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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领导分工及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信息
发布时间: 2024-04-01 来源: 江西人社 访问量:

根据《浮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浮办字〔2019〕39号)和《关于调整县人社局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浮编发〔2021〕67号),组建浮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规划、政策法规;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县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负责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相关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养老、失业、工伤及其补充保险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等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全县表彰奖励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参与县级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非公有企业人才、农村乡土人才选拔认定和培养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人员(不含科级)和企业人员因公出国(境)政审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拟定绩效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开展绩效管理业务培训,指导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十三)加强全县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全县人社公共服务业务培训,指导各乡(镇)抓好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对全县各级人社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考核评价。

(十四)负责全县组织实施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十五)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国际交流和合作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国际交流和合作工作。

(十七)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关职能。

(十八)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秘书股(政务服务股、财务基金监督股)。

协助局领导对局机关政务、事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公共关系、机要交换、信息与宣传、建议提案办理、文书档案管理、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局资产和机关后勤、信息化建设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人员(不含科级)和企业人员因公出国(境)政审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调研工作;承担相关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文稿的审核把关;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和政策法规宣传工作;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规章制度,落实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人民群众提出的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建设;承担“放管服”改革有关职责;负责政务服务网的事项办理过程中的电子监察工作;负责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管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整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目录;负责制定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负责全县人社系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综合统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汇总编制本局管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经费)的预决算;贯彻执行国家、省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社会保障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运营和就业资金、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负责全局财务工作。

负责人:阮锋

联系电话:0798-2626329

(二)事业单位人事股(人力资源市场股)。

研究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核准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的调配和新进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聘用制干部续聘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管理工作;指导有关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研究制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奖惩体系,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负责全县表彰奖励(不含党内和军队表彰,下同)的综合管理工作;承担以县政府名义单独或联合进行的奖励表彰工作的审核及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荐评选国务院工作部门和省、市政府工作部门系统表彰奖励人选、县政府工作部门系统表彰奖励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政策指导、统筹协调、审核备案、监督检查的日常工作;拟定我县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的待遇规定和帮扶办法,组织享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待遇人员休假疗养。负责绩效管理工作,对绩效管理单位完成绩效目标的进度、质量和效益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考评;承办县政府任免人员的有关任免事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县政府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宣誓。参与拟订全县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有关人才工作综合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贯彻执行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资质、从业人员资格标准,负责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设立的审核,培训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依法管理全县人力资源市场,负责大型人力资源交流会的审核;拟订全县特殊需要人才、人才异地引进的调配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三支一扶”人员的招募和管理工作。

负责人:胡睿

联系电话:0798-2621975

(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浮梁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股)。

贯彻落实全市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全县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拔尖人才的申报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相关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试工作;组织和指导非公、企业乡土人才选拔认定和培养工作;承担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负责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拟订职业技能培训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管理和激励政策;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职业分类制度、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鉴定政策,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的审核;综合管理全县工人(含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负责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培训机构设立的审核,指导相关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指导职业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人:曹志平  张玉琴

联系电话:0798-2621972

(四)工资福利股。

贯彻实施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工作;管理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审核办理有突出贡献专家延期退休手续。

负责人:汪萍仙

联系电话:0798-2621971

(五)劳动综合股(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及其实施规范,指导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制度;拟订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综合管理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拟订全县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指导本县劳动标准制订工作;负责驻县企业和县属企业相关业务工作。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检查督促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明确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伤保险政策法规;拟订全县工伤保险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伤保险经办业务,贯彻落实工伤人员各项待遇政策;负责工伤医疗定点医院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伤事故调查及工伤认定;承担全县工伤等级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督促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做好工伤预防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工伤保险事故预防费用提取;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工伤鉴定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人:郑淑萍

联系电话:0798-2626005

(六)就业失业和养老保险股。

拟定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参保人员到龄退休审批;拟订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城镇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拟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拟订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负责社保卡制发工作。拟订全县就业、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县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及失业保险相关项目政策、制度和管理办法,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和监督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指导监督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指导监督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业务工作;参与拟定全县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定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负责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和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认定;拟订全县农民工工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贯彻执行农民工相关政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承担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具体工作。

负责人:朱铮张玲

联系电话:0798-2626658

三、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

(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负责人:郑淑萍

联系电话:0798-2621978

(二)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贯彻落实就业和再就业政策,并对全县就业和再就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负责下岗失业人员等就业和再就业培训工作;负责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援助、劳务输出等工作;负责小额贷款的审查和认定;指导县内劳动保障事务所等工作。

负责人:王俊

联系电话:0798-2623169

(三)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辖区内参保单位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的征收、管理、审核与拨付工作;承办辖区内参保单温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职工保险关系转移,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续保等工作。

负责人:李吉良

联系电话:0798-2627484

四、领导分工

(一)张金虎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局全面工作,分管工资福利。

(二)李雪锋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秘书股、职业能力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机关后勤等。

(三)陆振顺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人事人才、干部调配、政务服务营商环境、综合考核等。

(四)郑淑萍    党组成员、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

分管党建、组织、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等。

)徐立新    二级主任科员

分管综治信访、平安建设、财务与基金监督等。

五、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浮梁县新昌南路388号浮梁人社大楼

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工作日:9:00—12:00    13:30—17:30

联系电话(传真):0798-2626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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