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府办字〔2025〕33号
浮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全县2025年全国1%人口
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景府办字〔2025〕31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掌握2020年以来我县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客观反映我县人口发展状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新时代人口发展战略、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新时代浮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局面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为在我县抽中住户的全部人口,涉及全县各乡(镇),共抽取约0.15万住户、0.51万人。
三、调查内容和时间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调查标准时点为2025年11月1日零时。
四、组织实施
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做好调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为加强调查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成立浮梁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统筹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调查中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确保调查任务顺利完成。要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调查工作。调查所需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应尽可能从相关单位商调,不足部分可从社会招聘,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经费保障
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调查工作顺利开展。从相关单位商调的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从社会招聘的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按照当地实际工资水平和调查工作任务核算劳动报酬,统一由聘用单位支付。
六、工作要求
一要依法依规调查。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数据。
二要广泛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媒体、户外广告、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调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要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充分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和社会大数据,强化调查全流程的数据质量检查核查,提升调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四要确保信息安全。全流程加强对调查对象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调查机构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调查对象个人信息。
附件:浮梁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025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浮梁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朱丽华
县统计局局长
副组长:程梦婷
县发改委党组成员
汪焰芳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户政科科长
张志良
县卫健委副主任
成员:洪查胜
县委统战部一级主任科员
张永平
县教体局副局长
王登伟
县民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叶 超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雪锋
县人社局副局长
郑翠萍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苏国良
县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涂耀明
县文旅局副局长
吴俊华
县统计调查中心主任
浮梁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吴俊华同志兼任。协调小组及相关工作机制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抄 送:县委办、县纪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武部保障科、县法院、县检察院、群众团体、新闻单位
浮 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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