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医保行政执法行为,落实“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对标《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省医疗保障统一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赣医保字〔2021〕8号),结合我县实际,梳理形成《浮梁县医疗保障局统一行政权力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严格依法履职。全体执法人员必须在清单权限内开展执法,严禁超权、越权、违规执法。
二、规范执法流程。各股室要以权力清单为依据,规范执法程序,确保所有执法行为于法有据、程序合法。
三、实行动态管理。清单将随法律法规更新动态调整,各股室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附件:浮梁县医疗保障局统一行政权力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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