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全县和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6年全县和县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6年2月4日在县十一届人大七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吴明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报告2025年全县和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6年全县和县级预算草案,请予审议;2026年全县和县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全县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景德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同配合”的工作总基调,深入推进“大资金”运行,全力做好“大统筹”文章,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强化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绩效,谋划地区经济发展,预算执行情况基本平稳。
(一)全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80亿元,增长1.3%。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税收收入6.06亿元,非税收入1.74亿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23亿元,下降0.9%。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9亿元、国防支出36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1亿元、教育支出5.68亿元、科学技术支出733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4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5亿元、卫生健康支出2.48亿元、节能环保支出1.21亿元、城乡社区支出8489万元、农林水支出5.89亿元、交通运输支出9756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781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8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1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3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19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89万元、其他支出264万元、债务付息支出4713万元、债务发行费支出20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体制性转移支付、财力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上年结余等,总收入合计为40.9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支出、结转下年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总支出合计为40.97亿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1.36亿元,下降44.5%。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05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3613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51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434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88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329万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40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43亿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4.41亿元,下降43.5%。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44亿元、农林水支出542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42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896万元、其他支出2.53亿元、债务付息支出1.67亿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8万元。
基金收入加上基金转移支付补助、新增专项债券收入、上年结余等,总收入合计为23.17亿元。基金支出加上解支出、债券还本、调出支出等,总支出合计17.34亿元,结余5.83亿元。
3.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全县社保基金收入完成4.06亿元,增长34.7%。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21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85亿元。
全县社保基金支出3.04亿元,增长11.2%。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22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82亿元。当年结余1.02亿元,累计结余4.32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我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2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5.政府性债务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以及省财政厅下达我县债务限额,2025年末,我县政府性债务限额为68.8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6.47亿元,专项债务52.39亿元;政府性债务余额67.2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5.42亿元,专项债券51.87亿元。
2025年我县政府债券资金还本金额2.6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85亿元,专项债券0.82亿元。付息金额2.1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0.47亿元,专项债券1.67亿元。
(二)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县本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9亿元,增长0.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19亿元,下降1.2%。
2025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体制性转移支付、财力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上年结余和乡镇上解等,总收入合计为39.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支出、补助乡镇支出、结转下年使用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总支出合计为39.0亿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1.36亿元,下降44.5%。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2.40亿元,下降47.3%。
县本级基金收入加上基金转移支付补助、新增专项债券收入、上年结余等,总收入合计为22.08亿元,基金支出加上解支出、债券还本支出、补助乡镇支出、调出支出等,总支出合计16.25亿元,结余5.83亿元。
3.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县本级社保基金收入完成4.06亿元,增长34.7%。社保基金支出3.04亿元,增长11.2%。当年结余1.02亿元,累计结余4.32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我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2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5.重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要求,2025年重点审查了县城管局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方面,累计完成86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87万元(含年初批复预算收入7175万元,调整预算1412万元),其他收入25万元。
支出方面,累计完成8468万元,支出执行率98.6%,主要支出项目为: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费5000万元,人员经费683万元,城市管理工作专项653万元,工程建设款400万元,垃圾处理费350万元,垃圾处理厂运行246万元等。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的情况是:科学技术支出5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6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5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万元。
以上为2025年全县预算和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在编制决算以及与省、市财政结算后如有变化,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5年财政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2025年,我县财政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指导,围绕县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议要求,聚力“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为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
