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府办字〔2025〕26号
浮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浮梁县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
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浮梁县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浮梁县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2025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以防治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重点,以实现最大限度的减少地质灾害损失为目标,结合自然经济、地理及历年来水文、气象资料等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2025年地质灾害趋势分析
(一)降水趋势预测
预计今年主汛期(4—6月)我县平均降水接近常年,为750~850mm;降水时空分布不均,有明显的降水集中期或多雨时段,部分乡镇累计雨量可能超过900mm,并伴有洪涝或内涝发生。气温偏高,强雷电、短时强降雨、雷暴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较常年同期偏多偏强。汛期结束时间接近常年,在7月上旬中期。降水集中期或多雨时段大致出现在:5月上旬末至中旬前期、5月下旬末至6月上旬初、6月下旬前中期、6月下旬末至7月上旬前期。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从地质灾害空间发展趋势分析,由于影响地质灾害活动水平的因素变化是平稳或缓慢的,因此近期地质灾害活动强烈地区和与其环境系统类似的地区是今后突发性地质灾害活动的敏感地区;从地质灾害时间发展趋势分析,大强度降雨是诱发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激发因素或必要条件,而其它因素的变化是比较缓慢的。具体预测如下:
1.崩滑流地质灾害主要发生时段:4月至7月上旬的强降水集中时段,受台风暴雨或强对流天气影响延长至8~9月,是崩滑流地质灾害的高发期。
2.崩滑流地质灾害具体发生的区域和强度与集中降水的区域和强度有关。在集中降水时段,当连续降水达到150毫米或日降水80毫米以上时,崩滑流灾害可能发生;当连续降水达到200毫米或短时间(1日或数小时)降水150毫米以上时,崩滑流灾害将大量发生。丘陵山区农村建房切坡段、城镇规划区切坡段、露天采矿(采石)场、新建和改扩建公路铁路边坡、水利工程边坡和旅游景区高陡岩体等是发生滑坡、崩塌的主要地段。
3.地面塌陷可能出现区域主要是寿安镇、湘湖镇内等岩溶塌陷和矿山采空塌陷易发区。主要发生时段为汛前期和伏秋期。
4.由于长期降雨预测难度大、精度有限以及集中性强降水的时间、区域不确定等因素限制,中长期地质灾害预测仅是趋势性的预测。当发生连续暴雨、大暴雨或持续干旱时,易发区、次易发区内的干部群众都要提高警惕,防范地质灾害。
二、2025年度地质灾害重点、次重点防治区
根据江西地质环境调查研究院对全县进行经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区划调查及《江西省浮梁县“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我县重点防治区有7个,次重点防治区11个(附件1):
(一)重点防治区(A)
本区包含7个亚区,广泛分布于本县中部、东部、南部及北部,县内16个乡镇都有涉及,总面积为1491km2,占全县面积的52.01%。岩性主要为变质岩、岩浆岩,其次为碎屑岩,小部分地区出露第四系。区块以丘陵地貌为主,其次为中低山地貌。区内人口密度总体较大,人工切坡建房及修路较为普遍。
1.西湖北侧重点防治区(A1)
位于境内西湖乡北侧地区,区块面积较小,共53km2,占总面积的1.85%。
该区块以中低山地貌为主。岩性以变质岩为主,岩石风化强烈,残坡积较薄,风化层普遍较厚。区内人类工程活动强烈,人口密度较大,人工切坡现象较为普遍。该区块内灾点面密度1.188处/km2。
2.西湖-蛟潭-浮梁重点防治区(A2)
位于境内北部的西湖乡南侧地区、勒功乡大部分地区、江村乡大部分地区、经公桥镇大部分地区、蛟潭镇中部地区、峙滩乡西侧地区、浮梁镇北侧地区、三龙镇东侧地区,共679km2,占总面积的23.68%。
该区块以丘陵地貌为主,其次为中低山地貌。岩性以变质岩为主。岩石风化强烈,残坡积较薄,风化层普遍较厚。区内人类工程活动强烈,人口密度较大,人工切坡现象较为普遍。该区块内灾点密度0.938处/km2。
3.黄坛重点防治区(A3)
位于境内西部的黄坛乡西侧地区,共70km2,占总面积的2.44%。
该区块以丘陵地貌为主,其次为中低山地貌。岩性以变质岩为主,其次为花岗岩。岩石风化强烈,残坡积较薄,风化层普遍较厚。区内人类工程活动强烈,人口密度较大,人工切坡现象较为普遍。该区块内灾点密度1.543处/km2。
4.兴田乡-瑶里镇-臧湾乡重点防治区(A4)
位于境内中北部的兴田乡北侧地区、瑶里镇大部分地区、鹅湖镇大部分地区、臧湾乡北侧地区、王港乡大部分地区、蛟潭镇东侧部分地区、浮梁镇东侧地区,共436km2,占总面积的15.21%。
该区块以丘陵地貌为主,其次为中低山地貌。岩性以变质岩为主,其次为花岗岩。岩石风化强烈,残坡积较薄,风化层普遍较厚。区内人类工程活动强烈,人口密度一般,人工切坡现象较为普遍。该区块内灾点密度1.023处/km2。
5.三龙镇重点防治区(A5)
位于境内西南部的三龙镇东南内里地区、浮梁镇西侧地区,共35km2,占总面积的2.68%。
