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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60025/2022-63041 发布机构:  浮梁卫健委
浮卫字〔2022〕8号 关于对县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9号建议的回复意见
发布时间: 2022-01-21 来源: 县卫健委 访问量:

浮卫字20228号

关于对县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9号建议的回复意见

尊敬的徐新财代表:

你好,你的“关于建立和完善村中医药服务体系,提高村民健康管理意识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决定,现将提案所涉及的事项回复如下:

一、全县中医药服务体系由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为主,其他社会医疗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为辅。县中医院、16个乡镇卫生院均设立中医馆,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在村级建立中医药服务中心,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和本级政府没有项目建设要求。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中,已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及3岁以内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

二、我县中医医院积极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近年来,中医医疗服务量占比逐年提高。我县中医医院积极开展医药下乡活动,每年组织医务人员到全县各乡镇及部分村开展中医药服务。

三、我委积极鼓励各级医疗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20211227-29日,由景德镇市卫健委在乐平市中医院组织开展全市基层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培训,我委积极组织全县乡镇卫生院中医技术骨干18人参加培训。

四、中医药治疗疾病是我国的医疗特色,中医历经几千年历史,形成独特的中医治疗理论体系。将中医药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内容,是教育主管部门的职能。为弘扬和传承我国传统中医药服务技术,作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我们一定会积极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五、我们鼓励村级组织发展中药种植产业和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项目,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提高村民健康意识及提升了人民健康。

以上回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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