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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60025/2024-25484
《浮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浮梁县推进全域茶园生态低碳化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浮府办字[2024]68号)
发布时间: 2024-09-17 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浮府办发〔2010〕  号






浮府办字〔202468



浮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浮梁县推进全域茶园生态低碳化

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浮梁县推进全域茶园生态低碳化管理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916

(此件主动公开)


浮梁县推进全域茶园生态低碳化

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全域茶园生态低碳化管理,结合我县茶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三茶统筹”重要论述,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到2025年化肥减量化行动方案〉和〈到2025年化学农药减量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农发〔20228号)文件精神,强化茶企、茶农主体作用,大力宣传推广绿色防控和生态低碳化管理技术,做好茶叶质量监管和溯源,树立浮梁茶生态好茶的品牌形象,创新推进生态低碳茶生产基地建设。力争到2026年底,全县茶园主要病虫草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80%以上,农药使用量降低30%;全县茶园整体推进生态低碳化管理,绿色、有机、生态低碳茶认证率达60%以上。

二、实施内容

(一)推进全域茶园管理生态低碳化

1.推进茶园病虫草害防控绿色化。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植保方针,从茶园整个生态系统出发,综合运用各种防治措施,创造不利于病虫草等有害生物孳生和有利于各类天敌繁衍的环境条件,保持茶园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生物多样性,将有害生物控制在经济阈值以下。

构建良好的茶园生态系统,以生态调控为基础,结合茶树树冠管理,提前预防控制病虫害发生。结合浮梁县茶园主要病虫害发生情况,建立“生态调控预防,绿色防控优先”的茶园病虫害综合防控技术模式,推广应用“智能监测+理化诱控+生物农药+生态农艺”模式。

针对茶园草害,一方面通过茶树树冠管理抑制杂草生长;另一方面采用以草控草、覆盖除草等措施防控茶园草害,杜绝使用化学除草剂。

2.推进茶园土壤管理低碳化。严格控制化肥用量。采取测土配方、茶叶专用肥配制等技术,降低茶园碳排放。提倡使用有机肥,种植绿肥,维持或不断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茶园土壤固碳潜力。茶园氮肥(折合纯 N)总量控制在225kg/ha以下,且其中不少于30%来自有机肥。

优先使用本园区或本地的有机废弃物自制堆肥,不使用人工合成的激素类植物生长调节剂类物质;不使用城市污水、污泥及其制成的肥料。

土壤肥沃、疏松,土层深厚,茶树冠层宽广的茶园宜实行免耕或减耕。

3.推进茶园种植管理固碳化。茶园种植抗逆、优质、高产、适制性好的茶树优良品种,鼓励茶农种植地方特色良种“浮梁槠叶1号”。

提倡茶园地面覆盖,抑制杂草生长,提高土壤的蓄水保水性能,提高土壤碳储量。覆盖物质包括未经有害或有毒物质污染的杂草、茶树修剪物、树皮木屑和作物秸秆等。

茶园行间、梯壁留草或种草。梯壁绿草使用镰刀或割草机割除,覆盖于茶园行间,裸露的茶园梯壁梯坎应种植护坡植被。

茶园四周或茶园内不适合种茶的区域植树种草,主要道路、沟渠两边种植行道树,行道树宜选择具有观赏或经济价值的树种。通过上述措施,提高茶园生态系统碳汇功能。

(二)大力支持茶企开展绿色、有机、生态低碳茶认证

鼓励支持茶企遵循《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生态低碳茶认证实施规则》开展绿色、有机、生态低碳茶认证。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对符合支持范围的项目予以一次性补贴。

(三)强化茶园农业投入品执法监管

建立茶园农业化学投入品负面清单,完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杜绝高毒高残留农药、除草剂进入茶园,严把质量安全源头关。加大对农资经营户、茶企和茶农的宣传引导,严禁违法违规销售和使用国家禁用、限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一经发现,一律严惩。

建立茶园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推荐茶农使用高效低水溶性农药,要求茶农在使用农业化学投入品时进行登记,并详细记录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情况,包括使用量、使用方法、使用时期等,切实加强对茶园农业化学投入品的监督和管理。