该区块以丘陵地貌为主。岩性以变质岩为主。岩石风化强烈,残坡积较薄,风化层普遍较厚。区内人类工程活动强烈,人口密度一般,人工切坡现象较为普遍。该区块内灾点密度1.01处/km2。
6.湘湖-寿安重点防治区(A6)
位于境内南部湘湖镇和寿安镇大部分地区,共152km2,占总面积的5.30%。
该区块以丘陵地貌为主,岩性以变质岩和灰岩为主,其次为碎屑岩。岩石风化强烈,残坡积较薄,风化层普遍较厚。区内人类工程活动强烈,人口密度一般,人工切坡现象较为普遍。该区块内灾点面密度0.901处/km2。
7.寿安镇仙槎村重点防治区(A7)
位于境内西南部寿安镇仙槎村地区,共3km2,占总面积的0.10%。
该区块以丘陵地貌为主,岩性以碎屑岩主,其次为灰岩和变质岩。岩石风化强烈,残坡积较薄,风化层普遍较厚。区内人类工程活动强烈,人口密度大,人工切坡现象一般,矿业开发较普遍。该区块内灾点密度4.667处/km2。
(二)次重点防治区(B)
本区包含11个亚区,分布于本县中部、东部及南部,涉及县内12个乡镇,总面积为726km2,占全县面积的25.32%。岩性主要为变质岩为主,其次为碎屑岩、花岗岩和灰岩,小部分地区出露第四系。区块以丘陵地貌为主。区内人口密度总体一般,人工切坡建房及修路较为普遍。
1.西湖次重点防治区(B1)
位于境内北部西湖地区,区块面积49km2,占总面积的1.71%。
该区块以丘陵地貌为主。岩性为变质岩。岩石风化强烈,残坡积较薄,风化层普遍较厚。区内人类工程活动弱,人口密度小,人工切坡现象一般。区内无地质灾害点。
2.黄坛次重点防治区(B2)
位于境内西部黄坛西侧地区,区块面积12km2,占总面积的0.42%。
该区块以丘陵地貌为主。岩性为变质岩。岩石风化强烈,残坡积较薄,风化层普遍较厚。区内人类工程活动弱,人口密度小,人工切坡现象一般。区内无地质灾害点。
3.峙滩-兴田-江村次重点防治区(B3)
位于境内中东部地区,范围包括峙滩乡地区、兴田乡北侧大部分地区、江村乡南侧部分地区,区块面积78km2,占总面积的2.72%。
该区块以丘陵地貌为主。岩性为变质岩。岩石风化强烈,残坡积较薄,风化层普遍较厚。区内人类工程活动一般,人口密度较大,人工切坡现象较为普遍。该区块内灾点面密度0.09处/km2。
4.兴田-蛟潭-浮梁次重点防治区(B4)
位于境内中东部地区,范围包括峙滩乡南侧地区、兴田乡南侧地区、鹅湖镇北侧地区、臧湾乡北西侧地区、王港乡北西侧地区、蛟潭镇东南侧地区,区块面积262km2,占总面积的9.14%。
该区块以丘陵地貌为主。岩性为变质岩,其次为花岗岩。岩石风化强烈,残坡积较薄,风化层普遍较厚。区内人类工程活动一般,人口密度一般,人工切坡现象较为普遍。该区块内灾点面密度0.122处/km2。
5.瑶里北东侧次重点防治区(B5)
位于境内东部瑶里镇北东侧地区,区块面积36km2,占总面积的1.26%。
该区块以丘陵地貌为主。岩性为变质岩。岩石风化强烈,残坡积较薄,风化层普遍较厚。区内人类工程活动弱,人口密度小,人工切坡现象一般。区内无地质灾害点。
6.瑶里南侧次重点防治区(B6)
位于境内东部瑶里镇南侧地区,区块面积15km2,占总面积的0.52%。
该区块以丘陵地貌为主。岩性为变质岩。岩石风化强烈,残坡积较薄,风化层普遍较厚。区内人类工程活动弱,人口密度小,人工切坡现象一般。区内无地质灾害点。
7.瑶里-鹅湖南侧次重点防治区(B7)
位于境内东部地区,范围瑶里镇南侧部分地区、鹅湖镇南侧部分地区,区块面积15km2,占总面积的0.52%。
该区块以丘陵地貌为主。岩性为变质岩。岩石风化强烈,残坡积较薄,风化层普遍较厚。区内人类工程活动一般,人口密度小,人工切坡现象较为普遍。该区块内灾点密度0.067处/km2。
8.鹅湖-湘湖次重点防治区(B8)
位于境内东南部地区,范围包括鹅湖镇西南侧地区、臧湾乡南侧地区、王湾乡东南侧地区、湘湖镇北东侧地区,区块面积163km2,占总面积的5.69%。
该区块以丘陵地貌为主。岩性为变质岩,其次为花岗岩。岩石风化强烈,残坡积较薄,风化层普遍较厚。区内人类工程活动一般,人口密度一般,人工切坡现象较为普遍。
该区块内灾点面密度0.181处/km2。
9.寿安镇次重点防治区(B9)
位于境内南部湘湖镇西北侧地区、寿安镇西北侧地区,区块面积27km2,占总面积的0.94%。
该区块以丘陵地貌为主。岩性为变质岩。岩石风化强烈,残坡积较薄,风化层普遍较厚。区内人类工程活动弱,人口密度小,人工切坡现象一般。区内无地质灾害点。
10.湘湖-寿安次重点防治区(B10)
位于境内南部地区,范围包括湘湖镇西侧地区、寿安镇北侧地区,区块面积34km2,占总面积的1.19%。
该区块以丘陵地貌为主。岩性为变质岩,其次为花岗岩。岩石风化强烈,残坡积较薄,风化层普遍较厚。区内人类工程活动一般,人口密度一般,人工切坡现象较为普遍。该区块内灾点面密度0.118处/km2。
11.湘湖-寿安东南侧次重点防治区(B11)
位于境内南部地区,范围湘湖镇东南侧地区、寿安镇东南侧地区,区块面积35km2,占总面积的1.22%。
该区块以丘陵地貌为主。岩性为变质岩,其次为碎屑岩和灰岩。岩石风化强烈,残坡积较薄,风化层普遍较厚。区内人类工程活动一般,人口密度一般,人工切坡现象较为普遍。该区块内灾点面密度0.2处/km2。
三、主要防治目标及措施
(一)防治目标。
一是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是继续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和加强监测预警工作,确保地质灾害易发区因暴雨等自然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三是积极排查铁路、公路、水利、城市建设、矿产开发等已建工程可能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加强防范建设工程活动、生产活动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力争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数量和造成的损失显著减少,确保无人员伤亡。
