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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答及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2025-12-23 来源: 浮梁县医保局 访问量:

一、浮梁县域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答及就医指南

一、参保对象

省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统称高校学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
: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在学籍地参保,若在户籍地为资助参保对象如:特困供养人员(含孤儿)、城乡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或医疗救助对象等特殊人员,原则上应在身份认定地区参加医疗保险。

二、参保流程

1.办理参保登记。高校学生按录取名单进行参保预登记,入学报到后进行人员名单参保核定,各高校应及时完成所有在校学生参保信息采集,由所在高校统一在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集中征缴。高校学生缴纳当年度学费时,由所在高校完成新生居民医保费集中征缴,医保经办机构根据高校学生参保信息扣除财政定额资助后核定应缴费金额,以特殊缴费方式推送至税务部门,由各高校向税务部门汇总缴纳,同时将在校学生参保缴费信息表及时报送至医保部门。
3.退费办理规定。高校学生在校参加居民医保后,发生转学、退学、参军或其他终止学籍的情形,未进入当年度待遇享受期的居民医保费可以办理当年度及以后年度的退费。具体申请退费材料、流程参照相关规定执行,由学生所在高校统一收集退费材料提交至属地医保部门进行办理。

三、缴费标准

高校学生参加居民医保采取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方式。自2025年起,对秋季新入学的高校学生参加2026年及以后年度的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由所在高校隶属的同级财政按照200元每人每年予以定额资助,老生仍按原有政策执行至毕业当年。民办高校学生由省级财政资助。

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5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医保发〔2025〕12号)精神,2026年,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

四、缴费方式

按年缴纳保费。

五、待遇享受

大学生按时缴纳医保费用的自入学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毕业当年未办理停保的其医疗保险待遇可延续到12月31日。

(一)普通门诊待遇

普通门诊待遇城乡居民医保实行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大学生就诊时刷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医,待遇享受与本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一致。

(二)门诊慢特病待遇

大学生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申请门诊慢特病,就诊时实行刷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医,待遇享受与本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一致。

(三)住院统筹待遇

1.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标准:一级100元、二级400元、三级600元、江西省外就医统一按600元。

2.江西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报销比例:一级90%、二级80%、三级60%。

3.江西省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

①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先行自付10%,再执行景德镇市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报销标准。

②参保大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或因病休学回户籍地以及赴外地实习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景德镇市标准享受待遇;在户籍地或者实习地之外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异地转诊转院标准享受待遇(个人先行自付10%,再执行景德镇市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报销标准)。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四)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个人负担超过17121元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含住院和门诊慢特病)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公司按照60%的比例支付,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为25万元,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并计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5万元。

六、就医指南

(一)普通门诊治疗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大学生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照65%的比例支付;在县中医院门诊接受中医药治疗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50%的比例报销。门诊统筹报销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不含“两病”用药年度限额)。

(二)门诊慢特病申报

1.大学生提供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近两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小结或疾病诊断证明、能证明病情的相关检查结果报告单、费用清单。一、二类门诊慢特病的待遇直接由本市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认定。

2.门诊慢特病种类:

慢性病种(9种:(1)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含白血病);(2)系统性红斑狼疮;(3)地中海贫血(含输血);(4)再生障碍性贫血;(5)血友病;(6)帕金森氏综合症;(7)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8)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9)耐多药肺结核。

二类慢性病种(29种:(1)重性精神病;(2)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3)高血压伴有并发症;(4)冠心病;(5)慢性心力衰竭;(6)心肌病;(7)糖尿病伴有并发症;(8)慢性支气管炎;(9)慢性阻塞性肺疾病;(10)支气管哮喘;(11)癫痫;(12)脑卒中;(13)重症肌无力;(14)慢性肝炎;(15)肝硬化;(16)慢性肾脏病;(17)结核;(18)精神病;(19)心房颤动;(20)系统性硬皮病。(21)艾滋病;(22)血吸虫病;(23)儿童孤独症;(24)克罗恩病;(25)强直性脊柱炎;(26)重度骨质疏松症;(27)阿尔茨海默病;(28)类风湿性关节炎(29)青光眼。

3.I类门诊慢特病参保人员在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和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按就诊医疗机构住院待遇执行。Ⅱ类门诊慢特病参保人员在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按照就诊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执行。门诊慢特病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按照跨省临时外出就医有关住院报销政策执行

