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浮梁县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注:本报告因金额单位转换原因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第一部分 浮梁县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城市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县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负责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
(三)负责县城文明施工、余土调剂清运、准运、处置和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四)负责县城占道经营、流动摊点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车辆乱停乱放的综合整治工作及违章建筑的拆除。
(五)按职责分工,协同有关部门编制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和监督管理及城市路牌、店牌、招牌的设置监督管理。
(六)集中行使“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
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具体包括:
1.规划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3.房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4.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具体包括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烧烤秸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5.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包括户外公共场所无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以及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的行政处罚权。
6.水务管理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包括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七)有关部门应当继续行使原有的监督管理权。需要城市管理部门协助和配合的,城市管理部门应予协助和配合。
(八)负责县政府依法确定的其他城市管理事项及相应综合执法工作。
(九)负责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浮梁县城市管理局(本级)。
浮梁县城市管理局(本级)设立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浮梁县城市管理局、浮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浮梁县市政服务中心。
本部门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1人,其他人员147人。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人员0人,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人员23人。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公开01表 | ||
|
编制单位:浮梁县城市管理局 |
2025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行次 |
金额 |
|
栏次 |
1 |
栏次 |
2 |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 |
7,553.99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2 |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2 |
914.00 |
二、外交支出 |
33 |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3 |
三、国防支出 |
34 |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4 |
0.00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5 |
|
|
五、事业收入 |
5 |
0.00 |
五、教育支出 |
36 |
|
|
六、经营收入 |
6 |
0.00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7 |
5,000.00 |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7 |
0.00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8 |
|
|
八、其他收入 |
8 |
6.51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9 |
95.32 |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0 |
13.61 |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1 |
760.34 |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2 |
2,557.57 |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3 |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4 |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5 |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6 |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7 |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8 |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49 |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0 |
47.66 |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1 |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2 |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3 |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4 |
|||
|
24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5 |
|||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6 |
|||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7 |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8,474.49 |
本年支出合计 |
58 |
8,474.49 |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
28 |
结余分配 |
59 |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29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60 |
0.00 | |
|
30 |
61 |
||||
|
总计 |
31 |
8,474.49 |
总计 |
62 |
8,474.49 |
|
注:1.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
|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 |||||
收入决算表
|
公开02表 | ||
|
编制单位:浮梁县城市管理局 |
2025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8,474.49 |
8,467.99 |
0.00 |
0.00 |
0.00 |
0.00 |
6.51 | |||
|
206 |
科学技术支出 |
5,000.00 |
5,0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20699 |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
5,000.00 |
5,0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2069999 |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
5,000.00 |
5,0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5.32 |
95.32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95.32 |
95.32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63.54 |
63.54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31.77 |
31.77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3.61 |
13.6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3.61 |
13.6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3.61 |
13.6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211 |
节能环保支出 |
760.34 |
760.34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21103 |
污染防治 |
246.34 |
246.34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2110307 |
土壤 |
96.34 |
96.34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2110399 |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
150.00 |
15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21104 |
自然生态保护 |
164.00 |
164.00 |
0.00 |
0.00 |
0.00 |
||||
|
2110499 |
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 |
164.00 |
164.00 |
0.00 |
0.00 |
0.00 |
||||
|
21111 |
污染减排 |
350.00 |
35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2111103 |
减排专项支出 |
350.00 |
35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2,557.57 |
2,551.07 |
0.00 |
0.00 |
0.00 |
0.00 |
6.51 | ||
|
212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745.09 |
738.58 |
0.00 |
0.00 |
0.00 |
0.00 |
6.51 | ||
|
2120101 |
行政运行 |
632.41 |
625.90 |
0.00 |
0.00 |
0.00 |
0.00 |
6.51 | ||
|
2120104 |
城管执法 |
47.78 |
47.78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21201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64.90 |
64.9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21203 |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
192.30 |
192.3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2120399 |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
192.30 |
192.3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21208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
914.00 |
914.00 |
0.00 |
0.00 |
0.00 |
||||
|
2120803 |
城市建设支出 |
914.00 |
914.00 |
0.00 |
0.00 |
0.00 |
||||
|
21299 |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
706.18 |
706.18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2129999 |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
706.18 |
706.18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47.66 |
47.66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47.66 |
47.66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47.66 |
47.66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 ||||||||||
支出决算表
|
公开03表 | ||
|
编制单位:浮梁县城市管理局 |
2025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8,474.49 |
836.77 |
7,637.72 |
||||||
|
206 |
科学技术支出 |
5,000.00 |
5,000.00 |
||||||
|
20699 |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
5,000.00 |
5,000.00 |
||||||
|
2069999 |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
5,000.00 |
5,000.00 |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5.32 |
95.32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95.32 |
95.32 |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63.54 |
63.54 |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31.77 |
31.77 |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3.61 |
13.61 |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3.61 |
13.61 |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3.61 |
13.61 |
||||||
|
211 |
节能环保支出 |
760.34 |
760.34 |
||||||
|
21103 |
污染防治 |
246.34 |
246.34 |
||||||
|
2110307 |
土壤 |
96.34 |
96.34 |
||||||
|
2110399 |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
150.00 |
150.00 |
||||||
|
21104 |
自然生态保护 |
164.00 |
164.00 |
||||||
|
2110499 |
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 |
164.00 |
164.00 |
||||||
|
21111 |
污染减排 |
350.00 |
350.00 |
||||||
|
2111103 |
减排专项支出 |
350.00 |
350.00 |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2,557.57 |
680.19 |
1,877.38 |
|||||
|
212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745.09 |
680.19 |
64.90 |
|||||
|
2120101 |
行政运行 |
632.41 |
632.41 |
||||||
|
2120104 |
城管执法 |
47.78 |
47.78 |
||||||
|
21201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64.90 |
64.90 |
||||||
|
21203 |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
192.30 |
192.30 |
||||||
|
2120399 |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
192.30 |
192.30 |
||||||
|
21208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
914.00 |
914.00 |
||||||
|
2120803 |
城市建设支出 |
914.00 |
914.00 |
||||||
|
