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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60025/2023-43225
关于县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3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10-30 来源: 浮梁县医保局 访问量:

程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力做好我县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医保局关于加强基层医疗保障服务建设的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下,不断深化我县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推动智慧医保“村村通”工程在我县落地见效,医保结算服务便民利民,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水平,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共江 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发〔2021〕2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

二、按照省、市医保局统一部署安排,2023年4月1日开始全面实现,省内无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符合条件的省内异地就医参保人员,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可按规定在省内所有统筹区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参保地同等的待遇政策,不提高起付线、不另设先行自付比例,不降低报销比例。

三、积极稳妥地推进《江西省关于推动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实施意见》,将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按照要求落实落细。及时落地执行国家组织的药品集采中选结果和冠脉支架接续、人工关节、骨科脊柱类耗材高值耗材。及时落地执行省局组织的药品集采、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以及冠脉导引导丝、导管联盟集采。落实好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激励政策。推动将集采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全面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好省局即将出台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规范、床位费管理办法、医疗服务价格备案规程的三项改革制度,强化医疗服务价格规范管理。

下一步,我局将不断提高医疗保障工作的主动服务意识和勤政廉政意识,创新工作思维,坚持以人为本、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始终坚持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目标,以最优、最快、最便捷的服务方式打通医保服务“最后一公里”,敬请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指导我县医疗保障工作,促进我县医疗保障事业再上新台阶!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敬请在今后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

浮梁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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