乡居民办理了多个Ⅱ类门诊慢特病的,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6000元。

4.门诊慢性病种医保年度剩余额度自动清零,不得结转至下年度使用。

(三)住院报销

1.江西省内住院就诊

大学生在江西省内住院就诊时实行刷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医。

2.江西省外就医要备案

异地就医办理备案手续后,可在备案地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刷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医。备案渠道如下:

(1)线下备案渠道:提交江西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到浮梁医保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备案。(地址:浮梁县天宝公园篮球场左侧)

(2)线上备案渠道:一是电话备案(0798-2627060、2621889)登记信息,无需填写江西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是微信小程序搜索“国家异地就医备案”、“赣服通”进入医保专区、江西智慧医保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就医”模块直接备案。

七、政策解析

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补充保险不予支付情况说明: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就医的;
5.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
6.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八、相关说明

因医保政策处于不断完善、更新当中,本指南内容严格按照2025年9月之前的政策制定,国家、省、市若有新规定、新政策出台,则以新政策为准


二、医保常见问题问答

1.大学生医保集中征缴期是什么时候?
答:原则上大学生医保集中征缴期为入学当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2.大学生在户籍地已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导致在校大学生城乡居民医保无法参保,如何处理?
答:江西省内已缴纳2025年度医保费用的,即参即停,无需办理城乡居民医保暂停参保手续。
江西省内未缴纳2025年度医保费用的,需办理城乡居民医保暂停参保手续。大学生可登录赣服通(医保服务→居民暂停参保模块)、江西智慧医保或在参保所在地医保局办理城乡居民医保暂停参保登记手续
江西省外大学生联系户籍地医保局办理城乡居民医保暂停参保手续。
3.应届毕业生参加工作,大学生居民医保和单位职工医保有冲突,导致单位无法参保缴费,怎么办?
答:大学生可登录赣服通(医保服务→居民暂停参保模块)、江西智慧医保或在参保所在地医保局办理城乡居民医保暂停参保登记手续。
4.应届毕业生毕业回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学籍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未停保,导致在户籍地无法参保缴费,怎么办?
答:大学生医保待遇享受期为入学当年9月1日至毕业当年12月31日。
如需提前办理停保手续可登录赣服通(医保专区→居民暂停参保模块)、江西智慧医保办理城乡居民医保暂停参保登记手续。
5.在读期间应征入伍,大学生医保怎么办?
答:应征入伍期间所在部队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以办理暂停参保手续,等退伍复学时再回学校所在地医保局办理续保手续即可
6.大学生因病休学,医保关系该如何处理?
答:大学生自入学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若因病休学也可正常享受大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待遇,如需暂停大学生医保回户籍地参保,需提供学校开具的休学说明加盖学工处公章,递交至医保大厅办理停保手续。
7.大学生住院回医保中心零星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答:出院小结(原件加盖医院章)、费用清单(原件加盖医院章)、住院发票、本人银行卡(社保卡)。
8.大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住院如何办理手续?
答:入院第一时间拨打报案电话0798-2767155备案,填写《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调查人员核实无第三方责任人后直接在医院刷医保卡或个人电子医保凭证进行结算。江西省外意外伤害住院需自费拿回医保中心进行零星报销。
9.大学生异地就医如何办理手续?
答:自2023年4月1日起,江西省内就医无异地,“省内就医无异地”是指参保人在江西省内就医,无需办理异地备案手续,可享受与参保地同等的医保待遇。
如需江西省外就医:
(1)线下备案渠道:提交《江西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自助备案表》到一楼医保大厅窗口备案。
(2)线上备案渠道:一是电话备案(0798-2627060、2621889)登记信息;二是微信小程序搜索”国家异地就医备案”、“赣服通”进入医保专区、江西智慧医保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就医”模块直接备案。


因医保政策在不断完善中,更多政策解析请关注国家医保平台、江西省医保公众号、景德镇市医保公众号、浮梁县医保公众号或拨打0798-2627060、0798-2621889或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浮梁县医疗保障局

办公电话:0798-2627989

办公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新昌南路3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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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798-2627060、0798-2621889

办公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开源街天宝公园篮球场左侧(原综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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