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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浮梁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10-10 来源: 景德镇浮梁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关于《浮梁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为加强全县防汛抗旱各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江西省抗旱条例》《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江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西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景德镇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景德镇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浮梁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浮梁县应急管理局起草了《浮梁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主要包括总则、县级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县防指工作机制、防汛抗旱准备、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善后工作、附则等方面的内容,为便于各乡镇和有关单位更好地了解掌握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就政策主要方面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的政策背景

考虑到2019年政府机构改革对防汛抗旱工作指挥的影响,针对近年极端性天气,结合我县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浯溪口水库等枢纽工作的运行,因此原有的《预案》已经不适应当前防汛抗旱工作。新的《预案》对标省政府办公厅2022年印发的《江西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市政府办公室2023年印发的《景德镇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进行了结构性的修改,与旧的《预案》参照性不大。

《预案》的实施为有效应对水旱灾害事件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减轻灾害损失发挥了重要作用,开展《预案》修订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的考虑:

一是落实国家省、市防办工作部署的要求。国家防办高度重视预案修订工作,2022年年初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地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的指导意见》,2022年6月30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西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赣府厅字〔2022〕61号),2019年6月13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西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赣府厅字201944号)同时废止。县防指同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应修尽修、注重实用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同时乡镇要结合实际抓紧推进本乡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工作。

二是适应机构改革往纵深推进的工作要求。原《预案》于2020年修订,三年来我县防汛抗旱工作面临的形势和要求都发生了较大变化,新的防汛抗旱工作机制正逐步建立和完善,为此有必要对预案做出相应调整。

三是做好防范极端暴雨工作的要求。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近年来我国极端暴雨多发频发,特别是郑州“7.20”和随州“8.12”特大暴雨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因此,防汛工作要坚持关口前移,强化暴雨预警与应急响应衔接,落实极端暴雨防范应对措施,有必要在预案中体现相关内容。

文件制定的主要内容

修订后预案共设置9个章节。

(一)总则。明确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明确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组织体系。

(二)县级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明确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防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工作组等组成和职责。

(三)县防指工作机制。明确县防指会议、会商、信息共享、值班值守、信息报送与发布等工作机制。

(四)防汛抗旱准备。明确思想、组织、工程、预案方案、物资准备、队伍、通信、防汛检查、河道清障、培训演练、专家组和值班值守等准备内容。

(五)监测预报预警。明确气象、水利等部门监测和预报职责。明确各类预警的发布内容、传播方式、预警对象。明确预警响应启动条件和响应行动内容。

(六)应急响应。分别明确防汛和抗旱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和应急响应行动。

(七)应急保障。明确应急队伍、物资与装备、资金、宣传培训和演练、其他保障等工作内容。

(八)善后工作。明确救灾、防汛抗旱物料补充、水毁工程修复、灾后重建、防汛抗旱工作评价和保险理赔等工作内容。

(九)附则。明确预案管理与更新、实施、解释等事项。

三、文件执行标准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浮梁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对《预案》(2020版)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浮梁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已经2023年3月29日县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在经过专家论证、充分征求吸纳各方意见和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对其审核的基础上,2023410浮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了《浮梁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2020年6月24日浮梁县人民政府印发的《浮梁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五个应急预案》(浮府发20205号)中《浮梁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四、惠民惠利举措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始终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应急保障,提升应对能力,做好水旱灾害事件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衔接防抗救,保证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依法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和影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大局稳定,为携手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浮梁的精彩华章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五、文件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修订《预案》与原预案相比,从结构、体例到范围、要求都做出了较大调整。

一是突出了防灾减灾新理念。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要求,“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总原则,贯穿到预案内容中。

二是梳理了组织指挥体系。进一步梳理明确了县级和其他机构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体系。首次提出了前方指挥部成立原则和条件。明确了当发生极端暴雨导致“断路、断电、断通信”形成救援孤岛的情况下,可组建临时指挥机构。

三是明确了县级组织机构。突出了县防指全县防汛抗旱工作中的牵头抓总作用,强化了县防指组织、指挥、协调、指导、监督职能。明确了县防指领导、县防指办、成员单位、包片分工和应急工作组的组成和职责,明晰了工作职责界限和责任衔接。

四是健全了县防指工作机制。明确了县防指会议、会商、信息共享、值班值守、信息报送与发布等工作机制。新增了河道清障、培训演练、专家组和值班值守等汛前准备工作内容。

五是强化了监测预报预警。根据成员单位承担的职责,明确了气象、水利、自然资源、住建、城管、交通、公路、农业农村等相关成员单位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的主要内容,明确了预警的发布内容、传播方式、预警对象。新增预警响应启动条件和预警响应行动内容。

六是优化了响应启动条件。新增了全县平均日降雨量、昌江樟树坑水文站水位或昌江潭口水文站水位、浯溪口水库水位、小(1)或小(2)型水库出现险情等作为防汛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七是细化了应急响应行动。细化了不同等级响应行动的具体措施,对启动响应后应急工作组集中办公、会商、派出工作组、物资队伍和资金保障、信息报送和发布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明确了县防指领导坐镇指挥的要求,当启动一级防汛应急响应时,增加了停工、停产、停学等刚性约束措施。

八是调整了县防指成员单位名称和职责。调整完善了县人委宣传部、发改委、体局工信公安县司法局、县财政应急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物局卫健委、林业局、县市监局县城管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浮梁分中心、浮梁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县融媒体中心供销社、气象局、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六、后续工作及考虑

下一步,一是我将根据《预案》中主要措施,进一步破解防汛抗旱难题,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紧紧围绕“一个中心、三个重点、五个确保”的防汛总目标和抗旱保民生的基本要求,防汛抗旱两手抓,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压实目标责任、落实预案方案、抓好隐患排查、提升应急保障,大力推动防汛抗旱工作标准化建设,着力提升极端天气防范应对能力,切实提高全县防汛抗旱工作水平

二是加强《预案》的贯彻落实,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要求,要求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七、政策咨询服务信息

解读机关:浮梁县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县防汛办负责人员

政策咨询电话:0798-262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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