21299 |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
706.18 |
706.18 |
||||||
|
2129999 |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
706.18 |
706.18 |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47.66 |
47.66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47.66 |
47.66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47.66 |
47.66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公开04表 | ||
|
编制单位:浮梁县城市管理局 |
2025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行次 |
金额 | |||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
|
栏次 |
3 |
栏次 |
12 |
13 |
14 |
15 |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7,553.99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3 |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914.00 |
二、外交支出 |
34 |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 |
三、国防支出 |
35 |
|||||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6 |
||||||
|
5 |
五、教育支出 |
37 |
||||||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8 |
5,000.00 |
5,000.00 |
||||
|
7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9 |
||||||
|
8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0 |
95.32 |
95.32 |
||||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1 |
13.61 |
13.61 |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2 |
760.34 |
760.34 |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3 |
2,551.07 |
1,637.06 |
914.00 |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4 |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5 |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6 |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7 |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8 |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9 |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50 |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1 |
47.66 |
47.66 |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2 |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3 |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4 |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5 |
||||||
|
24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6 |
||||||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7 |
||||||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8 |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8,467.99 |
本年支出合计 |
59 |
8,467.99 |
7,553.99 |
914.00 |
0.00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8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60 |
0.00 |
0.00 |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29 |
61 |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30 |
62 |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1 |
63 |
||||||
|
总计 |
32 |
8,467.99 |
总计 |
64 |
8,467.99 |
7,553.99 |
914.00 |
0.0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公开05表 | ||
|
编制单位:浮梁县城市管理局 |
2025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7,553.99 |
830.27 |
6,723.72 | |||
|
206 |
科学技术支出 |
5,000.00 |
5,000.00 | |||
|
20699 |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
5,000.00 |
5,000.00 | |||
|
2069999 |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
5,000.00 |
5,000.00 |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5.32 |
95.32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95.32 |
95.32 |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63.54 |
63.54 |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31.77 |
31.77 |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3.61 |
13.61 |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3.61 |
13.61 |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3.61 |
13.61 |
|||
|
211 |
节能环保支出 |
760.34 |
760.34 | |||
|
21103 |
污染防治 |
246.34 |
246.34 | |||
|
2110307 |
土壤 |
96.34 |
96.34 | |||
|
2110399 |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
150.00 |
150.00 | |||
|
21104 |
自然生态保护 |
164.00 |
164.00 | |||
|
2110499 |
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 |
164.00 |
164.00 | |||
|
21111 |
污染减排 |
350.00 |
350.00 | |||
|
2111103 |
减排专项支出 |
350.00 |
350.00 |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1,637.06 |
673.68 |
963.38 | ||
|
212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738.58 |
673.68 |
64.90 | ||
|
2120101 |
行政运行 |
625.90 |
625.90 |
|||
|
2120104 |
城管执法 |
47.78 |
47.78 |
|||
|
21201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64.90 |
64.90 | |||
|
21203 |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
192.30 |
192.30 | |||
|
2120399 |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
192.30 |
192.30 | |||
|
21299 |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
706.18 |
706.18 | |||
|
2129999 |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
706.18 |
706.18 |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47.66 |
47.66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47.66 |
47.66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47.66 |
47.66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
公开06表 | ||
|
编制单位:浮梁县城市管理局 |
2025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701.41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21.85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0.00 |
|
30101 |
基本工资 |
234.24 |
30201 |
办公费 |
71.79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0.00 |
|
30102 |
津贴补贴 |
134.71 |
30202 |
印刷费 |
0.94 |
30702 |
国外债务付息 |
0.00 |
|
30103 |
奖金 |
23.03 |
30204 |
手续费 |
0.00 |
30703 |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
0.00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0.00 |
30205 |
水费 |
0.06 |
30704 |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
0.00 |
|
30107 |
绩效工资 |
101.08 |
30206 |
电费 |
2.50 |
310 |
资本性支出 |
0.00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63.54 |
30207 |
邮电费 |
0.38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0.00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34.17 |
30208 |
取暖费 |
0.00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0.00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13.61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0.00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0.00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0.00 |
30211 |
差旅费 |
0.00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0.00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0.79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0.00 |
31006 |
大型修缮 |
0.00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47.66 |
30213 |
维修(护)费 |
0.00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0.00 |
|
30114 |
医疗费 |
0.00 |
30214 |
租赁费 |
0.00 |
31008 |
物资储备 |
0.00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48.56 |
30215 |
会议费 |
0.00 |
31009 |
土地补偿 |
0.00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7.01 |
30216 |
培训费 |
0.00 |
31010 |
安置补助 |
0.00 |
|
30301 |
离休费 |
0.00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0.00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0.00 |
|
30302 |
退休费 |
0.00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0.00 |
31012 |
拆迁补偿 |
0.00 |
|
30303 |
退职(役)费 |
0.00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0.00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
30304 |
抚恤金 |
7.01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0.00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0.00 |
|
30305 |
生活补助 |
0.00 |
30226 |
劳务费 |
0.00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0.00 |
|
30306 |
救济费 |
0.00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0.00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0.00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0.00 |
30228 |
工会经费 |
0.00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0.00 |
|
30308 |
助学金 |
0.00 |
30229 |
福利费 |
0.00 |
399 |
其他支出 |
0.00 |
|
30309 |
奖励金 |
0.00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2.61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0.00 |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0.00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3.57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0.00 |
|
30311 |
代缴社会保险费 |
0.00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0.00 |
39909 |
经常性赠与 |
0.00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0.00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0.00 |
39910 |
资本性赠与 |
0.00 |
|
39999 |
其他支出 |
0.00 | ||||||
|
人员经费合计 |
708.42 |
公用支出合计 |
121.85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公开07表 | ||
|
编制单位:浮梁县城市管理局 |
2025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914.00 |
914.00 |
914.00 |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914.00 |
914.00 |
914.00 |
|||||
|
21208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
914.00 |
914.00 |
914.00 |
|||||
|
2120803 |
城市建设支出 |
914.00 |
914.00 |
914.00 |
|||||
|
注:1.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 |||||||||
|
2.当此表数据为空时,即本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公开08表 | ||
|
编制单位:浮梁县城市管理局 |
2025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
|
注:1.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
|
2.当此表数据为空时,即本部门(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公开09表 | ||
|
编制单位:浮梁县城市管理局 |