四是积极实施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工程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逐步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二)主要防治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灾责任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关的部门,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统一部署、分工负责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编制本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建立监测预报网络,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书,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制,明确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把每个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和监测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上,实现“点点有人管、处处有人抓”。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将有关防灾工作落实到相关部门、具体单位和人员上,督促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浮梁县地质灾害监测与防灾管理责任人见附表2、5)。县住建、交通、公路、水利、应急、教育、旅游、电力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做好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和防治工作。气象部门在做好天气监测预报的前提下,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联合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重要信息、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建立信息双向互动机制。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应担负技术支撑的作用,积极做好地质灾害监测、巡查和应急工作(技术支撑单位见附表5)。
2.加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落实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订完善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加强专业应急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抢险救灾装备。加强应急演练,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重大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应及时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立即组织专业应急队伍赶赴灾害现场,开展救援工作;地质灾害技术支撑专家开展应急调查,指导并配合现场救援工作。如遇强降雨,出现紧急险情,当地人民政府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让,并保障临时避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视需要组织开展应急排危除险;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
3.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和执行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值班、灾情险情报告制度,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汛期期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住建、交通、公路、水利、应急、教体、旅游、电力等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通过拉网排查、定期复查、重点核查等方式,查漏补缺,尽最大可能掌控地质灾害隐患。地质灾害易发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制作“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及时发放到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单位和个人。
