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浮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浮梁县土地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切身利益,建立健全征收土地工作长效机制,按照江西省新修订的《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明确土地征收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特制定《浮梁县土地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一、政策背景
2022年3月29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江西省土地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而我县征收制度文件还是2012年的,与现行政策法规不一致,为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现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政策。
二、起草经过
为确保办法合法、合规,我局于6月27日传送《关于征求<浮梁县土地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初稿)意见的函》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相关部门,并汇总反馈意见。修改后报县政府审核,经县政府第43次常务会通过,8月7日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浮梁县土地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浮府字〔2024〕77号),规范了我县土地征收程序及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明确了我县征收的原则以及适用范围。
三、主要内容
本次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全文共二十二条,前四条主要是本暂行办法拟定的法律法规依据、征收的原则以及适用范围;第五至七条明确了土地征收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第八至十五条进一步规范了土地征收程序及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保障被征地单位的合法权益;第十七及十九条继续沿用了2012年《浮梁县土地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条款,对土地分户丈量弥补5%丈量误差以及对乡(镇)按照征地用途给予1000元/亩(工业用地)、3000元/亩(城市设施用地)、5000元/亩工作经费(经营性用地)。
解读单位:浮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