2025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栏次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决算数 |
|
行次 |
1 |
2 |
3 | |
|
一、“三公”经费支出 |
1 |
64.16 |
42.61 |
42.61 |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2 |
0.00 | ||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3 |
62.16 |
42.61 |
42.61 |
|
(1)公务用车购置费 |
4 |
0.00 |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 |
62.16 |
42.61 |
42.61 |
|
3.公务接待费 |
6 |
2.00 |
||
|
(1)国内接待费 |
7 |
—— |
—— |
|
|
其中:外事接待费 |
8 |
—— |
—— |
|
|
(2)国(境)外接待费 |
9 |
—— |
—— |
|
|
二、相关统计数 |
10 |
—— |
—— |
—— |
|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
11 |
—— |
—— |
|
|
2.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
12 |
—— |
—— |
|
|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
13 |
—— |
—— |
|
|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
14 |
—— |
—— |
14 |
|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
15 |
—— |
—— |
|
|
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个) |
16 |
—— |
—— |
|
|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
17 |
—— |
—— |
|
|
其中:外事接待人次(人) |
18 |
—— |
—— |
|
|
7.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
19 |
—— |
—— |
|
|
8.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
20 |
—— |
—— |
|
|
注:1.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指年初“三公”经费部门预算数;全年预算数指按规定程序调整调剂后的全年“三公”经费部门预算数;决算数反映当年预算安排的实际支出数。 | ||||
|
2.当此表数据为空时,即本部门(单位)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 ||||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
公开10表 | ||||
|
编制单位:浮梁县城市管理局 |
2025年度 |
单位:台、辆、套 | ||
|
项目 |
栏次 |
决算数 | ||
|
一、车辆(台、辆) |
1 |
14 | ||
|
1.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
2 |
0 | ||
|
2.主要负责人用车 |
3 |
0 | ||
|
3.机要通信用车 |
4 |
0 | ||
|
4.应急保障用车 |
5 |
0 | ||
|
5.执法执勤用车 |
6 |
0 | ||
|
6.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
7 |
0 | ||
|
7.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
8 |
0 | ||
|
8.其他用车 |
9 |
14 | ||
|
二、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台、套) |
10 |
0 | ||
|
注:1.本表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情况。 2.当本表数据为空时,即本部门(单位)无相关资产。 | ||||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收入总计8474.4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收入合计8474.49万元,比上年减少979.46万元,下降10.36%,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要求,勤俭节约,本年度年初预算部分项目缩减。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财政拨款收入8467.99万元,占99.92%;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6.51万元,占0.0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支出总计8474.4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8474.49万元,比上年减少979.46万元,下降10.36%,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要求,勤俭节约,本年度年初预算部分项目缩减;结余分配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基本支出836.77万元,占9.87%;项目支出7637.72万元,占90.13%;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7149.55万元,决算数8467.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44%。其中:
(一)科学技术支出(类)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5000.00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根据要求变更政府经济分类城乡社区类变更为科学技术支出类。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数95.32万元,决算数9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数13.61万元,决算数1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四)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初预算数150.00万元,决算数76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6.89%。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年中追加预算。
(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数6842.97万元,决算数255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28%。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根据要求变更政府经济分类城乡社区类变更为科学技术支出类。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数47.66万元,决算数47.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同时坚持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保障工资类,环卫服务费等重点支出,体现在有关支出科目中。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学技术支出方面的支出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比重较高,主要是:科学技术支出科目,2025年度决算数为50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59.04%,主要用于环卫企业服务费等方面。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0.2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701.41万元,比上年增加20.88万元,增长3.07%,主要原因:工资及社保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1.85万元,比上年增加12.93万元,增长11.87%,主要原因:本年度支付上年度车辆维护费用。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01万元,比上年增加4.25万元,增长153.69%,主要原因:本年度死亡人员1人增加抚恤金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42.61万元,决算数42.6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6.03万元,增长60.3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决算数与上年持平。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42.61万元,决算数42.6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决算数与上年持平。全年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42.61万元,决算数42.6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6.42万元,增长62.69%,主要原因:本年度支付上年度车辆维护费用。年末使用财政拨款负担费用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4辆。
(三)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38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本单位接待减少。全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85万元,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2.93万元,增长11.87%,主要原因:本年度支付上年度车辆维护费用。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3.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3.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3.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3.9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此处请补充内容)。本部门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5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 1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744.26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其中,1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优”,1个项目评价结果为“良”,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中”,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差”。
组织对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分别为:环卫一体化专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通过综合评价各个项目在资金执行、项目产出、项目效果及满意度等方面指标,较好的完成预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等级为优秀。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7553.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14万元,评价结果为“优”。从评价情况看,我单位整体支出能够根据履责需要科学编制预决算,不断完善和落实相关管理制度,从管理机制上规范预算执行,为有效履行职责和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发挥了重要保障支撑作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浮梁县城市管理局(本级)“环卫一体化专项”“路灯维修维护”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5年度) | |||||||||||
|
项目名称 |
路灯维修维护 | ||||||||||
|
主管部门 |
浮梁县城市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浮梁县城市管理局 |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192.3 |
306.8 |
306.8 |
10 |
100 |
10 | |||||
|
政府预算资金 |
192.3 |
306.8 |
306.8 |
— |
100 |
— | |||||
|
年度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保证城市照明功能正常发挥,优化能源利用,提高能源效率,节约能源成本 |
完成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2025年路灯维修 |
≤80万元 |
16 |
8 |
8 |
|||||
|
上年城区照明缺口资金 |
=114.5万元 |
114.5 |
6 |
6 |
|||||||
|
2025年路灯电费 |
≥80万元 |
144 |
6 |
6 |
|||||||
|
社会成本指标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路灯维护盏数 |
≥7000盏 |
7000 |
4 |
4 |
|||||
|
路灯杆维护数量 |
=2358杆 |
2358 |
4 |
4 |
|||||||
|
质量指标 |
城市照明设施正常运行率 |
≥90% |
90 |
8 |
8 |
||||||
|
城市照明亮灯率 |
≥85% |
85 |
8 |
8 |
|||||||
|
时效指标 |
路灯维修及时率 |
≥85% |
85 |
8 |
8 |
||||||
|
路灯电费支付及时率 |
≥98% |
98 |
8 |
8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社会效益指标 |
亮化环境,提高居民出行安全指数 |
≥20% |
15 |
15 |
5.63 |
城市原本亮化率为基础,提升空间不大 |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城区居民满意度 |
≥90% |
90 |
15 |
15 |
|||||
|
总分 |
100 |
90.63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5年度) | |||||||||||
|
项目名称 |
园林养护 | ||||||||||
|
主管部门 |
浮梁县城市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浮梁县城市管理局 |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53 |
457 |
457 |
10 |
100 |
10 | |||||
|
政府预算资金 |
53 |
457 |
457 |
— |
100 |
— | |||||
|
年度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随着城市园林绿化面积的扩大,我处将继续加强园林绿地精细化奍护管理,按奍户规范标准加强巡查、考核,促使公共绿地达到最佳景观效果,保持城市园林景观优美。 |
基本完成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2024年园林绿化 |
=240万元 |
240 |
10 |
10 |
|||||
|
2025年园林养护 |
=53万元 |
53 |
10 |
10 |
|||||||
|
社会成本指标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主次干道行道树 |
≤6619棵 |
6619 |
8 |
8 |
|||||
|
绿化维护 |
≤2113.03平方米 |
2113.03 |
8 |
8 |
|||||||
|
公园维护数 |
=4座 |
4 |
8 |
8 |
|||||||
|
质量指标 |
养护完成质量 |
≥85% |
85 |
8 |
8 |
||||||
|
时效指标 |
是否按时完成各项养护任务 |
是 |
基本达成目标 |
8 |
6.4 |
经实际考核,园林绿化效果略有偏差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园林绿化景观效果 |
进一步增强 |
基本达成目标 |
10 |
8 |
经实际考核,园林绿化效果略有偏差 | |||||
|
生态效益指标 |
促使公共绿地达到最佳景观效果,保持城市园林景观优美 |
效果显著 |
基本达成目标 |
10 |
8 |
经实际考核,园林绿化效果略有偏差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85% |
85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94.4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5年度) | |||||||||||
|
项目名称 |
2022年三龙垃圾处理场运行 | ||||||||||
|
主管部门 |
浮梁县城市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浮梁县城市管理局 |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0 |
96.34 |
96.34 |
10 |
100 |
10 | |||||
|
政府预算资金 |
