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县政府 > 法规文件 > 文件库 > 县政府文件
信息索取号: 014560025/2024-25234
《浮梁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八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浮府字[2024]87号)
发布时间: 2024-11-18 访问量:

浮府发[2002]1号




浮府字〔202487



浮梁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收回宗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加快我县发展,促进县域经济繁荣,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盘活国有存量土地,同意由县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对以下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予以收回,具体为:

1.位于浮梁县浮梁大道南侧、友善路东侧,电子监管号为3602222023B00115,面积101.04亩;

2.位于浮梁县瓷园路北侧、体育东路西侧,电子监管号为3602222023B00079,面积62.62亩;

3.位于浮梁县城西城区(景北出口),电子监管号为3602222021B00701,面积31.16亩;

4.位于浮梁县三大公路西侧,电子监管号为3602222014B00671,面积56.45亩;

5.位于浮梁县三大公路西侧,电子监管号为3602222014B00650,面积62.2亩;

6.位于浮梁县老年大学东侧,电子监管号为3602222021B00505,面积15.07亩;

7.位于浮梁县老年大学东北侧,电子监管号为3602222021B00688,面积17亩;

8.位于浮梁县滨江东路南侧(郭家洲),电子监管号为 3602222021B00676,面积26.83亩。


20241111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