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府字〔2025〕23号
浮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浮梁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推进试点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浮梁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5年6月4日
浮梁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
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方案
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是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基础工作。根据省、市工作部署安排,为切实抓我县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试点工作方案。
一、试点范围和基本情况
(一)试点范围:景德镇市浮梁县
(二)基本情况:一是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浮梁县城距景德镇市中心城区仅6公里,县域总面积2851平方千米,下辖10个镇(含洪源镇)、7个乡,常住人口共28万人。已初步形成以现代陶瓷、通用航空、新材料为主导的“3+N”工业产业体系、以茶叶为龙头的农业产业体系和以全域旅游为主体的现代服务业体系,2024年,浮梁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0.96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64757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189元。2019年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县140个行政村全部成立了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二是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成情况。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共完成147个行政村登记工作及耕地外业测绘任务,经二次公示无异议,并已顺利通过省、市级验收。登记颁证完成147个行政村,登记颁证数4.52万户,已向农业农村部汇交数据并通过人工自检,完成147个行政村土地承包数据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建设档案室50平方米。峙滩镇,蛟潭镇舍埠村、洛溪村,兴田乡潭口村、朱家村因涉及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水淹区暂未确权。三是具备开展整县推进试点的工作条件。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均为30年,到2027年12月31日终止。浮梁县人民政府于2025年2月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的县级工作协调机制,制订了《江西省浮梁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为提前谋划、有效破解延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提供政策依据和组织保障。
二、试点内容
(一)摸底调查承包现状。一是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农户家庭人口及承包地变化情况。二是整户消亡、外嫁女、五保户、全家进城落户以及整户无地等情况。三是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情况。四是村集体土地利用现状和机动地等情况。五是农户对延包的意愿及想法。六是承包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等。
(二)依法依规开展延包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探索农村土地二轮延包试点的一般程序。包括:成立机构、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实施延包方案、开展调查、审核公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等。在此基础上,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土地承包数据库管理系统、整理归档等,形成规范可行的操作流程,确保二轮延包试点有序推进。
(三)需解决的主要问题。试点主要探索解决以下具体问题:一是探索直接顺延的条件和具体办法。加强政策宣传引导,让全县干部群众充分领会中央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精神内涵,充分认识开展二轮延包试点的重大意义,拥护和支持延包政策,确保绝大多数农户直接延包。二是探索实施“大稳定、小调整”的具体办法。对个别村因自然灾害毁损等特殊情形导致群众普遍要求调整土地的,探索调整土地的“特殊情形”范围、限定条件以及具体程序、办法。三是探索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跨村组跨乡(镇)的出嫁、离婚、丧偶妇女等特殊群体承包地延包路径。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探索不同情形下的延包路径;外嫁女、离婚妇女、入赘婿,按照既不“两头占”,也不“两头空”的原则,充分保障该群体的承包权益,探索不同情形下的延包路径。四是探索整户消亡土地收回和发包机制。研究提出整户消亡户的界定范围,探索整户消亡户土地收回办法以及收回土地处理办法。全家进城落户的,充分考虑各村人地矛盾突出问题,以协商自愿方式解决该特殊群体土地延包问题,探索不同情形下的延包路径。五是探索土地经营权流转与延包的有效衔接方式。二轮承包地到期后,从保护流转双方权益以及激励流入方持续投入的角度出发,探索土地经营权流转与延包的有效衔接方式。六是探索整县推进人力物力保障路径。充分利用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成果,在保障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工作成本。在全县选取两个村作为试点核算各阶段工作经费需求,测算出整县开展土地二轮延包试点费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大财政预算资金保障等措施。七是探索建立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机制。探索建立土地承包合同网签、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更新和日常变更机制。八是探索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序衔接的路径。探索建立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信息共享化机制,实现数据共享。
三、进度安排
锚定2027年12月31日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节点,倒排时序,工作推进安排如下:
(一)工作准备(2025年4月1日—5月31日)。全面安排部署二轮延包试点工作,成立县、乡、村三级组织机构,对乡村两级干部、群众代表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政策水平和执行能力,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摸底调查(2025年6月1日—8月31日)。针对二轮承包以来人口、承包地等变化情况;整户消亡、全家进城落户及整户无地情况;村集体土地利用现状和机动地情况;存在的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等进行摸排,收集整理相关资料。
(三)宣传动员(2025年9月1日—9月30日)。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让全县干部群众了解改革、拥护改革、参与改革,形成浓厚工作氛围。
(四)制定政策(2025年10月1日—11月30日)。针对摸排发现的问题,逐项认真研究,广泛征求意见,逐一明确整改举措,报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及专家组审核把关。
(五)制定方案(2025年12月1日—2026年2月28日)。制定出台县级二轮延包试点具体政策措施,各乡(镇)、村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措施,拟定二轮延包试点方案,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乡(镇)协调机制审议通过。
(六)实施推进(2026年3月1日—5月31日)。2026年3月1日开始在全县162个行政村全面开展二轮延包试点推进工作,组织各村核实承包方家庭成员信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信息,核准地块信息,履行公开程序,建立工作台账,签订新一轮土地承包合同,完善登记簿、权证、信息系统等。
(七)资料归档(2026年6月1日—12月31日)。对全县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完善,对工作形成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八)梳理总结(2027年1月1日—3月31日)。对试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成熟的经验做法和政策措施,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同时,做好迎接国家和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开展评估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各乡(镇)于2027年1月31日前向浮梁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协调机制上报工作总结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副书记黄爱喜同志为组长,农业农村、司法、财政、自然资源、档案、妇联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浮梁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协调机制。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承担协调机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各乡(镇)参照建立相应规格工作推进机制,各村分别成立专门工作协调机制。
(二)压实工作责任。浮梁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协调机制负责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定期听取试点工作汇报,分析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审议各乡(镇)试点村具体延包方案,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协调机制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培训动员,督促落实。乡(镇)实行主要领导包村,落实工作人员,维护农村稳定。村负责组织实施和防范化解矛盾纠纷。
(三)保障试点经费。积极向上级申请资金支持,加强县级财政预算保障,做好宣传、发动、培训、承包合同、证书印制等各项工作,不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同时,切实强化试点工作经费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方向,努力降低工作成本,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四)严肃工作纪律。试点工作坚持封闭运行,不对外宣传报道。严守法律底线,积极应对、妥善处理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大问题及时上报请示,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
(五)加强信息反馈。各乡(镇)及时做好总结和工作反馈,每月向试点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以及相关建议,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协调机制定期召集联席会,专题研究,统筹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加强督导,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