0 |
96.34 |
96.34 |
— |
100 |
— | |||||
|
年度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做好垃圾处理场运行,做好环境保护 |
基本完成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电费及其他运行成本 |
≥80万元 |
80 |
10 |
10 |
|||||
|
药剂采购成本 |
≤70万元 |
70 |
10 |
10 |
|||||||
|
社会成本指标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渗滤液处理 |
≥40000吨 |
34000 |
8 |
5 |
由于气候干燥,渗滤液产生量比预计减少 | ||||
|
场内绿化维护 |
≥4次 |
4 |
8 |
8 |
|||||||
|
水电、机械等维修 |
≥12次 |
10 |
8 |
4.67 |
由于渗滤液量减少,机械维修次数相应减少 | ||||||
|
质量指标 |
渗滤液处理合格率 |
=100% |
100 |
8 |
8 |
||||||
|
时效指标 |
维修维护及时率 |
≥85% |
85 |
8 |
8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场地周边空气污染减少 |
≥20% |
20 |
10 |
10 |
||||||
|
生态效益指标 |
减少地下水污染 |
≥10% |
10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周边居民满意度 |
≥90% |
90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93.67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5年度) | |||||||||||
|
项目名称 |
城市管理工作专项 | ||||||||||
|
主管部门 |
浮梁县城市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浮梁县城市管理局 |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653.18 |
653.18 |
653.18 |
10 |
100 |
10 | |||||
|
政府预算资金 |
653.18 |
653.18 |
653.18 |
— |
100 |
— | |||||
|
年度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维护城市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推动城市经济发展,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
基本完成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2025年工作项目成本 |
=653.18万元 |
653.18 |
20 |
20 |
|||||
|
社会成本指标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油烟整治 |
≥12次 |
10 |
8 |
4.67 |
2025年下半年工作重点为申遗故城区处理次数减少 | ||||
|
户外广告牌整治次数 |
≥12次 |
12 |
8 |
8 |
2025年下半年工作重点为申遗故城区处理次数减少 | ||||||
|
巡查次数 |
≥20趟/天 |
15 |
8 |
3 |
2025年下半年工作重点为申遗故城区处理次数减少 | ||||||
|
质量指标 |
问题整治质量 |
≥80% |
80 |
8 |
8 |
||||||
|
时效指标 |
巡查问题整治及时率 |
≥85% |
85 |
8 |
8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城市环境整洁度 |
≥20% |
20 |
10 |
10 |
||||||
|
生态效益指标 |
减少环境污染 |
≥10% |
10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居民满意度 |
≥85% |
85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91.67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5年度) | |||||||||||
|
项目名称 |
垃圾处理费(景圣) | ||||||||||
|
主管部门 |
浮梁县城市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浮梁县城市管理局 |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350 |
350 |
350 |
10 |
100 |
10 | |||||
|
政府预算资金 |
350 |
350 |
350 |
— |
100 |
— | |||||
|
年度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增加垃圾处理方式,生态环保、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使生活垃圾资源化。 |
完成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垃圾处理费单价 |
=50元/吨 |
50 |
20 |
20 |
|||||
|
社会成本指标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年均垃圾处理量 |
≥6.02吨 |
7 |
10 |
10 |
|||||
|
垃圾发电量 |
≥250Kwh |
250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垃圾焚烧发电剩余废渣百分比 |
≤10% |
10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时率 |
≥90% |
90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改善人居环境 |
≥10% |
10 |
10 |
10 |
||||||
|
生态效益指标 |
生活垃圾生态化处理率 |
≥80% |
80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居民满意度 |
≥90% |
90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100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5年度) | |||||||||||
|
项目名称 |
城乡一体化服务费 | ||||||||||
|
主管部门 |
浮梁县城市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浮梁县城市管理局 |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5,000 |
5,000 |
5,000 |
10 |
100 |
10 | |||||
|
政府预算资金 |
5000 |
5000 |
5000 |
— |
100 |
— | |||||
|
年度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1、打造整洁、美观、宜居县域环境;2、居民环保意识显著增强; 3、构建完善的、可持续的县域环境卫生管理体系,确保环境卫生水平长期稳定在较高水平。 |
基本完成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城区道路保洁成本 |
按道路保洁级次核算 |
基本达成目标 |
10 |
8 |
道路保洁按考核结算 | ||||
|
农村保洁成本 |
=120元/人/年 |
120 |
10 |
10 |
|||||||
|
社会成本指标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农村保洁范围 |
=16个 |
16 |
8 |
8 |
|||||
|
城区道路保洁面积数 |
≥2030071平方 |
2030071 |
8 |
8 |
|||||||
|
城区公厕数量 |
=15座 |
15 |
8 |
8 |
|||||||
|
质量指标 |
环卫清洁质量达标率 |
≥85% |
85 |
8 |
8 |
||||||
|
时效指标 |
环卫清洁工作及时率 |
≥85% |
85 |
8 |
8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县域内居民环保意识增强 |
≥10% |
10 |
10 |
10 |
||||||
|
生态效益指标 |
环境卫生质量提升 |
≥10% |
10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居民满意度 |
≥90% |
90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98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5年度) | |||||||||||
|
项目名称 |
三龙垃圾处理场运行 | ||||||||||
|
主管部门 |
浮梁县城市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浮梁县城市管理局 |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150 |
150 |
150 |
10 |
100 |
10 | |||||
|
政府预算资金 |
150 |
150 |
150 |
— |
100 |
— | |||||
|
年度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做好垃圾处理场运行,及时处理因以前年度垃圾填埋产生的渗滤液,减免污染周边环境,减少水土污染。 |
基本完成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电费及其他运行成本 |
≤90万元 |
80 |
10 |
10 |
年中调整一次绩效指标 | ||||
|
药剂采购成本 |
≤60万元 |
70 |
10 |
8.33 |
年中调整一次绩效指标 | ||||||
|
社会成本指标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渗滤液处理 |
≥40000吨 |
36000 |
8 |
6 |
因气候干燥本年产生渗滤液量减少 | ||||
|
场内绿化维护 |
≥4次 |
4 |
8 |
8 |
|||||||
|
水电、机械等维修 |
≥12次 |
10 |
8 |
4.67 |
渗滤液量减少机械维修次数减少 | ||||||
|
质量指标 |
渗滤液处理合格率 |
=100% |
100 |
8 |
8 |
||||||
|
时效指标 |
维修维护及时率 |
≥85% |
85 |
8 |
8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场地周边空气污染减少 |
≥20% |
20 |
10 |
10 |
||||||
|
生态效益指标 |
减少地下水污染 |
≥10% |
10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周边居民满意度 |
≥90% |
90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93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5年度) | |||||||||||
|
项目名称 |
浮梁县郭家洲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建设资金 | ||||||||||
|
主管部门 |
浮梁县城市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浮梁县城市管理局 |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0 |
180 |
61.261 |
10 |
34.03 |
0 | |||||
|
政府预算资金 |
0 |
180 |
61.261144 |
— |
34.03 |
— | |||||
|
年度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改善浮梁县城市生态环境,缓解浮梁县白居易路交通拥堵,促进经济发展,改善居民生活质量,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以及增强城市基础功能。 |
项目已完成,款项未支付完全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180万元 |
61.26 |
20 |
20 |
|||||
|
社会成本指标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新建绿地面积 |
≤2535平方米 |
2535 |
10 |
10 |
|||||
|
新建林荫停车场面积 |
≤2705平方米 |
2705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项目完成质量达标率 |
≥90% |
90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及进率 |
≥90% |
85 |
10 |
8.61 |
项目完成进度略有拖延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改善此路段乱停车现象 |
≥20% |
20 |
10 |
10 |
||||||
|
生态效益指标 |
增加植被覆盖面积 |
≥2000平方米 |
2000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居民满意度 |
≥85% |
85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88.61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5年度) | |||||||||||
|
项目名称 |
浮府办抄字[2025]5号 | ||||||||||
|
主管部门 |
浮梁县城市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浮梁县城市管理局 |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0 |
400 |
400 |
10 |
100 |
10 | |||||
|
政府预算资金 |
0 |
400 |
400 |
— |
100 |
— | |||||
|
年度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提升县城城市形象,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优化城市空间、市政道路及公共设施,提升城市运转效率,改善居民居住环境 |
基本完成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400万元 |
400 |
20 |
20 |
|||||
|
社会成本指标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树木及花种植树 |
≥16709平方 |
16709 |
5 |
5 |
|||||
|
草皮铺设 |
≥16709平方 |
16709 |
5 |
5 |
|||||||
|
安装及修复路沿石 |
≥5082米 |
5082 |
5 |
5 |
|||||||
|
井盖增高数量 |
=153个 |
153 |
5 |
5 |
|||||||
|
质量指标 |
项目质量达标率 |
≥90% |
90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及时率 |
≥90% |
95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居民出行安全指数 |
≥10% |
7 |
10 |
2.5 |
施工时对居民出行有所影响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植被覆盖指数提升 |
≥5% |
5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居民满意度 |
≥85% |
85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92.5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5年度) | |||||||||||
|
项目名称 |
三贤湖水生态项目尾款(浮府办抄字【2025】32号) | ||||||||||
|
主管部门 |
浮梁县城市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浮梁县城市管理局 |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0 |
98.24 |
98.24 |
10 |
100 |
10 | |||||
|
政府预算资金 |
0 |
98.24 |
98.24 |
— |
100 |
— | |||||
|
年度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通过项目实施解决项目水体自净能力差,水体景观效果差的问题,达到水生态系统完善、水质达标且持续稳定。 |
完成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尾款总计 |
=98.24万元 |
98.24 |
20 |
20 |
|||||
|
社会成本指标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水体保洁范围 |
≥21900平方米 |
21900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水生态完成质量 |
≥85% |
85 |
15 |
15 |
||||||
|
时效指标 |
完成及进率 |
≥95% |
95 |
15 |
15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社会效益指标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构建项目水体自净系统,周边生态环境提升率 |
≥50% |
50 |
15 |
1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项目周边居民满意度 |
≥95% |
95 |
15 |
15 |
|||||
|
总分 |
100 |
100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5年度) | |||||||||||
|
项目名称 |
两违工作经费 | ||||||||||
|
主管部门 |
浮梁县城市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浮梁县城市管理局 |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0 |
52.7 |
52.7 |
10 |
100 |
10 | |||||
|
政府预算资金 |
0 |
52.7 |
52.7 |
— |
100 |
— | |||||
|