本方案所列地质灾害防治区、地质灾害点(见附件1、2),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负责落实安排日常监测人员,明确监测内容、方法和要求。重要隐患点应安装专业仪器进行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发现隐患出现活动征兆、险情扩大、加剧变异等情况要及时报告,并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加快建立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网络,充分利用好滑坡裂缝报警器、裂缝伸缩仪等小型专业监测仪器,进一步提升监测预警水平。与工程设施有关的地质灾害点,由相关部门、单位负责日常监测。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联合气象、水利部门,做好全县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特别是强降雨过程的地质灾害实时预报。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会商和地质灾害实况信息反馈,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加强与防汛抗旱指挥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渠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话、传真、手机短信等传播方式,及时将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发送到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监测员和受威胁群众。基层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员发现重大地质灾害隐患信息,要及时向县政府、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报告。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及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机构应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灾值班制度,全年实行24小时电话值班。主汛期和极端天气期间,严格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重要岗位主、副班制度。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或者出现重大险情,必须在接到信息之时按速报要求(见附件4)迅速报告县、市人民政府及上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并随时续报抢险救灾进展和灾情险情变化,保证数据准确、及时,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
4.推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搬迁治理。
进一步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从源头上控制地质灾害的发生。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或者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必须认真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对可能产生的地质灾害实施有效的防治措施。铁路、公路、水利、城市建设、矿产开发等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把建设工程的施工图审批和工程验收关,确保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落实。要加强农村切坡建房的管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从节约耕地、有效规避灾害出发,把好农村和集镇建房用地审批关,丘陵山区严格控制切坡建房,严禁高陡切坡建房,从源头控制新隐患的形成。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坚持政府主导、政策引导、群众自愿、整体搬迁的原则,将地质灾害避灾搬迁与库区深山区扶贫移民、农村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土地整治等有机结合,按照轻重缓急,“解危”先于“济困”的原则,合理确定避灾移民搬迁对象,科学制定避灾移民搬迁规划,优先安排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实施避灾移民搬迁。
5.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
县财政局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每年县级财政预算。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应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年度地方财政预算,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调查、监测预报、抢险、避让搬迁、应急治理以及灾后恢复提供资金保障。在避灾旧宅基地复垦、地质灾害危险区土地收储、土地整治等方面探索制定优惠政策,加快推进地质灾害治理。鼓励社会捐助、招商引资、企业投资进行地质灾害治理,引导受威胁群众主动参与防灾除险。
