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县政府 > 规划信息 > 专项规划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60025/2023-06835
浮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2021-2030年)
发布时间: 2023-02-03 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里,而且里面应该主要装中国粮;强调要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坚定不移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李克强总理对发展粮食生产、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力支撑了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的提升。

2019年1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要求结合国土空间、水资源利用等相关规划,修编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农田建设规划体系。2021年8月27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批复》(国函〔2021〕86号),明确全国到2025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0.75亿亩、累计改造提升1.05亿亩,到2030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2亿亩、累计改造提升2.8亿亩。

为落实国办发〔2019〕50号文件精神,我省印发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粮食主产区地位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14号),要求对接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修编省、市、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规划》以2013年《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和“十二五”时期以来各地实践为基础,对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等相关规划,借鉴了有关部门近年来相关工作成果和研究结论。《规划》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分析了当前浮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的形势,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建设分区和建设任务、建设监管和后续管护、效益分析、实施保障等,是指导浮梁县科学有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南。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30年。

附件:浮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