年度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拆除违法违规广告牌及建筑,消除公共安全隐患,规范城市空间秩序,提升城市整体环境品质与居民生活安全感 |
基本完成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总金额 |
≤80万元 |
56.7 |
20 |
20 |
|||||
|
社会成本指标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拆除广告牌、标识牌数量 |
≥105块 |
105 |
8 |
8 |
|||||
|
拆除面积 |
≥2254.09平方米 |
2254.09 |
8 |
8 |
|||||||
|
依法拆除存量违建数 |
≥52处 |
52 |
8 |
8 |
|||||||
|
质量指标 |
拆除完成度 |
≥90% |
90 |
8 |
8 |
||||||
|
时效指标 |
拆除及时率 |
≥90% |
90 |
8 |
8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城市道路安全指数 |
≥5% |
5 |
15 |
15 |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居民对城区环境满意度 |
≥85% |
80 |
15 |
12.79 |
两违工作居民情绪较低 | ||||
|
总分 |
100 |
97.79 |
|||||||||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部门评价报告见第五部分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5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
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3.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4.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1.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1.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4.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浮梁县城市管理局城乡环卫一体化
项目绩效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落实支出责任,提高 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查找和分析项目组织实施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 建议与对策,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有力的依据。根据浮梁县财政局文件《关 于做好 2021 年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浮财绩字〔2021〕3 号)、 《中共浮梁县委浮梁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浮发〔2025〕4 号)要求(以下简称评价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江西 赣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受浮梁县财政局委托,组织项目绩效评价 工作小组,于 2025 年 3 月对 2025 年浮梁县城市管理局城乡环卫一体化 项目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评价工作。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是 2025 年度公共财政预算下拨的浮梁县城市管 理局城乡环卫一体化专项资金5000 万元。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在收集、整 理、汇总、分析相关资料的基础上,通过查账、实地调研和问卷调查等方 式进行了解核实,并对相关评价指标进行汇总分析,对照评价指标和标准 进行评议打分,形成《2025 年度浮梁县城市管理局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专
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2014 年 12 月 22 日,中共浮梁县委、浮梁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印发 浮梁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浮发[2014]9 号) 文件,组建浮梁县城市管理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将县建设局的城市管 理职责划入城市管理局。
2015 年 2 月 9 日,浮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根据浮发[2014]9 号文件精神, 按照职责对应的原则,经县委常委会批准,将县建设局下属 5 家事业单位: 县路灯管理所、县市容环卫处、县城管大队、县市场经营服务中心、县园 林局成建制划给县城市管理局,为县城市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
2016 年 12 月 28 日,浮梁县城市管理局正式组建运行,负责城市管理 工作。
2018 年 1 月 23 日《浮梁县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 工作实施方案》(浮发[2018]4 号),将原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市政工程管 理处划归城管局,2025 年 8 月 25 日,第 37 次县长专题办公会,明确住建 局、城管局有关市政处划转人、财、事具体事项,9 月 1 日起正式划转城 管局,隶属城管局下属事业单位。
浮梁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大楼座落于浮梁县城新昌南路南苑广场对面, 现有行政编制数 8 个,实配 5 个;事业编制数 45 个,实有42 个(含差额 拨款 5 个),现有聘用人员 151 人。
2 、项目立项背景
(1)项目背景
随着经济发展,城镇化水平提高,生活垃圾随之增多,原来将垃圾“就 地处理 ”的方式与有限的垃圾处理能力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垃圾处理需要。 通过“袋、桶、车、站、场 ”五环无缝对接,使全县生活垃圾从产生到处 置,基本实现袋装化、密闭化、规范化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确保居民 生活垃圾不落地,彻底消除生活垃圾转运过程中的二次污染,逐步达到国 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县的标准和要求。
城乡环卫一体化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将城市与农村的环卫工作 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通过统一规划,统一安排,科学有序地开展城乡环 境卫生一体化工作,彻底解决农村环卫事业发展滞后、垃圾围村、环境脏 乱差的问题。实施“一体化 ”建设,环境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统筹城乡 环境保护,逐步实现城乡环境公平,要加快以污水处理为重点的环境基础 设施建设由城市向农村延伸。发展“ 生态型 ”项目,大力促进农村资源循 环利用。在农村大力开发、应用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推广废 弃物综合利用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鼓励农民变“三废 ”(畜禽粪便、农 作物秸秆、生活垃圾)为“三料 ”(肥料、饲料、燃料) ,发展“ 生态型 ”项 目,实现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 ”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改善城镇 和城乡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为目标,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长效机制
, 持续改善村民居住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加快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步 伐。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的治理和管理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统筹城乡发展的 一项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城市文明形象和人民的日常生活环境,浮梁县 为了提升城乡环境卫生质量,完善乡镇环卫、公共基础设施体系,依据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市政公用 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监管的意见》等,深化 环卫体制改革,按照村(居)全方位覆盖、无缝隙对接、精细化管理、生 态文明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坚持完善政府主导、镇办主体、部 门联动、专业化托管、全域覆盖的工作模式,配套完善现代化环卫设施, 稳定专业化保洁队伍实现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等资源化利用 和无害化处理,完善定点投放、统一收集、统一运输、无害化处理、资源 化利用的规范管理运行体系,打造村(居)容貌整洁卫生、村(居)环境 优美的生态文明新农村。
(2)项目目的和意义
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 ”问题的根本途径。要加大统筹城乡发 展力度,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坚 持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深入推进新农村建 设,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着 力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一体化,促进城乡要素平 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国民经济和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 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加快推动农村垃圾集中处理 和环境集中连片整治。城乡环卫一体化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将城市 与农村的环卫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通过统一规划,统一安排,科学 有序地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彻底解决农村环卫事业发展滞后、垃圾 围村、环境脏乱差的问题,提高乡镇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切实改善村民 生活环境。浮梁县以建设“洁净乡村、美丽浮梁 ”为 目标,在实现城乡环 卫一体化全覆盖基础上,按照“政府主导、经费统筹、属地管理、全民参 与 ”的原则。着重发挥和重点突出镇村环卫工作的主体作用,构建县级统 管、镇级组织、村居实施的环卫工作新格局,不断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 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致力使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3 、项目立项依据
2018 年 2 月 28 日,为实现县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打造生态样板, 建设旅游胜地,做美山水城市,努力把浮梁建成对话世界的后花园,成为 全省县域经济绿色发展的样本 ”的目标,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浮梁县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浮办字
[2018]8 号)推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全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 体化工作。
4、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1)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实施区域范围是浮梁县地域内所辖 16 个乡镇 151 个行政村及 1433 个自然村庄,城乡户籍人口 251656 人。作业内容:清扫保洁、垃圾 清运、中转站及压缩站运行管理、公厕管理,清除“牛皮癣”,果壳箱(垃 圾桶)清洗和更换、倡导垃圾分类,灾后、节后的环境整治,重大活动环 卫保障并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增强旅游、风景名胜区保洁。作业模式:为 现固国家卫生县城成功,乡镇集镇采取“111”工作模式,即“一次冲洗降 尘、一次普扫、全天保洁”; 自然村采取“11”工作模式,即“一次普扫、 全天保洁”。保持人行道净,路面净,房前屋后净,绿化带净,垃圾桶周 边净;确保责任区内环境达到‘六个没有’标准;保洁员必须做到区域内 垃圾不满桶,不外溢,并做到周边整洁干净; 日常保洁负责清除村道旁杂 草,排污,填平坑洼工作等;广告清理工作:配备专业清理工具,对所负 责区域村庄、街道小广告进行不间断巡查清理;洒水工作:规划道路区域 洒水作业,保持路面洁净,对规划路段不得遗留空档,保持全覆盖;
(2)实施情况
为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问题整改,及时报送资料、全面保障城乡环卫 一体化项目的实施,建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城乡环卫一体 化工作领导机制,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财政、 环保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 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浮梁县城市管理局负责项目的具体 实施, 并建立了一套业务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制度保了项目实施过 程中的资金使用的合规,手续完整,过程严谨, 效益突出。实施“全托管 ” 和“ 自我管理 ”运行模式,突出发挥镇村主体作用。按照“村户清理收集、 县镇转运处理 ”工作机制,使得全县生活垃圾收集率和无害化处理率均达 到 100% 。 明 确 责 任 , 界 定 清 扫 保 洁 范 围 , 打 造 环 卫 一 体
化工作亮点,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与人员配置,加快建设垃圾处理设备、 设施,清运工作效率稳步提升。开展积存垃圾清理活动,推进不定期积存 垃圾清理活动,实现清理垃圾集中堆放,统一处理,保证环境验收合格, 保证垃圾桶合理放置,实现环卫保洁清运统一管理。建立了长效督导考核 机制。修订了考核办法,采取明察加暗访的形式,同时结合上级满意度测 评,每月进行排名通报,及时兑现考核奖补资金。 建立多方投入的资金保 障机制。坚持“政府主导、分级承担、群众参与 ”的原则,切实保障环卫 一体化工作所需经费。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充分利用 各种媒体,积极引导思想观念,及时更新生产生活方式,增强全民环卫意 识。严格考核奖惩,县城市管理局和各镇街分别建立巡查管理队伍,建立 了严格的督导考核奖惩体系,每月考核、通报、兑现奖惩。 为切实解决农 村环境“乱 ”和“差 ”的问题,集中开展农村 “五堆 ”整治和村居内河 道、沟渠等水体内生活垃圾、秸秆等废弃物清理。对清理后的区域纳入日 常保洁管理,并配套生活垃圾收集设施,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巩固 提升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水平。
(3)项目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2025 年度本项目共安排资金 500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 5000 万元。
浮梁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领导小组负责监督管理的职责,密切关注城乡 一体化保洁、清运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与各乡镇一道对保洁公司的作业 情况进行考核,实行日常巡查、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其他检查考核相结 合的方式。根据考核结果按照约定的等级及质量标准,拨付给项目公司相 应的资金。
浮梁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领导小组明确了全年环卫一体化保洁、清运工 作任务、项目实施程序、验收考核办法等。浮梁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领导小
组制定了相关制度,《浮梁县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城乡环卫一 体化乡镇检查评分表》等,明确了环卫一体化作业质量等级及标准、考核 机构及职责、考核内容、计分方法等
5、项目组织管理
具体到项目的组织管理方面:中共浮梁县农村工作部委托江西睿创企 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浮梁县农村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电子化 公开招标,与中标公司深圳市玉禾田物业清洁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农村环卫 一体化项目合同。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运营管理,制定完善具体工作制度。 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
