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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梁县域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答及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2023-11-02 来源: 浮梁县医保局 访问量:

一、参保对象

参保对象:大中专学生(含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应全部参保。

: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保,若在户籍地为资助参保对象如: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或医疗救助对象等特殊人员,原则上应在身份认定地区参加医疗保险。

二、参保流程

1.参保登记:每年9-10月学校组织各学院开展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填写城乡居民批量新参保模板表。

2.大学生本人签字核对个人参保信息,属资助参保对象可放弃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并填写放弃申请书。

3.学校经办人通过江西医保网厅录入系统。(江西医保网厅网址:https://ggfw.ybj.jiangxi.gov.cn)

三、缴费标准

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由同级财政全额负担,个人无需缴费。

四、待遇享受

大学生自入学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毕业当年未办理停保的其医疗保险待遇可延续到12月31日。

(一)门诊慢特病待遇

大学生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申请门诊慢特病,就诊时实行刷医保卡或个人电子医保凭证就医,待遇享受与本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一致。

(二)住院统筹待遇

1.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标准:一级100元、二级400元、三级600元、江西省外就医统一按600元。

2.江西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报销比例:一级90%、二级80%、三级60%。

3.江西省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报销比例:

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先行自付10%,再执行我市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报销标准。

非转诊非急诊的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及跨省就医未备案人员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先行自付20%,再执行我市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报销标准。

4.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三)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以上或个人负担超过1.66万元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含住院和门诊慢特病)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公司按照60%的比例支付,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为25万元,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并计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5万元。

五、就医指南

(一)门诊治疗

大学生普通门诊实行定点医疗机构首诊制。首诊医疗机构为大学生所在所在院校医院或医务室,做到小病不出校,方便随时就诊,暂未设立医院或者医务室的院校,可由学校就近选择一家已经纳入本地定点的门诊医疗机构或者其他院校首诊医疗机构,作为该院校首诊机构。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大学生在首诊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按65%的比例报销;在县中医院门诊接受中医药治疗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40%的比例报销。门诊统筹报销不设起付线,每人每天限报销一次,按年度累计计算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300元(不含“两病”门诊用药年度支付限额),超出部分门诊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由个人自行负担。

(二)门诊慢特病申报

1.大学生提供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近两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小结、能证明病情的相关检查结果报告单、费用清单。一、二类门诊慢特病的待遇直接由本市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认定。

2.门诊慢特病种类:

慢性病种(9种):(1)恶性肿瘤;(2)系统性红斑狼疮;(3)白血病(含再生障碍性贫血);(4)帕金森氏综合症;(5)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血透、腹透);(6)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7)地中海贫血(含输血);(8)血友病;(9)艾滋病。

二类慢性病种(20种):(1)精神病;(2)高血压病Ш期;(3)糖尿病(合并并发症);(4)结核病(需全程化疗);(5)冠心病介入治疗后;(6)系统性硬皮病;(7)慢性心功能衰竭(心脏合并心功能不全Ⅱ级以上);(8)慢性房颤;(9)原发性心肌病;(10)慢性肝炎;(11)慢性支气管炎;(12)慢性阻塞性肺疾病;(13)慢性支气管哮喘;(14)慢性肾病;(15)脑卒中后遗症;(16)癫痫;(17)重症肌无力;(18)慢性晚期血吸虫病;(19)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20)肝硬化。

3.一类慢性病门诊发票报销视同住院,其报销比例、起付线、封顶线和住院统一标准。

二类门诊慢性病门诊发票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为60%,不设起付线,年度内封顶为5000元

4.门诊慢性病种医保年度剩余额度自动清零,不得结转至下年度使用。

(三)住院报销

1.江西省内住院就诊

大学生在江西省内住院就诊时实行刷医保卡或个人电子医保凭证就医。

2.异地就医要备案

异地就医办理备案手续后,可在备案地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刷医保卡或个人电子医保凭证就医。备案渠道如下:

(1)线下备案渠道:提交江西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到一楼医保大厅窗口备案。

(2)线上备案渠道:一是电话备案(0798-2627060、2621889)登记信息,无需填写江西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是微信小程序搜索“国家异地就医备案”、“赣服通”进入医保专区、江西智慧医保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就医”模块直接备案。

六、政策解析

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补充保险不予赔付情况说明:

1.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疗费用;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费用;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费用;

4.在境外就医的费用;

5.按照国家规定其他不得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内的费用;

七、相关说明

因医保政策在不断完善中,更多政策解析请关注国家医保平台、江西省医保公众号、景德镇市医保公众号、浮梁县医保公众号或拨打0798-2627060、0798-2621889或激活个人电子医保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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