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部门预
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浮梁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浮梁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浮梁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浮梁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浮梁县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2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相关职责,县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以及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的行政职能等整合,组建县医疗保障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局内设1个股室:综合股(加挂基金监管股、医药服务管理股),下属1个经办机构:浮梁县医疗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核定5个行政编制,12个事业编制。实有在编在岗干部职工16人,编外人员2人。
第二部分 浮梁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浮梁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说明部门收入预算总额和结构,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减)变化。
2022年收入预算总额217.6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217.66万元,财政拨款结转0万元。预算总额比去年减少29.36万元,主要由于新政策零基预算的实行。
(二)支出预算情况
说明部门支出预算总额并按资金性质、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分别说明支出的金额和结构,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减)变化。
2022年支出预算总额为217.66万元,比去年支出减少31.3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政策零基预算的实行。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人员类185.44万元,公用经费32.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6.9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说明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减)变化。
2022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7.66万元,较上年减少31.36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人员类185.44万元,公用经费32.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说明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额,以及支出的结构和金额,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减)变化。如无,则说明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无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说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以及支出的结构和金额,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减)变化。如无,则说明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无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32.22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52.67万元,下降62.04 %,主要原因是新政策零基预算的实行。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xx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
1)项目概述
2)立项依据
3)实施主体
4)实施方案
5)实施周期
6)年度预算安排
7)绩效目标和指标
2、**项目
同上
无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医疗保障局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9.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公务接待费9.5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
是: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主要原因是: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由部门结合实际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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