6、资金支付流程
县财政按年度将承包费拨付给浮梁县城管局,县城管局按中标价的 12 个月平 均数先扣 10%的费用再扣除考核小组考核结果所需扣减的金额,于次月 15 日前支付给中标单位,过渡期内,对垃圾不转运至县垃圾发电厂而在乡镇 辖区无害化处理的,还需分别扣除转运综合成本,对垃圾预先扣除的 10% 费用待年度中标单位考核年度合格后一次性支付。确定中标价后,中标人 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要求招标单位支付超过中标价的任何费用。
7 、项目质量考核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农村环卫一体化长效管理机制,明确部门工作责任,保
证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日常监管到位, 日常运营工作规范高效,切实提高 我县环境卫生水平,制定了《浮梁县乡镇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考核办法》。
浮梁县农村环卫一体化领导小组职责:审定项目运行考评考核的办法、 付款办法,审定项目考核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成立县项目考核工作组, 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县政府农办、县城管局主要领导任正副组 长、县清洁办、县建设局、县环保局、县环卫处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组 织实施考核。各乡(镇)成立项目考核工作组,由各乡镇分管领导任组长,
镇、村、组干部、群众代表为成员,负责本乡镇范围所有区域的检查考核 具体工作。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作业标准和考核标准,实现城乡
环卫一体化常态化、规范化运行,促进城乡环境改善和群众生活质量提高, 共建共享城乡优美宜居家园。
(1) 日常考核
各考核工作组组织相关考核人员开展日常考核打分。
(2)重点考核
对重大节庆、大型活动环境卫生保障工作及领导安排的各种突击性阶 段性整治活动,县政府网站、县长信箱等接收的相关案件,重点路段及区 域的环境卫生整治及其他按要求列入重点督查的事项进行重点考评。
(3)督办考核
对各级领导批转的和突发性的环境卫生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督办,给 运营公司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在限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对问题整改情况 进行考评。
(4)公众监督考核
对媒体曝光、群众监督、居民投诉等环卫作业市场化方面的问题整改 情况进行定向监督考评。
(二)项目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 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指财政预算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 效果。其中,阶段性绩效目标是指部门预算资金在跨度多年的计划期内预 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年度绩效目标是指部门预算资金在一个预算年度内 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1 、项目总目标
健全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完善专职保洁队伍,强化投入保障机制,实 现城乡垃圾日产日清目标,增强群众卫生、环保意识,提高城乡文明程度, 从根本上解决环境脏、乱、差的问题,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缩短城乡 环境卫生差距,全面改善环境面貌,实现环保清洁全覆盖,提高保洁质量, 提高群众满意度,打造宜居环境。
2 、项目年度目标
首先完成辖区绿化养护,达到绿化要求、道路保洁、河道保洁、垃圾 清运,及时清运冬日临时垃圾积雪,村落、城镇驻地等垃圾桶清运保洁、 小广告即发现即清理等工作;力争浮梁县环卫工作质量环评平均分数达到
90 分以上,并通过月度环卫通报工作确立片区抽查、问题复核、再整改的 循环保障机制,实现环卫工作无遗漏、质量有改进
3 、项目阶段性目标
(1)产出目标
1)城乡保洁范围覆盖全县 17 个乡镇 151个行政村及 1433 个自然村庄;
2)保洁完成率≧99%;
3)垃圾日处理量≧ 10000 吨;
(2)效果目标
1)逐步打造绿色、生态优美环境;
2)不断推进绿色发展,持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3)影响力
1)沟通协调机制完善;
2)资源有效性的整合;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以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清运服务项目制度相关文件为依据,结合实
际情况,在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公平性原则的基础上,按照科学规 范、简洁实用、 目标导向、绩效突出、合理分类和综合评价的要求,展开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
1 、评价目的
(1)根据浮梁县财政局文件《关于做好 2021 年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 作的通知》(浮财绩字〔2021〕3 号)、对本项目相关性、效率、效果、 可持续性以及综合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通过本项目总结,为县城管局加强对本项目后续管理提供参考。
(3)为浮梁县财政局关于财政公共性支出的监管、财政支出项目绩效 评价等各方面积累经验。
(4)通过比对预算资金编制和项目实际支出情况,优化预算编制工作 和方法,落实部门编制责任,优化财政资金配置,加强资金复审监督职能。
(5)通过细化绩效指标,明确分级指标,细化项目实现效果,明确项 目相关方职责成果,便于成果考核与监督。
(6)检查项目申请、采购流程的合规性,避免产生非合规行为。
(7)检查资金支出和采购合同、投标文件是否保持一致性,结合项目 服务考核机制,加强资金支出监管职能。
(8)着重考核项目成果文件,是否达到项目绩效申报目标,检验相关 方工作职能落实情况,夯实部门主体责任。
2 、评价范围
(1)项目资金投入情况:涵盖项目申请内容、绩效目标设定情况、绩 效目标合理性;
(2)项目管理情况:涵盖组织管理制度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会 计信息质量控制;
(3)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涵盖资金投入使用、资金支付相符性、资金
支出合规性;
(4)项目完成情况:涵盖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绩效目标完成质量、 检查验收情况;
(5)项目效益情况:涵盖项目实现后的使用效益、社会效益及其他效 益。
3 、评价对象
浮梁县地域内所辖 16个乡镇 151 个行政村及 1433 个自然村庄的环卫 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 、评价依据和原则
按照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项目专项 资金的使用情况,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评价财政补助资金支付的质量和成 效,科学系统评价财政补助资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后续财政补助 资金的投入提供参考依据,主要依据包括:
(1) 《预算法》
(2)《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 施意见》(赣发〔2019〕8 号)
(3)《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5〕10 号)
(4)《江西省城乡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5)《浮梁县城乡垃圾治理工作方案》
(6)《浮梁县城乡环境第三方治理考核办法》
(7)《浮梁县城乡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考核办法》
(8)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
(9)项目资金申请文件和备案文件,绩效目标申报材料
(10)项目工作总结、计划、部门相关制度等相关资料;
(11)有关凭证、明细账等财务会计资料;
(12)其他相关资料
在具体开展绩效评价过程中,可遵循以下五大基本原则。
(1)相关性原则。应当与绩效目标有直接的联系,能够恰当反映目标 的实现程度。
(2)重要性原则。应当优先使用最具评价对象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 要求的核心指标。
(3)可比性原则。对同类评价对象要设定共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以便 于评价结果可以相互比较。
(4)系统性原则。应当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系统反映财政 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5)经济性原则。应当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数据的获得应当考虑现 实条件和可操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2 、评价指标体系
本项目共设置项目立项、过程、产出、效果四大 1 级指标,并按科学 及相关性要求分别设立 2 级和 3 级指标,详见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
项目投入类指标包含以下内容:一是项目立项指标,考察项目立项规 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二是资金落实指标,考察项目 资金下达的安排情况、到位率、到位及时率。
项目管理类指标包含以下内容:一是组织管理指标,用于考察项目组 织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明确,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科学合理及制度在执行 过程中是否有效;二是资金管理指标,用于考察资金管理制度的健全性、 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财务监控的有效性。其中,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与被 评价项目相关,体现指标的完整、科学和合理性。
项目产出指标包括项目实际完成率、项目质量达标率和成本节约率三
大个性指标,分别用以反映和考察项目产出数量目标、项目质量目标和项 目成本节约目标的实现程度。
项目效果指标考察项目执行后的效益。包括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可 持续影响、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四大方面。生态效益指标主要考评 项目实施后对全县居民提高环保和文明意识、改善人居环境所起的作用; 可持续影响指标主要考评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的实施对全县人居环境影响 的可持续性;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是对项目是否具有良好的群众基 础的衡量。
3 、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属于项目完成结果评价。项目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 评价,采取全面评价与重点评价相结合、现场评价与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 方式进行评价。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本着评价效益最大化的原则,首先 对涉及财政资金管理情况进行全面书面评价;其次,通过现场考察、座谈 等方法重点进行现场评价,对项目的执行情况出具现场评价意见。然后, 对中标公司、各乡镇和村庄进行实地调研,在现场评价的基础上,以实地 调研资料及项目实施部门相关资料为依据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进行评价; 最后对项目的总体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并出具综合评 价意见。
(1)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评价。本次绩效评价为第三方评价机构 根据各项目单位提交的绩效评价相关证明资料进行书面评价,并出具书面 评价意见。
(2)全面评价和重点评价相结合。评价机构充分考虑项目资金的使用 情况,对浮梁县城市管理局进行重点实地调查、座谈,在重点评价的基础 上对 2025 年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资金的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综 合评价。
(3)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评价机构在审阅浮梁县城管局提 供的绩效评价相关证明材料的同时,组织专家通过现场听取工作介绍、质 询、实地调研等方法了解项目总体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在现场评价 的基础上随机走访群众。再对项目的总体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综 合评价,并出具综合评价意见。
在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价时运用了以下几种具体方法:
(1)案卷研究:全面收集与绩效评价有关的资料,包括相关制度 文件、政策、 申报档案等。对收集的大量的项目资料深入研究、比较和 分析,进而得到绩效评价所需的证据资料。
(2)座谈会:召开座谈会,通过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收集绩 效评价证据。
(3)实地调研:评价小组对中标公司、各乡镇和村庄进行现场调研, 通过与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深度交流,查看项目相关过程文件及财务资料, 考察项目实际情况,进一步收集和核实绩效评价证据。将项目执行产生的 效果和实际实施情况和目标进行对比,评价项目的产出情况;将项目实际 执行过程与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的条款对比,评价项目实施过程的规范情况。
(4)网络信息检索:评价小组通过互联网络检索相关文件、资料,对 绩效评价的信息进行补充完善。
(5)问卷调查:评价小组设计调查问卷,通过相关部门人员和群众的 直接反馈,针对近年来政府对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效果、存在的问题及 社会公众的评价、第三方监督或咨询机构(专家组)是否在资金使用中发 挥应有作用等方面进行资料的收集,为绩效评价提供最直接的证据在评价 过程中还将根据实际需要,应用档案法、比较法等获取相应数据,设计评 价模型进行定量分析评价,处理数据。
4、评价标准
本项目的评价标准是依据绩效评价基本原理,分别按照计划标准、行 业标准、历史标准等制定。
对于定性指标,通过问卷采集相关数据,在实施过程中运用等级描述 法进行考核,通过设置三级标准来显示该指标认可程度差异。
对于定量指标,是指可以准确定义数量、精确衡量并能设定绩效目标 的考核指标。在定量评价指标体系中,各指标的评价基准值是衡量该项指 标是否符合生产基本要求的评价基准,并通过公式等方式予以量化。
5、评价结果的评级分类
本次绩效评价综合绩效级别根据《中共浮梁县委、浮梁县人民政府关 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浮发[2025]4 号)、《关于做好 2021 年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浮财绩字[2021]3 号)相关规定确定, 综合绩效级别分别为4 个等级:
(1)综合得分 90-100 分(含 90 分)为优;
(2)综合得分 80-90 分(含 80 分)为良;
(3)综合得分 60-80 分(含 60 分)为中;
(4)综合得分 60 分以下为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 、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过程
(1)前期调研
1)进行专业理论知识学习。公司组织业务骨干人员参加绩效评价培训 研讨会议,深入学习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理论新发展和实务前沿,为后期 绩效评价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持。
2)成立绩效评价质量标准委员会。绩效评价质量标准委员会由具有良 好理论素养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工作人员组成,包括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以 及专家教授等组成。绩效评价质量标准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绩效评价指标
体系、编写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组织绩效评价人员培训、进行现场评价工 作指导、撰写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总报告等工作。
3)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评价质量标准委员会负责制定绩效评 价指标体系。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制定以《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 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 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 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 号),参照省财 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处印发的《财政重点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组织实施工作 流程》,结合项目的特有属性及项目实际情况,设计指标体系,进行指标 细化和分值设定。