6.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以世界地球日、防灾减灾日、土地日等为宣传契机,采用贴近实际、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防灾知识宣传。要编印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组织人员深入乡(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和学校等区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力争做到点对点宣传、面对面宣传,实现宣传工作全覆盖,不留任何盲点,不断提高社会各界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水平,防灾意识,面对灾害应急和自救互救能力。
附件:1.浮梁县地质灾害防治分区说明表
2.浮梁县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预案表
3.地质灾害灾情/危害程度分级标准表及地质灾害规模分级表
4.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5.浮梁县地质灾害监测与防灾管理责任表
附件1
浮梁县地质灾害防治分区说明表
序号 |
分区等级 |
代号 |
分区面积(km2) |
分区特征 |
主要防治灾害类型 |
1 |
重点 防治区 |
A1 |
53 |
位于浮梁县北部西湖乡北侧一带,为丘陵地貌、中低山地貌,岩性以变质岩为主。人口密度较大,人类工程活动主要为人工切坡建房及修路。区内已发生地质灾害点63处,灾点密度1.189处/km2。 |
滑坡、崩塌、不稳定斜坡 |
A2 |
679 |
位于浮梁县北部西湖乡-勒功乡-江村乡一带,中部蛟潭镇-浮梁镇一带,为丘陵地貌、中低山地貌,岩性以变质岩为主。人口密度较大,人类工程活动主要为人工切坡建房及修路。区内已发生地质灾害点637处,灾点密度0.938处/km2。 |
滑坡、崩塌、不稳定斜坡 | ||
A3 |
70 |
位于浮梁县西部的黄坛乡一带,为中低山地貌和丘陵地貌,岩性以变质岩为主,其次为花岗岩。人口密度一般,人类工程活动主要为人工切坡建房及修路。区内已发生地质灾害点108处,灾点密度1.543处/km2。 |
滑坡、 崩塌、不稳定斜坡、泥石流 | ||
A4 |
436 |
位于浮梁县东部兴田乡-鹅湖镇-瑶里镇-臧湾乡一带,为中低山地貌和丘陵地貌,岩性以变质岩为主,其次为花岗岩。人口密度较大,人类工程活动主要为人工切坡建房及修路。区内已发生地质灾害点446处,灾点密度1.023处/km2。 |
滑坡、崩塌、 不稳定斜坡 | ||
A5 |
98 |
位于浮梁县西南部的洪源镇-三龙镇一带,为丘陵地貌,岩性以变质岩为主。人口密度一般,人类工程活动主要为人工切坡建房及修路。区内已发生地质灾害点99处,灾点密度1.01处/km2。 |
滑坡、崩塌、 不稳定斜坡 | ||
A6 |
152 |
位于浮梁县南部湘湖镇-寿安镇一带,为丘陵地貌,岩性以变质岩和灰岩为主,其次为碎屑岩。人口密度一般,人类工程活动主要为人工切坡建房及修路。区内已发生地质灾害点137处,灾点密度0.901处/km4。 |
滑坡、崩塌、 不稳定斜坡、 地面塌陷 | ||
A7 |
3 |
位于浮梁县南部寿安镇南侧一带,为丘陵地貌,岩性以碎屑岩为主,其次为灰岩和变质岩。人口密度较大,人类工程活动主要为人工切坡建房、修路矿山开发。区内已发生地质灾害点14处,灾点密度4.667处/km2。 |
滑坡、 地面塌陷 | ||
2 |
次重点 防治区 |
B1 |
49 |
位于浮梁县北部的西湖乡—江村乡一带,为丘陵地貌,岩性以变质岩为主。人口密度小,人类工程活动弱,区内无地质灾害点。 |
|
B2 |
12 |
位于浮梁县西部的黄坛乡一带,为丘陵地貌,岩性以变质岩为主。人口密度小,人类工程活动弱,区内无地质灾害点。 |
| ||
B3 |
78 |
位于浮梁县西南部的峙滩乡—江村乡一带,为丘陵地貌,岩性以变质岩为主。人口密度一般,人类工程活动主要为人工切坡建房及修路。区内已发生地质灾害点7处,灾点密度0.090处/km2。 |
崩塌、 不稳定斜坡 | ||
B4 |
262 |
位于浮梁县中北部的兴田乡—峙滩乡—江村乡—蛟潭镇—王港乡一带,为丘陵地貌,岩性以变质岩为主,其次为花岗岩。人口密度一般,人类工程活动主要为人工切坡建房及修路。区内已发生地质灾害点32处,灾点密度0.122处/km2。 |
不稳定斜坡 | ||
B5 |
36 |
位于浮梁县东部的瑶里镇北东侧一带,为丘陵地貌,岩性以变质岩为主。人口密度小,人类工程活动弱,区内无地质灾害点。 |
| ||
B6 |
15 |
位于浮梁县东部的瑶里镇南侧一带,为丘陵地貌,岩性以变质岩为主。人口密度小,人类工程活动弱,区内无地质灾害点。 |
| ||
B7 |
15 |
位于浮梁县中北部的瑶里镇—鹅湖镇南侧一带,为丘陵地貌,岩性以变质岩为主,其次为花岗岩和碎屑岩。人口密度小,人类工程活动弱。区内已发生地质灾害点1处,灾点密度0.067处/km2。 |
崩塌 | ||
B8 |
163 |
位于浮梁县中南部的王港乡—湘湖镇一带,为丘陵地貌,岩性以变质岩为主,次为碎屑岩。人口密度较小,人类工程活动主要为人工切坡建房及修路。区内已发生地质灾害点30处,灾点密度0.184处/km2。 |
滑坡、崩塌、 不稳定斜坡、 地面塌陷 | ||
B9 |
27 |
位于浮梁县南部寿安镇北西侧一带,为丘陵地貌,岩性以变质岩为主。人口密度较小,人类工程活动主要弱。区内无发生地质灾害点。 |