(一)坚持增收节支并重,着力稳固财政基本盘
全力组织财政收入。建立“三个调度”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的收入征管格局,稳住财政收入基本盘。2025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0亿元,税占比继续保持较高水平。统筹有序保障支出。坚持“统筹兼顾、有保有压”的支出原则,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集中财力保障“三保”和重点领域。全年“三保”支出14.15亿元,增长4.8%;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减非“三保”支出约1亿元。积极盘活存量资源。大力推动低效闲置资产资源盘活,将“沉睡资源”转化为有效财力。实现林业资源出让收入5000万元,社会福利中心及15个乡镇闲置敬老院处置收入4500万元。
(二)深化改革机制创新,全面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出台《浮梁县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浮办发〔2025〕7号),明确41项具体改革举措,着力健全预算分配制度。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实现总体“只减不增”。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硬化绩效激励约束。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核减2026年部门预算224.3万元,收回2025年闲置项目资金540.88万元。推进国企改革提升。出台《浮梁县国资国企改革优化提升实施方案》,推动县属国企“三化”转型。结合资产现状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成果开展全域资产摸排,完成违规转租问题整改28处,收缴欠租659.47万元,合同期内可提高资产收益370.29万元。
(三)紧扣民生福祉改善,持续增强群众获得感
全力保障民生重点投入。坚持民生优先导向,全年民生领域支出达25.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4%,有力保障了教育、社保、医疗等基本民生需求。聚力支持乡村全面振兴。统筹整合各级涉农资金1.8亿元,重点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产业发展,并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惠农补贴。落实就业与社会保障政策。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稳就业促创业;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低保金、救助金等,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四)严守财政安全底线,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抓实政府债务管理。坚持遏制增量、化解存量并举,全方位防控地方债务风险。2025年,5个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通过省级评审,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领域;17宗地土储专项债券需求19.15亿元通过省级评审,稳步推进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建立健全覆盖全面、响应迅速的财政运行监测预警体系,严防“三保”风险。全年“三保”支出保障到位,未发生风险事件。深化专项整治行动。统筹开展“二房东”违规转租、套取财政资金、乡村振兴资金监管、养老服务领域整治、公款旅游等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实现增收206万元,追回资金1078.8万元,制定4项财政资金管理制度。
(五)聚焦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培育发展新动能
支持产业创新升级。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工业强省强县等战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及时兑现2024年度科技创新奖励资金276万元,争取国家级和省级工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635万元。促进消费扩容提质。落实促消费政策措施,支持开展各类线上线下促销活动,激发县域消费市场活力。兑现新增入库商贸企业一次性奖励资金84万元;支持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争取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250.67万元;落实商务发展专项资金16万元。保障生态环境治理。持续加大财政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的支持力度,保障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
我县财政运行面临的核心挑战在于收支矛盾日益尖锐且结构性问题突出,具体表现在:
(一)收入来源结构失衡。一是自有财力薄弱。2025年,我县自身财力完成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仅占总财力的19%,财政自主调控能力受限。二是土地出让收入持续下滑。2025年,以土地出让收入为主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下滑44.5%,是今年财政运行中最突出的短板,也是导致收支平衡压力较大的直接原因。并且受土地市场整体低迷及可出让资源持续减少等因素叠加影响,后续土地收入形势不容乐观。
(二)刚性支出保障困难。一是刚性支出占比高。2025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中刚性支出约20.05亿元,支出结构难以优化。二是专项资金需求较大。县级需保障的专项支出规模较大,而可自由支配财力有限,进一步加剧了收支矛盾,财政统筹和保障能力面临严峻考验。
四、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6年全县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景德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和县委部署,以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为统领,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当前与长远、开源与节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稳运行、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促发展”任务,确保为我县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资金保障,全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奋力把“千年瓷都”这张靓丽的名片擦得更亮。
(一)2026年全县总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7.85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0.5%(下同),其中:税收6.08亿元、非税1.77亿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扣除体制上解等支出,测算全县财力约为32.35亿元。本次安排全县财政支出预算为32.3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6年全县基金预算收入预期目标17.10亿元,增长50.6%。基金收入加上基金转移支付补助、新增专项债券收入、上年结余等,总收入合计为23.90亿元;基金支出加上解支出、债券还本、调出支出等,总支出合计23.9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6年全县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12亿元,增长1.5%。社保基金支出安排3.31亿元,增长8.8%。结余0.81亿元,滚存结余5.14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6年,我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期目标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二)2026年县本级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6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5.80亿元,增长0.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扣除体制上解、补助乡镇等支出,测算县本级财力约为29.58亿元。本次安排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解支出、转移性支出等,测算财政总支出预算为29.5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6年县本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目标17.10亿元,增长50.6%。
基金收入加上基金转移支付补助、新增专项债券收入、上年结余等,总收入合计为23.90亿元;基金支出加上解支出、债券还本、调出支出等,总支出合计23.90亿元,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6年县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12亿元,增长1.5%。社保基金支出安排3.31亿元,增长8.8%。结余0.81亿元,滚存结余5.14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6年,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期目标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5.重点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要求,今年重点审查县农业农村局预算安排情况。
收入方面,共安排1.17亿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060万元,单位实有资金收入2300万元,上年结转8365万元。
