会事业促进股。协调推进全县乡村建设行动。负责拟订全县乡村建设规划、乡村建设县级任务清单并组织实施。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开展农村社会事业问题调查研究。推进全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推动农村文化发展和移风易俗,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农民工就业工作。
(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和风险交流等有关工作。指导农业质 量体系认证管理和绿色、有机等优质农产品发展,承担培育地理标志农产品有关工作。
(七)种植业和种业管理股(农药管理股)。监督管理粮食种植。组织实施种植业、农药管理、肥料管理、植物检疫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起草全县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指导种植业实用人才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组织实施农作物种业、畜禽种业、水产苗种、牧草种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起草全县农作物种业、畜禽种业、水产苗种、牧草种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全县种业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全县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开展良种科研攻关。负责全县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起草全县农垦事业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督促检查国家、省、市和县有关农垦政策的贯彻落实。指导全县农垦体制改革、农垦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资源开发利用。指导农垦系统开展现代农业示范建设。负责农垦信息统计。负责农垦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农垦实用人才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
(八)养殖业管理股。组织实施畜牧兽医管理、渔业渔政渔港、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起草全县畜牧、饲料饲草、畜禽屠宰行业、兽药、兽医器械行业、兽医事业和渔业渔政发展政策和规划。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责动物疫病防治和疫情管理工作。负责动物卫生监督,组织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动物防控条件审查、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管理。组织实施畜牧、饲料饲草、畜禽屠宰、动物卫生、兽药与兽医器械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负责兽医人员、动物诊疗机构管理,指导全县畜牧兽医体系建设。负责动物原微生物与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兽医兽药相关实验室管理。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和标准化生产,促进休闲渔业发展。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全县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指导水产技术推广、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等工作。指导全县渔业安全生产。指导畜牧兽医行业、渔业实用人才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
(九)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股。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指导全县新增耕地质量鉴定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起草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组织实施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农机跨区作业。组织实施农机安全监理,指导全县农机作业安全和农机监理体系建设。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
(十)粮食业务管理股。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粮食流通管理的法律法规,起草全县粮食流通管理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流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承担全县粮食流通的宏观调控工作。指导协调地方储备粮管理,负责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负责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政策性粮食供应及军粮供应与管理。研究提出全县生活救灾类粮、油储备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县级投资项目。拟定全县粮、油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有关地方标准、粮食地方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建立健全粮食储备责任追究机制,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检查。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十一)监测考核股。承担防返贫监测和考核工作,负责帮扶对象动态管理。承担全县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常态化监测和考核有关工作。负责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暗访督导及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关重大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二)帮扶协作股。研究提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组织起草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帮扶政策,指导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协调推进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户小额信贷,推动脱贫劳动力就业,指导开展有关技能培训。参与协调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和培训,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承担帮扶协作有关具体工作。协同推进帮扶对象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保障等工作。拟定全县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管历年乡村帮扶产业项目。承担消费帮扶工作。推动革命老区帮扶和乡村发展,协同推进民族村发展。
三、领导信息及分工
朱棉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分管武装、机构、人事、计划、审计、统计工作。
朱礼平(局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组长):主持驻局纪检组全面工作。
俞长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党建、组织、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宣传、财务、统战、创文巩卫、保密、高质量考核、政务公开、综治、信访、老干部、职称评聘、专家组、工会、种植业、种业、养殖业、渔业、农技推广、农药生产经营、农机管理、农村经营管理、农垦管理、农业农村改革、农业防灾减灾、农业安全生产、综合调研,协助局长分管机构、人事、计划、审计工作,具体分管农技推广中心、人秘与规划财务股、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股、种植业和种植业管理股、养殖业管理股、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股。
王恩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农业执法、粮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三品一标”工作,具体分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粮食业务管理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县粮油收储公司、高标办、联系驻局纪检组。
王丽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移风易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新农村建设、乡村治理、高素质农民培训、挂点帮扶、乡村产业帮扶工作,具体分管乡村建设和社会事业促进股、帮扶协作股。
叶 林(局党组成员):主持县茶产业发展中心全面工作,分管现代农业、休闲农业、农业产业化、惠农信贷通、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具体分管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乡村产业发展股,负责茶产业复兴工作组工作。
汤梦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共青团、妇委会、卫生与计划生育、科教、农业普法、生态循环农业、农业清洁生产、营商环境、综合法规、人才、一村一名大学生、监测与考核工作,具体分管执法监督与科教生态股、监测考核股。
徐高润(三级调研员):协助分管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
许旭升(县委农办专职副主任):分管县委农办日常工作,协助分管农经、宅改、农垦工作。
朱查开(一级主任科员):协助分管养殖业、渔业工作,协助分管养殖业管理股。
汪春文(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分管信访、老干部、统战、工会工作。
陈玉齐(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分管粮食收储、流通,协助分管粮食业务管理股、县粮油收储公司。
徐兆明(三级主任科员):协助分管现代农业、休闲农业、农业产业化、惠农信贷通工作,协助分管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局乡村产业发展股。
陈勤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专职副队长):主持局机关委员会全面工作,协助分管党建、组织、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宣传、综合调研、统计工作,协助分管局人秘与规划财务股。
各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浮梁县高岭北路37号
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工作日:9:00-12:00 13:30-17:30
联系电话:0798-2626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