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浮梁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浮梁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浮梁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98-2620950,地址:浮梁县利发路26号森林消防大楼3楼,邮编:3334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全局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应急管理核心职能,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持续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强化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高效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做到阳光透明。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围绕内设机构三定方案中的每一项职能,梳理、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公开,建设政府机构职能目录专栏,主动公开全区各单位机构概况、工作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和简历,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公开制度,主动公开工作动态信息24条,应急安全管理信息24条,灾害救助信息4条,安全生产信息4条。做好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图文解读、负责人解读、在线访谈等多种解读形式,便于群众更深入了解政策,全年累计解读1次。
2.聚焦应急管理重点领域,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信息公开体系。一是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全年公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信息24条,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1件,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是自然灾害应对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等信息3条,防灾减灾知识科普等内容3条 。三是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公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办事流程、办理结果等信息7条,其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等事项办理结果7日内全部公开,实现“全程网办”事项公开率100% 。
3.围绕重点领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紧盯群众关切和期盼问题,抓住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财政资金、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进行公开,不断增进群众的政府信息获得感,按时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全年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推进“赣政通”“赣服通”应用。
(二)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做到严谨规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复杂申请事项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了解所需政府信息的准确真实诉求,按照有关办理流程,及时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一是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审核、答复全流程工作机制,明确办理时限和责任分工。二是完善签批流程。明确应急局对依申请公开程序进行审核把关,建立完善具体办理、审核把关、多部门协同配合的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机制。三是推行答复文本规范。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规范答复意见格式,明确答复意见告知书必须包含编号、标题、申请人申请内容、收到申请时间、明确结果、救济途径等要素,切实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文本质量。
(三)着力推进政府信息管理,做到底数清晰。
一是加强政府文件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建立单位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公开发布、定期清理机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并将公开性审核程序纳入公文办理业务系统,与政府日常工作运行紧密结合、同步运转,全年制发公文89件,其中主动公开52件、不予公开37件,公开属性认定准确率100%。二是严格保密审查流程,建立“经办人初审、股室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终审”三级保密审查机制,全年审查拟公开信息58条,未发生失泄密问题 。三是规范信息动态维护,定期对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进行梳理更新,删除失效信息22条,修正错误链接3处,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有效。
(四)强化各类平台载体建设,打造优质平台。
一是县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平台。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重新调整,重点更加突出、指向更加清晰。设置政策法规、财政信息、应急管理、其他法定公开信息等11个子栏目,全年累计更新信息56条。二是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积极主动适应新媒体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排查政务新媒体1个,均纳入政务新媒体统一管理。建立政务新媒体监督检查通报的常态化管理机制。对县政府通报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在县政府办公室抽查检测中,全年四个季度合格率均为100%。“浮梁县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52条。
(五)进一步强化监督保障,夯实公开基础。
1.抓细化落实。研究梳理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工作任务和年度目标,制定下发《2025年浮梁县应急管理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对政务公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施常态化监督管理。
2.抓机制建设。事业单位改革和人员调整后,进一步理顺领导机构;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职责、组成人员、工作机构和工作要求并按规定公开发布,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实现日常信息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
3.抓好业务培训。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方式,强化培训交流。2025年参与县政府组织召开的政务公开培训1次,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底考核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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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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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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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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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0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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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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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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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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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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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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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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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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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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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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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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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J项加第二项之 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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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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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科 |
研 机构、社 |
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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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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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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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 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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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 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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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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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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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 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 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 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 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L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 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 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 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 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 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 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 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 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 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浮梁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一定成效。但对应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部分政策解读停留在文字摘抄层面,对政策背景、核心举措、实施路径的实质性解读不够,群众理解度有待提升;二是依申请公开办理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对复杂申请的研判能力和答复规范性仍需加强;三是宣传力度不够,就涉企政策向企业、行业协会等征集意见较少。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从如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深化公开内容建设,聚焦群众关切和重点工作,增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灾害应急处置等过程性信息公开,优化政策解读形式,采用“一图读懂+视频解读”模式,提升解读质量和效果。二是进一步明确责任,积极协调各股室积极配合,充分利用我局的优势,组织企业家给我们出谋划策,指点迷津。使意见征集更广泛、更深入、更详细。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构,落实人员,切实为群众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组织开展依申请公开案例培训,建立复杂申请会商机制,提升答复精准度和规范性,最大限度保障公民知情权。四是加强宣传,通过广播、网络、宣传栏等手段,使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信息公开的建设意义和发展现状,引导其正确行使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浮梁县应急管理局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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