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府字〔2024〕75号
浮梁县人民政府
关于袁浩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共浮梁县委浮干字〔2024〕25号文件精神,经2024年7月23日县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袁浩同志任浮梁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
林卫强同志任浮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浮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城中队中队长职务;
王丽花、汤梦婷同志任浮梁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其浮梁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卢红辉同志任浮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浮梁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刚同志任浮梁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彭婧同志任浮梁县大数据中心八级职员,免去其浮梁县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吴建平同志任浮梁县大数据中心八级职员,免去其浮梁县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八级职员职级;
郑淑萍同志任浮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八级职员,免去其浮梁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飞同志任浮梁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郑新苗同志任浮梁县市政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鸿莺同志任浮梁县市政服务中心七级职员,免去其浮梁县市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202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