支出方面,共安排1.17亿元,主要支出项目为:人员经费699万元,公用经费49万元,农业公共服务工作经费(打造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区及惠农一卡通发放资金)2300万元,上年结转项目8365万元〔其中:浮梁县浮东粮食仓储产业园建设项目2077万元,2022年农田建设专项债券资金611万元,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571万元等〕。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的主要情况是:科学技术支出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71万元,农林水支出661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96万元,其他支出3221万元。
五、2026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财政工作责任重大。
(一)聚力政策加力提效,夯实财政运行基础
一是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重点支持先进陶瓷、文旅康养等主导产业发展,积极培育涵养优质税源。同时,强化非税收入征管,督促相关部门按时落实收入计划,确保依法依规、应收尽收,缓解财政收支矛盾。二是扎实开展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逐步推进县属国有企业划转整合,科学规划主业布局,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国企创新改革,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
(二)聚焦服务发展大局,提升资金撬动效能
一是围绕县委重大战略部署精准施策。加大专项债项目谋划力度,筛选一批落地稳、建设快的项目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尽量做到项目建设后可以形成稳定的专项债券收益,从而达到我县经济促发展、稳增长的目标。二是坚持民生保障优先机制。统筹用好财政补助、贴息担保、减税降费等多种优惠政策,加强项目储备,加快支出进度,有形有力有效抓好执行落实,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三)筑牢改革风险体系,夯实可持续发展根基
一是抓实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工作。严格按照《关于规范浮梁县政府专项债券还本付息管理及账务处理的通知》,建立专项债券还本付息台账,每月调度资金到位情况,确保按时足额清偿到期本息。二是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暂缓一切“非三保”支出,集中财力优先保障“三保”支出,资金支付严格按预算执行,杜绝随意变更用途,确保资金依法依规使用,不发生拖欠工资、民生资金等情况。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听取县政协的监督意见和建议。勇于担当、砥砺前行,全面推进我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报告中有关名词解释
一、财政总收入
财政总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缴入中央金库的国内消费税和国内增值税、纳入中央与地方分享范围并缴入中央金库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但不包括关税以及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以及未纳入中央与地方分享范围的铁路运输、国有邮政、银行、石油、石化企业所得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三、非税收入
非税收入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或者国有资产、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取得的除税收、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资金。
四、基金收入
基金收入即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政府性基金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社会保险基金
社会保险基金是指为了保障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由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分别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专项资金。社会保险基金是国家为举办社会保险事业而筹集的,用于支付劳动者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时所享受的保险金和津贴的资金。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对国有资本实行存量调整和增量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包括:从国家出资企业分得的利润;国有资产转让收入;从国家出资企业取得的清算收入;其他国有资本收入。
八、“三保”
“三保”是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
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财政支出是政府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满足社会共同需要而进行的财政资金的支付。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政府对集中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是指政府使用筹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十一、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的基金。
十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
历时两年建设,我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于2024年9月底正式上线,覆盖全省144个行政区划、3万多个预算单位。将改变传统预算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机制,按照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与信息系统建设紧密结合的原则,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和财务报告等各个业务环节按一个整体进行整合规范,建设贯通各级政府的财政“云平台”,实现业务流程、技术标准、操作平台的“三个统一”。
十三、预算绩效管理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
十四、零基预算
零基预算是指新预算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指标的确定,不考虑以前年度的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只以新预算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力可能为依据,重新评估各项收支的必要性及其所需金额的一种预算形式。因预算编制以零为基点,所以称为零基预算。
零基预算改革的目标是:打破部门支出固化僵化、预算安排只增不减的格局,探索形成基本支出标准化、项目支出绩效化的预算编制模式,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加快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全面清理存量资金、健全项目库管理、实行综合预算管理、严格安排支出预算、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等。
十五、预算收支平衡
预算收支平衡是指在一个预算年度里,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在总量上基本相等、结构上合理协调。保持预算收支平衡,严格控制财政赤字是保证国民经济供求总量平衡的内在要求,是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协调、稳定发展的前提条件。因此各级预算都应当保持收支平衡。
十六、结余和结转
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滚存结余是指当年结余加上历年结余的总和。结转下年支出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中明确规定: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各级政府上一年预算的结转资金,应当在下一年用于结转项目的支出;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十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是指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补助收入。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其主要目的是实现不同级政府间财政收支的纵向平衡或同一级政府间的横向平衡。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是指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均衡地区之间的财力差距,不指定资金具体用途,由接受转移支付的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转移支付。
十八、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是指中央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地方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收入,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收入。主要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农业等方面。
十九、体制性转移支付
指在历次财政体制改革过程中,中央、省级财政给予部分财力困难区县的各项体制补助,以及用于弥补因出台重大政策导致区县政府减收增支而形成的财力缺口。
二十、财力性转移支付
财力性转移支付是指为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衡化,由上级政府安排给下级政府的补助性支出。
二十一、增值税留抵退税
增值税留抵退税是把增值税期末未抵扣完的税额退还给纳税人。增值税实行链条抵扣机制,以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会形成留抵税额。国际上对于留抵税额一般有两种处理方式:允许纳税人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或申请当期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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