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县安委会出台了《浮梁县安全生产访谈暂行办法》。《办法》出台的依据是:《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访谈工作暂行办法》《景德镇市安全生产访谈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办法》共十条,还明确了开展安全生产访谈工作的主要内容、基本程序、成果运用等内容,由浮梁县安委会及浮梁县安委办对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进行访谈;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对乡镇村、居委会、所辖区企业负责同志进行访谈。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浮梁县安委会各安全专业委员会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办法》强调,访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重点谈问题,找与其他地区或单位的差距和不足;明目标,细化目标任务,精准发力防范化解风险;提要求,对访谈地区和单位提出针对性工作要求,更加有力有序有效做好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对照访谈工作指出的问题和目标任务,县安委办将结合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定期通报贯彻落实情况,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