加强属地管理,坚持执法和宣传相结合,在茶季以及用药节点,各乡(镇)要进村入户、深入茶园,多渠道、全方位开展茶园病虫草害绿色防控宣传引导,劝阻制止化学农药进茶园。

强化群众监督,发挥村民相互监督作用。各乡(镇)可以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将茶园绿色防控写入村规民约,设立监督举报制度,对举报属实者给予一定奖励,对违规者给予一定处罚,充分发挥村民自治,推进茶园生态低碳生产化风成俗。

(四)加强农残检测和动态监测

建立茶青采前农残定性检测预警机制。依托各乡(镇)农产品快检站,对茶企、合作社、茶农开展茶青采前农残快检,禁止快检不合格的茶青流通销售。

建立干茶销售农残动态监测制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的半成品和成品茶不定期抽检,企业抽检覆盖率达100%,在适当范围内公布抽检结果,抽检经费由县财政予以保障。抽检结果作为乡(镇)高质量发展考核的重要指标。

三、组织实施

(一)开展生态低碳茶生产技术培训

积极宣传《浮梁县推进全域茶园生态低碳化管理的实施方案》文件,多渠道、全方位进行宣传动员,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围绕生态低碳茶园建设、种植管理、土壤管理、病虫草害防控、采摘与加工和固碳措施开展技术培训。县茶产业发展中心分浮东、浮西、浮北三个片区开展生态低碳茶生产技术培训,每年各片区至少开展2次;各乡(镇)每年至少各自开展1次培训。

(二)建立生态低碳茶生产技术推广示范点

各产茶乡(镇)组织发动所辖区域内茶企,至少建立150亩连片乡级示范点;县茶产业发展中心分别在浮东、浮西、浮北三个片区建立1200亩连片县级示范点。县委办督查室、县政府办督查室联合县茶产业发展中心对全县示范点建设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适时给予通报。

(三)建立浮梁县生态低碳茶园生产管理技术规程

根据生态低碳茶园技术管理要求,结合浮梁县茶园生产实际特点,分别从茶园病虫草害防控、土壤养分管理、茶树冠层管理、茶园生态环境构建等方面建立适宜浮梁县茶叶生产的《浮梁县生态低碳茶园综合管理技术规程》。在此基础上,按照《茶叶碳足迹核算方法》,核算浮梁县茶叶生产碳足迹,为后期碳交易打好基础。

(四)强化生态低碳茶生产技术指导

县茶产业发展中心牵头,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等职能部门,对全县茶园病虫草害发生情况实行动态监测,每月定期发布病虫草害动态和防治措施,通过平台发到各乡(镇),由乡(镇)发到各行政村,及时发现病情、虫情、草情,分析发生形势和规律,实现精确监测与防控。

县茶产业发展中心牵头联合乡(镇)农技人员,组建生态低碳茶生产技术实地指导组,围绕生态低碳茶园建设、种植管理、土壤管理、病虫草害防控、采摘与加工、固碳措施等开展实地技术指导。

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建、村级协管的管护模式,探索构建适宜浮梁县的生态低碳茶园管理模式,打造生态低碳“浮梁茶”。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强化党建引领,由中国共产党浮梁县茶产业链委员会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茶产业发展中心、县财政局等有关责任单位联动,县茶产业链浮东、浮西、浮北综合党委分片推进,督促各乡(镇)落实辖区内茶园生态低碳化管理工作,并将落实情况纳入乡(镇)高质量发展考核。鼓励各乡(镇)组建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探索茶园生态低碳化管理社会化服务。

(二)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统筹安排一定资金,对生态低碳茶园建立、有机肥替代化肥、病虫草害绿色防控、清洁生产等给予财政补助,对开展绿色、有机、生态低碳茶认证的予以一次性补贴。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将茶园种植保险作为推广病虫草害绿色防控工作的重要举措进行同步部署、同步落实,确保茶园在遭受重大病虫草害和自然灾害时损失降至最低。

(三)技术保障

以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省经济作物研究所等为技术支撑,首先加强各乡(镇)基层农技人员的技术培训,全面提升乡(镇)基层农技骨干茶园管理技术水平。其次,切实加强生态低碳茶生产技术的培训和指导,保障全县茶园生态低碳化管理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