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府办字〔2025〕35号
浮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浮梁县不动产登记窗口延伸至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现将《浮梁县不动产登记窗口延伸至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5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浮梁县不动产登记窗口延伸至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乡村振兴战略,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解决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问题,实现“就近办、便捷办”的工作目标,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农村村民自建房管理办法》(第262号令)及《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向乡镇延伸服务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函[2024]3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延伸窗口,优化办理流程,减少群众跑动次数,推行“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表申请、限时办结”的办理模式,解决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房地一体)、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耕地)等不动产登记时间长、跑腿多等问题,让老百姓办事便捷高效、暖心爽心,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工作任务
1.将不动产登记延伸窗口至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做到有专人、有设备、有系统、有制度,确保办事群众办理登记方便。
2.延伸窗口工作人员要做到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避免群众“来回跑”。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施行“AB岗位制度”“不动产登记信息保密制度”“服务好差评制度”“投诉处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问题反映及解决机制”。
3.延伸窗口要在显著位置公布相关法规政策、收费标准、办事流程、收件清单、办理时限等信息,方便群众查阅和了解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政策要求。
4.鼓励将农民建房审批、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一窗联办”。
5.不动产登记系统部署到延伸窗口,要做好业务权限管理和数据保密管理。纸质收件资料及时向县不动产登记机构移交归档。
三、工作职责
1.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在本辖区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专窗、专人、专岗,受理不动产登记延伸窗口业务,配备登记专用电脑、高拍仪(扫描仪)、A4打印机、A3针式打印机各一台。乡镇延伸窗口主要负责辖区内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房地一体)、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受理、登记初审、资料提交、登记公告、登簿、缮证、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发放、登记档案整理移交等工作。
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相应登记审核、档案收集归档等工作。建立常态化“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等工作。
3.县林业局负责延伸窗口推送的涉林权类登记业务的初步审核、推送等工作。对延伸窗口林权类业务进行指导。
4.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延伸窗口推送的涉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登记业务的初步审核、推送等工作。对延伸窗口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类业务进行指导。
四、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提交登记申请材料。
2.受理:延伸窗口人员查验申请主体、申请材料、询问登记事项、录入相关信息、出具受理结果。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出具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并及时对提交材料进行扫描,上传至不动产登记系统,将案卷发送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告知书一式两份,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后,一份交申请人、一份由窗口留存。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申请登记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事项及申请材料作进一步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审核发现需要进一步补充材料的、应及时反馈受理延伸窗口,要求申请人补全材料,并告知补全材料所消耗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内;需要实地查看的,由负责乡镇工作相关人员进行实地查看并留存现场照片及查看记录;需要公示公告的,应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门户网站以及不动产所在地等指定场所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内;经审核,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出具不予登记告知书通知申请人。
4.登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完成登簿后及时将登记结果推送至信息共享平台。
5.缮证:延伸窗口在收到登记办结的通知后,打印或生成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纸质或电子证照),并加盖不动产登记专用章,记录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使用情况。
6.发证:延伸窗口通知申请人(代理人)领取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核实申请人(代理人)身份,收回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申请人(代理人)在领证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后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7.资料移交。延伸窗口在完成登记发证后,将登记资料整理定期移交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并申请领取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五、相关要求
(一)时间要求
1. 筹备阶段(2025年4月-5月)
制定《浮梁县不动产登记窗口延伸至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实施方案》和《浮梁县不动产登记乡镇窗口服务规范》,开展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基础设施调研,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建立设备需求清单(如电脑、高拍仪、打印机等),交由各乡(镇)进行采购。完成不动产登记系统与乡镇网络对接测试,确保数据安全传输。
2. 试点阶段(2025年5月-7月)
选择3个乡镇开展试点,由乡镇配置专兼职工作人员(每乡镇1-2人),开展业务培训。建立试点工作评估机制,每周召开协调会,收集群众反馈,优化业务流程。
3. 推广阶段(2025年7月-12月)
在全县乡镇复制试点经验,完成窗口标准化建设(统一标识、设备、制度),公开服务事项清单、流程及时限。拓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范围,开通“线上+线下”双通道服务,推广电子证照应用。
4. 总结阶段(2025年12月)
开展专项督查,对窗口运行情况、群众满意度进行考核。修订完善《不动产登记乡镇窗口服务规范》,固化工作经验,形成长效机制。建议对表现突出的乡镇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督促整改。
(二)工作落实
1.组织保障。成立县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2.监督考核。将工作成效纳入乡镇政府绩效考核,对排名末位的进行约谈;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及时处理群众诉求。
3. 宣传引导。通过乡镇公告、村广播、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宣传政策及办事指南;制作不动产登记手册,免费发放。
(三)预期成效
1.群众办事更便捷。乡镇居民办理不动产登记无需往返县城,平均节省时间2-3天。
2.服务效率更高效。通过“一窗联办”和“全程网办”,业务办理时限压缩50%以上。
3.基层治理更精细。不动产登记数据下沉至乡镇,为乡村振兴、土地流转等提供决策支持。
附件:1.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流程图和申请材料清单
2.土地承包经营权(耕地)登记流程图和申请材料清单
3.林权登记流程图和申请材料清单
4.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及使用填写说明
5.其他各类不动产登记相关申请材料(表格)
抄 送:县委办、县纪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武部保障科、县法院、县检察院、群众团体、新闻单位
浮 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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