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乡(镇)
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赣府厅发〔2021〕31号)文件要求,为实施乡(镇)法定行政权力事项,完善乡(镇)行政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有效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制定和公布《浮梁县乡(镇)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权力清单
对照《江西省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92项权力事项清单,涉及我县乡(镇)法定行政权力事项共88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6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权力-初审12项、其他行政权力-备案4项、其他行政权力-行政调解6项、其他行政权力-其他39项。各乡(镇)政府要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对照权力事项清单,结合实际,认领、编制、公布本地区法定行政权力清单,行使权力要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二、加强权力运行监管
各乡(镇)政府要建立健全行政权力运行、保障和监督机制,编制权责清单和办事指南,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权力运行监督管理,确保权力运行安全、高效。要按照规范、高效、公开、便民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县直相关职能部门要协同配合,加强对乡(镇)业务指导,帮助指导乡(镇)政府做好权责清单、办事指南编制等工作。
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委编办、县司法局牵头,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在2022年6月底前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权力运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帮助乡镇提升履职行使权力的能力,检查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三、实行动态调整管理
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职责调整等变化情况,对乡(镇)法定行政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和完善法定行政权力事项。乡(镇)政府行政权力清单的调整,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经有关部门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附件:浮梁县乡(镇)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