| ||
B10 |
34 |
位于浮梁县南部的湘湖镇—寿安镇一带,为丘陵地貌,岩性以变质岩为主。人口密度较小,人类工程活动主要为人工切坡建房及修路。区内已发生地质灾害点4处,灾点密度0.118处/km2。 |
崩塌、 不稳定斜坡 | ||
B11 |
35 |
位于浮梁县湘湖镇—寿安镇南侧一带,为丘陵地貌,岩性以变质岩为主,次为碎屑岩和灰岩。人口密度较小,人类工程活动主要为人工切坡建房及修路。区内已发生地质灾害点7处,灾点密度0.2处/km2。 |
滑坡、崩塌、 不稳定斜坡 |
附件2
浮梁县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预案表(灾情/险情级别:小型)
编号 |
乡(镇) |
村 |
灾害名称 |
灾害 |
经度 |
纬度 |
规模 |
威胁人口(人) |
威胁财产(万元) |
群测群防人员 |
群测群防人员手机 |
监测 |
监测责任人 |
威胁对象 |
防治措施 |
人员撤离 |
类型 |
责任人 |
手机 |
路线 | |||||||||||||
360222020302 |
寿安镇 |
仙槎村 |
下村组罗贤庆等房后崩塌 |
崩塌 |
117°21′8.000″ |
29°12′7.000″ |
120000 |
40 |
150 |
戴国胜 |
13979860649 |
戴长东 |
13907989552 |
居民点 |
地表排水、坡面防护 |
沿公路向村委会撤离 |
360222000516 |
瑶里镇 |
寺前村 |
瑶里中学边不稳定斜坡 |
不稳定斜坡 |
117°34′11.000″ |
29°31′33.000″ |
800 |
88 |
50 |
赵国胜 |
15807084995 |
赵国胜 |
15807084995 |
学校 |
地表排水、支挡 |
沿公路向村委会撤离 |
360222000572 |
蛟潭镇 |
南村村 |
周家组周长胜等8户房后不稳定斜坡 |
滑坡 |
117°11′24.000″ |
29°34′27.000″ |
4900 |
31 |
343.93 |
李宁 |
19979876112 |
周全福 |
13879857576 |
居民点 |
地表排水、坡面防护 |
沿公路向村委会撤离 |
360222010238 |
蛟潭镇 |
梅源村 |
梅源组阮新选等6户房后滑坡 |
滑坡 |
117°10′44.000″ |
29°36′10.000″ |
6400 |
32 |
355.1 |
胡卫龙 |
15870064553 |
李京华 |
18897985654 |
居民点 |
地表排水、坡面防护 |
沿公路向村委会撤离 |
附件3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分级标准表及地质灾害规模分级表
一、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分级标准表
危害程度 |
灾情 |
险情 | ||
死亡人数(人) |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
受威胁人数(人) |
可能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 |
危害大 |
>10 |
>500 |
>100 |
>500 |
危害中等 |
3—10 |
100—500 |
10—100 |
100—500 |
危害小 |
<3 |
<100 |
<10 |
<100 |
危害程度采用“灾情”或“险情”指标评价时,满足一项即应定级。
注1:灾情指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采用“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指标评价。
注2:险情指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采用“受威胁人数”、“可能直接经济损失”指标评价。
- 地质灾害规模分级表
类型 |
巨型 |
特大型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滑坡 |
≥10000万m3 |
1000~10000万m3 |
100~1000万m3 |
10~100万m3 |
<10万m3 |
崩塌 |
≥1000万m3 |
100~1000万m3 |
10~100万m3 |
1~10万m3 |
<1万m3 |
泥石流 |
/ |
≥50万m3 |
20~50万m3 |
2~20万m3 |
<2万m3 |
地面塌陷 |
≥10.0km2 |
1.0~10.0km2 |
0.1~1.0km2 |
0.01~0.1km2 |
<0.01km2 |
附件4
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一、速报原则
情况准确,上报迅速,县为基础,续报完整。
二、速报程序
1.1小时报告:对于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灾情发生地的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要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速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时报省自然资源厅和自然资源部。
2.6小时报告:对于6人(含)以上死亡和失踪的中型地质灾害和避免10人(含)以上死亡的成功预报实例,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要在接到报告后6小时内速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时报省自然资源厅和自然资源部。