4)初步制定绩效评价实施方案。本次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由质量
标准委员会制定初稿,针对委托方与相关专家意见质量指标委员会进 行再次讨论并定稿。
5)进行绩效评价工作人员培训。评价工作开始前专门针对财政专项资 金绩效评价工作进行了系统培训,培训工作由质量标准委员会组织,本次 绩效评价员工培训内容包括绩效评价基础理论、绩效评价实务工作流程、 绩效评价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和应对措施、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说明,其 中指标体系说明包括指标说明、评价标准说明。
(2)文件研读
在对项目概况初步了解后、组织项目组成员对收集到的项目资料进行 研读、并查阅与项目实施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力求获取对项目全方位的 了解。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的设计
根据对前期相关资料的研读、结合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形成项目绩效 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案初稿,并发事务所三级复核。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后、 形成最终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方案。
2、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第一步:前期准备。根据县财政局文件要求,县城管局成立预算绩效 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由科财处牵头,承担相关资料整理上报事宜,职责是 拟定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确定评价目标和对象,认真收集、整理评价 基础指标、数据和相关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查核实。
确定评价对象。按照浮财绩字〔2021〕3 号文件通知,选取城乡环卫 一体化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同时委托中介机构全过程参与绩效评价工作。 在绩效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了本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工作小组 成立后,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和本项目的特点,此次评价从相关性、效率、 效果等方面对本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评价小组收集、分析了项目相关文件, 积极与项目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制定了项目绩效任务大纲,设计了绩效评 价实施方案;进行评价小组成员的任务分工和实施时间安排。
第二步:设计绩效评价框架体系。此项内容是开展绩效评价的核心, 评价小组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具体特点,在分析相关资料的 基础上完成了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第三步:绩效评价实施过程。根据评价任务的分工,查阅案卷材料、 座谈会和实地调研,从采集的证据中确定与评价问题相关的证据,依据项 目绩效评价标准分配指标权重及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评分,依据评分结果形 成总体评价结论。
(1)资料收集与核查、绩效评价工作组对浮梁城管局提供的相关资料进 行梳理,分析核实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积极利用各种公开数 据资料进行交叉比对,形成对项目多层次、多角度的数据资料支持。 分析 资料可采用文案分析研究方法,文案研究是从现有的项目文件、国家和地 方的发展政策和战略规划、各种有关行业相关的研究和咨询报告等文档资
料中寻找数据的过程。文案研究重点侧重项目的内容、实施、考核。文案 研究注意对不同文件中的数据进行对比核实,如不同来源的数据存在差异, 则分析差异原因,且在实地访谈过程中核查,最后确定选择使用的数据。
(2)非现场评价、绩效评价工作组对收集的所有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全面 分类、整理和分析,对照评价指标体系,形成非现场评价结果。
(3)现场评价、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评价方案确定的现场评价抽样范 围,组成现场评价工作组,对项目进行实地勘察、资料核实和分析评价。
1)听取情况介绍,通过面对面访谈等方式听取浮梁城管局关于项目绩 效目标设定及完成程度、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 预算编制及支出执行、财 务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项目产出和效果等情况的介绍。
2)资料核查,通过查阅浮梁县城管局相关资料等,对项目实施单位填 报的数据进行检查和核实。
3)实地勘察,对项目产出的数量、质量等进行查验,对产出的效果进 行了解。
4)社会调查,通过访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 了解项目实施效果 和利益相关方满意度。
5)分析评价,对项目进行分析评价,形成现场评价结果。
(4)形成绩效评价结果,绩效评价工作组在对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情 况进行梳理、汇总、分析的基础上,对项目总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 绩效评价结果。
(5)形成绩效评价问题清单,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 价情况,详列项目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
(6)撰写与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绩效评价工作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项 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项目有关情况,撰写绩效评 价报告。评价报告全面阐述所评价项目的基本情况,说明评价组织实施情 况,并在全面分析总结评价的基础上,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作出具体绩效分 析和结论。对项目绩效、主要问题的分析等要做到数据真实、内容完整、 案例详实、依据充分、分析透彻、结论准确,浮梁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支 出绩效评价报告建议应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
(7)征求意见、绩效评价报告初稿撰写完成后,绩效评价工作组提交 浮梁财政局、对绩效评价报告的完整性、合理性、充分性、逻辑性等征求 意见,浮梁县财政局和相关专家提出对评价结果有重大影响的意见,应提 交书面说明。
(8)提交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各方意见,对绩效评价 报告进行修改和完善,在规定时间内将各单位书面反馈意见及评价报告终 稿提交浮梁财政局。
(四)评价思路
1、对环卫专项资金管理有效性进行评价
对财政资金投入后产生的作用进行评价是绩效评价的关键,但环卫专 项资金的绩效发挥,受到投入管理、资金管理、项目管理三方面要素的影 响,过程管理执行的有效性直接影响项目绩效的实现程度。经过前期的调 研,本项目的制度设计、实施管理流程较为复杂,从主管单位层级来看, 包括项目遴选、入库管理、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每个环节在制度设计层 面的科学性、执行的有效性直接影响效益的发挥。从项目实施单位,即企 业层来看,流程包括项目申报、入库、设计、实施、完成、验收即资金到
账,其中设计方案的有效性、实施的规范性、完成的及时性和验收的达标 情况对效益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对专项资金的机制建设、项目实施过程 进行全面而又针对性的考察是评价重点之一。
2、对环卫专项资金产生的效益实现程度进行评价
对照环卫专项资金的年度目标、立项目的及实施内容,本次评价要重 点回应的是项目资金产生的效益实现程度,产出情况则是项目的完成情况 和验收结果,由于验收程序由主管部门自行组织,专业项目验收无行业专 家参与,因此,相比于一般的基本建设类项目,本项目无法直接引用验收 报告结果,需进一步核实完成情况,采取其他手段验证结果的有效性,以 进一步验证产出方面的完成质量。
效果方面,本项目效果主要为城乡环卫一体化目标达成情况,因此项 目的实施内容与绩效目标应具备相关性,也即投入和效果之间应具有对应 关系,评价组需对企业各项验收监测报告与其实施内容进行匹配,判断项 目实施效果是否与实施内容相关,是否真实有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25 年本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事业单位预算财务管理制 度,该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完善、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手续及支付程序。, 没有出现违反财经纪律现象。
1、项目立项有充分依据支持,立项资料齐全、程序规范。项目绩效目
标与政策规定、年度任务计划、项目主管单位职能相符,项目预算资金足 额到位。绩效目标部分指标设置不够合理,细化量化不足,不能完全体现 项目实施内容和社会效益。
2 、项目建立了相应的内控管理制度,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项目执行过程严格落实政府采购规定,履行监督检查工作职责;该项目制
定了相关的质量控制制度和标准,项目资金审批、拨付程序符合财务制度 规定和预算批复用途,财务监控措施完善。
3 、项目提升了浮梁县城市形象,改善了城市卫生状况,项目实施符合 社会发展规划,增加劳动就业岗位,安置部分闲散人员,为社会解决了一 些不稳定因素;城乡居民身体素质和生活品质得到了提升,社会的文明程 度从而得到了提高。通过开展环卫一体化项目,大大减轻了传染疾病的根 源、降低了地下水源污染的几率、大气环境显著改善、减少了随地乱扔垃 圾的现象,环境卫生得到改善,美化了城市环境;居民对生活环境的满意 度大幅提升。但仍存在部分村庄道路清洁不到位、垃圾清运不及时、垃圾 箱附件卫生环境差等问题,影响了环卫一体化长效机制的建设完善。
项目评价小组,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的评价 体系指标和评价标准,经评价小组评分,2025 年度本项目绩效评价实际得 87.50 分,评价结果为良。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决策
项目决策满分 10 分,实际评价得分 8.5 分,其中项目立项 3 分,实际 评价得分 3 分;绩效目标 3 分,实际评价得分 2.5 分,资金投入 4 分,实 际评价得分 3 分。
1 、项目立项
反映的是项目立项情况,主要考察项目立项是否有充分的依据,符合 国家、本市及本县的相关规定,以及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 求。各分指标的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下表所示:
表 4-1
|
指标名称 |
指标分值 |
实际完成值 |
评分 |
|
立项依据充分性 |
2 |
全部符合 |
2 |
|
立项程序规范性 |
1 |
全部符合 |
1 |
(1)立项依据充分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浮梁县
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浮办字[2018]8 号)进行项目 立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第七章第四节推 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提出“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加快推动农村垃圾集中 处理和环境集中连片整治。 ”城乡环卫一体化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将城市与农村的环卫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通过统一规划,统一安排, 科学有序地开展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工作,彻底解决农村环卫事业发展滞 后、垃圾围村、环境脏乱差的问题,提高乡镇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切实 改善村民生活环境。主要负责为城区和乡镇、村等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 生活垃圾的清运处理、公厕的建设管理维护、环卫设施的设置与管理、环 境卫生秩序的维护与管理等工作。该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 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与本单位职责范 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 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不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 指标分值 2 分,实际评价得分 2 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浮梁县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主 要负责上级有关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制定全 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 的指导、检查、督导和考核等,本项目由县城乡一体化领导小组按照浮梁 县委、县政府关于城乡一体化工作的要求实施,符合相关规定;浮梁县委、 县政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改善农村 人居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和江西省委、景德镇市委有关工
作安排,集体决定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项目事前已经过必要的集体 决策程序。指标分值 1 分,实际评价得分 1 分。
2 、绩效目标
反映项目设定情况,包括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各分指 标的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下表所示:
表 4-2
|
指标名称 |
指标分值 |
实际完成值 |
评分 |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2 |
全部符合 |
2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1 |
未细化分解 |
0.5 |
(1)绩效目标合理性。为了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并发挥长效作用,项 目单位加强组织领导、资金落实、前期工作、建设管理、监督检查、运行 管理等方面有效地保证了项目的各项工作进行。项目实施部门严格按照有 关规定和程序,以确保项目实施的组织能力,提高建设管理水平。项目绩 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 业绩水平;且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指标分值 2 分, 实际评价得分 2 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绩效指标明确性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 是否清晰,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浮梁县 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清运项目,填写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概括性阐述了项目的总目标、所达到的预期效果、简要的可行性报告,以 及具体的实施计划和具体绩效指标。从绩效目标的指标来看,数量指标和 质量指标混淆,没有很好地用可衡量的数量指标来反映产出的数量,时效 指标和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缺失。指标分值 1 分,实际评价得分 0.5 分。
3 、资金投入
项目资金投入与项目具体推进顺利与否密切相关,主要是考察项目资 金是否经过科学论证,各分指标的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下表所示:
表 4-3
|
指标名称 |
指标分值 |
实际完成值 |
评分 |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2 |
全部符合 |
2 |
|
事中调研充分性 |
2 |
有待完善 |
1 |
(1)预算编制科学性。预算内容与项目执行内容相匹配;预算额度测
算依据充分;符合相关文件要求。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任务 目标值相匹配。指标值 2 分,实际评价得分 2 分。
(2)事中调研充分性。项目具有跨多年度,长期履行的特点。实际工 作内容未逐年调研,导致资金投入存在不够精细化的问题。指标值 2 分, 实际评价得分 1 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1 、投入管理
考察项目前期调研与资金执行情况,指标的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下表 所示:
表 4-4
|
指标名称 |
