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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60025/2023-05477
浮梁县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29 来源: 县政府办 访问量: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浮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浮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地址:朝阳中大道 45号;联系电话:0798-2629970;邮编:3334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浮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主动公开方面。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8526 条,归集整理并主动公开各类规划5个,多形式公开政府常务会议21次,发布政府和政府办公室文件138件、解读政策23件、政府公报4期,开展在线访谈活动6次,开展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举措意见征集6次。按时发布各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2021年部门决算,及时办结“我向省长建言”转办件4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30件,前中线上22件,线下8件,全部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受理线上咨询39次,答复投诉10次,群众非常满意度100%。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制度,加强会商研判和合法性审查,持续提高办理答复质量。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围绕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按照“五公开+重点领域”的形式进一步优化细化栏目设置,规范有序发布各类信息。搭建文件库,集中公开国家、省、市、县文件,解决了长期以来文件发布杂乱、查询繁琐的情况,单独设立规范性文件栏目,有效解决行政规范性文件底数不清、获取不便等突出问题。

(四)平台建设方面县政府网站完成了无障碍改造IPv6改造。依托基层政务公开“十县百乡”示范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提升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进一步加大对政务新媒体监测检查力度,全年清理僵尸账号12,进一步破除“指尖上的形式主义”。

(五)监督保障方面。制定印发《2022年浮梁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浮梁县基层政务公开“十县百乡”示范点创建方案》,提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具体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建议。2022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制定2022年度浮梁县政务公开高质量考核细则,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加分项、扣分项,压实各部门公开主体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1

0

4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2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5.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0

0

0

0

0

0

3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9

0

0

0

0

0

2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0

0

0

0

0

0

3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政策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仍需进一步深化,重大决策预公开还需进一步规范

下一步,将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对出台的政策文件进行深入解读、多形式解读、多角度解读;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重点领域栏目信息内容充实规范;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预公开机制,有效回应公众关切,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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