3.发生中型地质灾害,所在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地质灾害报告后,应于1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由市(地)级自然资源和规划资源主管部门及时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并将应急调查报告上报省级主管部门,省级主管部门要将情况及时报国务院主管部门。
4.发生小型地质灾害,所在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地质灾害报告后,应于1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并负责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
三、速报内容
1.速报报告:负责报告的部门应根据自己掌握的灾情信息,尽可能详细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和失踪的人数、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规模、可能的诱发因素、地质灾害成因和发展趋势等,同时提出主管部门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2.应急调查报告: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结束后,有关部门应及时提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1)抢险救灾工作;
(2)基本灾情;
(3)地质灾情类型和规模;
(4)地质灾害成灾原因,包括地质条件和诱发因素(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
(5)发展趋势;
(6)已经采取的防范对策、措施;
(7)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议。
四、严重地质灾害隐患速报
对于发现的受地质灾害威胁人数超过500人,或潜在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的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点,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接报后,要在2日内将险情和采取的应急防治措施上报自然资源部。
附件5
浮梁县地质灾害监测与防灾管理责任表
责任区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电话 |
技术支持单位 |
浮梁县 |
县政府 |
曹火根 |
13807980005 |
江西省地质局第八地质大队电话:0798-8481309 江西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 电话:0798-8590380 江西省地质调查勘查院地质环境监测所(煤勘院) 电话:0798-8218591 江西省地质局第二地质大队电话:15979963942 江西省地质局地理信息工程大队 电话:18679457112 汛期值班电话: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259189(值班室) 8259190(传真)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林 群:13607986070 于兴平:13507985058 张建超:13907988650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划划局 |
林群 |
13607986070 | ||
勒功乡 |
勒功乡人民政府 |
高波涛 |
15079802304 | |
西湖乡 |
西湖乡人民政府 |
吴平 |
15879982311 | |
江村乡 |
江村乡人民政府 |
杨军峰 |
13879811155 | |
经公桥镇 |
经公桥镇人民政府 |
江永华 |
13407986655 | |
兴田乡 |
兴田乡人民政府 |
周媛 |
13576418967 | |
峙滩镇 |
峙滩镇人民政府 |
禄鹏翔 |
13607985235 | |
蛟潭镇 |
蛟潭镇人民政府 |
吴秀芬 |
13907983789 | |
黄坛乡 |
黄坛乡人民政府 |
张曹炜 |
13907989008 | |
三龙镇 |
三龙镇人民政府 |
黄城坚 |
17707983697 | |
浮梁镇 |
浮梁镇人民政府 |
徐荣生 |
13576409556 | |
寿安镇 |
寿安镇人民政府 |
程晨 |
13907984380 | |
湘湖镇 |
湘湖镇人民政府 |
朱燕杰 |
13617985321 | |
王港乡 |
王港乡人民政府 |
陈潇原 |
15807982656 | |
臧湾乡 |
臧湾乡人民政府 |
吴凯琳 |
15879985657 | |
鹅湖镇 |
鹅湖镇人民政府 |
邵萍洋 |
13907980701 | |
瑶里镇 |
瑶里镇人民政府 |
吴俊君 |
18279882839 |
抄 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武部
保障科、县法院、县检察院、群众团体、新闻单位
浮 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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