指标分值 |
实际完成值 |
评分 |
|
预算执行率 |
10 |
100% |
10 |
(1)预算执行率。2025 年度实际到位资金 5000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实际使用 5000 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指标分值10 分,实 际评价得分10分。
2 、财务管理
反映的是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财务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 及财务监控的有效性。指标的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下表所示:
表 4-5
|
指标名称 |
指标分值 |
实际完成值 |
评分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4 |
合规 |
4 |
|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
4 |
有待完善 |
2 |
|
财务监控有效性 |
2 |
有效 |
2 |
(1)资金使用合规性。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 及本单位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 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 虚列支出等情况。指标分值 4 分,实际评价得分 4 分。
(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城管局于 2018 年开始接管城乡环卫一体 化工作,所有资金管理延续原单位管理制度执行。未再专门制定相关资金 管理制度。但现场检查发现,县城管局已对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进行了单 独核算,专款专用, 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财政、审计 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坚持开支合理、勤俭节约的原则,切实做好、管好、 用好城乡环卫一体化资金。指标分值 4 分,实际评价得分 2 分。
(3)财务监控有效性。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支付流程的规定,及时按照 付款程序支付资金。专项资金专人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 和挪用,有效的监控了项目专项资金。指标分值 2 分,实际评价得分 2 分。
3 、项目实施
主要考察项目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和项目管理制度执行的有效性。项目 管理制度的健全性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 障情况。指标的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下表所示:
表 4-6
|
指标名称 |
指标分值 |
实际完成值 |
评分 |
|
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
4 |
健全 |
4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4 |
有效 |
4 |
(1)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定了浮梁县城乡环卫第三方治理考核办 法,按照属地管理和责权统一原则,建立县级对镇街、镇街对市场化保洁 公司以及镇辖村局日常监督的三级管理考核体系。指标分值 4 分,实际评 价得分 4 分。
(2)制度执行有效性。本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依据浮梁县城乡 环卫第三方治理考核办法、切实提高清扫保洁标准和质量,对保洁公司高 标准、严要求。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在行动上,盯紧牢靠;加大对各村保 洁员的在岗考核和监督管理,要求保洁员每天对村内进行及时清扫,做到 房前屋后、道路两侧、公共场所无柴草堆、垃圾堆、粪堆,确保村内村外 主干道两侧保持常态化整洁。指标分值 4 分,实际评价得分 4 分。
4 、信息管理
本项目涉及面广,服务人数多,地区信息管理要求高,反映的是环卫 服务审核范围的严谨性与数据的管理的准确性。指标的业绩值和绩效分值 如下表所示:
表 4-7
|
指标名称 |
指标分值 |
实际完成值 |
评分 |
|
巡查信息准确性 |
4 |
准确 |
4 |
|
巡查信息审核规范性 |
4 |
规范 |
4 |
(1)巡查信息准确性。本项目督察资料清晰、完整;工作完成标准明
确;界限明确;配有专人负责。指标分值 4 分,实际评价得分 4 分。
(2)巡查过程审核规范性。项目实施过程中浮梁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领 导小组按照对环卫保洁公司的考核办法的规定每月对保洁公司进行了考 核, 同时制作了由被考核公司负责人签字的考核得分信息表。指标分值 4 分,实际评价得分 4 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指标满分 40 分,实际评价得分 37 分,其中产出数量指标 16 分,实际评价得分 16 分;产出质量指标 12 分,实际评价得分 9 分;产出 时效指标 12 分,实际评价得分 12 分;
1 、产出数量
考察项目产出的数量,指标的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下表所示:
表 4-8
|
指标名称 |
指标 分值 |
实际完成值 |
评分 |
|
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范围 |
6 |
浮梁县地域内17个 乡镇、151个自然村、 1443个自然村庄 |
6 |
|
垃圾日处理量(吨) |
5 |
1000吨 |
5 |
|
工作内容 |
5 |
各乡镇村地域范围 内主次干道、公厕、 河道等区域的清扫 保洁、垃圾清运、建 筑垃圾归集。 |
5 |
(1)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范围。目标值是浮梁县地域内 17 个乡镇、151 个自然村、1443 个自然村庄,完成目标;指标分值6 分,实际评价得分6 分。
(2)垃圾日处理量。 目标值 1000 吨,实际完成值 1000 吨/日。指标 分值5 分,实际评价得分5 分。
(3)工作内容。目标值各乡镇村地域范围内主次干道、公厕、河道等 区域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建筑垃圾归集,完成目标值;指标分值5 分, 实际评价得分5 分。
2 、产出质量
考察项目产出的质量,指标的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下表所示:
表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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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
指标分值 |
实际完成值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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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达标率 |
6 |
9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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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有效控制 |
6 |
有效控制 |
6 |
(1)质量达标率。目标值为“ 100% ”,项目覆盖的 17 个乡镇垃圾桶、 垃圾箱、清运车辆等环卫设施齐全,每 8 户就有 1-2 个垃圾桶、垃圾箱、 清运车辆等环卫设施配备齐全,乡镇街道洒水车洒水及时,每个村均有专 职保洁员,管理员,城乡环卫巡查员及时巡查。根据各月巡查结果2025 年 度仍有部分小巷普扫不利、零星垃圾未清除、部分垃圾桶有爆桶现象、垃 圾桶周围有零星垃圾。实际完成值“90% ”,指标分值6 分,实际评价得分 6 分。
(2)成本有效控制。目标值为“有效控制 ”,采取“一周乡镇一检查、 一月县清洁办一暗访、半年一督察、年终一考评 ”检查制度,使考核常态 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每月考核成绩作为拨付当月环卫保洁费用的依 据,项目成本得到有效控制,指标分值6 分,实际评价得分6 分。
3 、产出时效
考察项目产出的时效,指标的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下表所示:
表 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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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
指标 分值 |
实际完成值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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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考核及时性 |
6 |
及时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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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支付及时性 |
6 |
及时 |
6 |
(1)月度考核及时性。目标值为“及时 ”,月考核由县清洁办和乡镇 负责考核,考核结果与保洁公司承包经费挂钩。指标分值 6 分,实际评价
得分 6 分。
(2)服务费支付及时性。目标值为“及时 ”,每月由县清洁办综合日 常考核与月份考核结果确定月份拨付资金,城管局收到月度考核指标表后, 按月支付服务费。指标分值 6 分,实际评价得分 6 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效益指标满分 20 分,实际评价得分 18 分,其中经济效益指标 4 分,实际评价得分 4 分;社会效益 4 分,实际评价得分 4 分;可持续影响 指标 4 分,实际评价得分 2 分;生态效益指标 4 分,实际评价得分 4 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4 分,实际评价得分 4 分。
考察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力和满意度,指标的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 下表所示:
表 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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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
指标 分值 |
实际完成值 |
评分 |
|
改善了全县环境面貌,提升了城 市品味,改善了投资环境,带动 社会经济发展。 |
4 |
效果显著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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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改善、推动了经济、社 会可持续发展 |
4 |
效果显著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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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管理制度 |
4 |
部分完善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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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大大降低 了垃圾对河流、水系污染的风 险、较大的改善了全县环境面 貌,提升了人居环境。 |
4 |
效果显著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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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满意度 |
4 |
95% |
4 |
1 、经济效益
(1)改善了全县环境面貌,提升了城市品味,改善了投资环境,带动 社会经济发展。指标分值 4 分,实际评价得分 4 分。
2 、社会效益
(1)生态环境改善、推动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指标分值 4 分, 实际评价得分 4 分。
3 、可持续影响力
(1)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参照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 行,未根据项目自身情况制定。指标分值 4 分,实际评价得分 2 分。
4 、群众满意度
(1) 目标值≥90% ,实际满意度为 95% 。指标分值 4 分,实际评价得 分 4 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1 、每季度召集相关负责人开会,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步工作计划, 局领导和有关人员布置任务,提出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定期和相关镇 办面对面沟通交流,可以详细、及时地了解服务情况,全面传达工作要求, 实现动态管理规范化。
2. 督导相关镇办监督相关服务企业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服务人员开展 岗前培训 、 岗位中指导和员 工之间交流会 ,进一步增强服务企业和
服务人员的专业素养,更好地推进环卫事业的发展。
3. 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宣传环卫一体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 广大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更新生产生活方式,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 环卫一体化工作带来的美好变化,调动和激发全民参与的积极性和重要性。
六、主要存在问题
1 、部份地区卫生状况存在问题
项目评价小组通过问卷调查和现场评价,发现部分区域垃圾桶周围存 在垃圾堆积的现象,村民反映多为生活垃圾;部分垃圾桶等设备损坏以及 地面脏乱等现象,还有部分村民反映村里养殖污水影响村内的卫生状况。
2 、对部分环卫点环卫工作管理不到位
本项目建立了规范的运行监管机制,但在项目运行过程中,仍不可避 免的存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发生,部分工人在岗率较低,工作质量不达标, 一方面是部门环卫点环卫工作管理不到位,另一方面是环卫工人自身的工 作意识不强,素质水平有待提高。
3 、绩效目标申报管理不规范, 申报单位重视程度不高
本次非现场和现场调研发现,绩效目标申报工作还存在资金申请的测算依 据不清晰, 申报单位为申报表中部分项目的填写,如绩效指标的设置等不 清晰,或不知道该怎么填写。
4 、绩效目标设定量化程度低,与计划衔接性较弱
绩效目标设定为充分体现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且本项目为延续 性项目未合理设定预算绩效长期目标和年度分解目标,或总目标与年度分 解目标相矛盾,没有按阶段和实施步骤设定项目预算和阶段目标,资金需 求测算不够科学、合理,年度目标不能支持长期目标的实现。
七、相关建议
1 、加强资金监管
项目单位应完善资金监管机制,及时拨付资金,并对资金进度安排进 行后续跟踪。防止出现资金浪费、用途改变等不合规现象。
2 、规范村内卫生情况
一方面相关管理部门强化监督机制,严格执行考核任务,要求各乡镇 村居上报考核具体情况,并不定时进行抽查考核,及时发现问题,采取应 对措施。另一方面要采取实际行动,及时清理垃圾堆积区域,更换损坏设 备,改善村内卫生状况,提高村民满意度。
3 、落实环卫工人管理制度
一方面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贯彻落实环卫工人监管工作,加大督导考 核力度,解决部分环卫点环卫工作管理不到位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强保洁 人员对环卫工作的重视,使一线工人找准位置,明确职责,严格执行考勤 制度。
4 、强化事前申报管理,提高绩效申报认识
绩效目标申报工作本质上不难,主要是在思想上引不进足够的重视, 导致绩效目标申报质量不高。因此,有必要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 果反馈、应用、落实,避免绩效评价搞形式走过场。项目在立项申报、审 批时就应明确项目的预期绩效目标以及能体现绩效目标的具体绩效指标, 且绩效指标尽量细化和量化。上级财政部门也应制定专门的考核办法和考 核指标,连同拨款一起下达,使绩效评价结果更加接近项目,真正评价出 项目的绩效。将预算绩效目标填报与预算安排下达挂钩,从深层次地解决 绩效目标填报不认真、流于形式的问题,全面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5 、 增加预算管理培训,提高绩效相关人员专业素质
加强部门工作人员的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培训,特别是对项目支出的
全过程、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内容进行培训。让主要领导和相关 工作人员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同时,通过培训逐步解决如何做、怎 么做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工作,提高其工作效率,改善工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