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国民健康的政策、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指导协调全县卫生健康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全县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服务机构、民营医疗机构等党的建设工作。建立公立医院党建目标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质量评价考核制度。
(三)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措施。组织深化全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四)贯彻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五)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指导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六)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督促落实我省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八)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九)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
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十)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全县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十一)指导全具卫生健康工作,统筹推进全县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牵头落实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服务政策。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二)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制定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并组织实施。
(十四)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全县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五)承担县人民政府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血吸虫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和科研监测工作。
(十六)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
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健康浮梁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艰苦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机关工作,制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协调机关内务管理,负责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文件档案管理、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协调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负责人:李小华
(二)财务审计股。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机关和所属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健康行业项目资金管理,拟订联责范围内的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的建议。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
负责人:李明光
(三)政策法规与宣传股(政务服务股)。负责有关卫生健康政策咨询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信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实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承担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普法工作。负责本单位进驻窗口所有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办理。负责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督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医疗服务、健康产业等监督工作,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负责人:王慧琴
(四)疾病预防控制股(卫生应急办公室、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妇幼健康股)。拟订全县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和措施、组织疫情监测,实施疫情控制措施;防止和控制疫情、病情的发生和蔓延;制定全县计划免疫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传染性慢性病的预防和控制;指导防疫、防病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协调医疗预防和社会预防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疾病控制信息的报告管理。承办县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县结核病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承担相应卫生应急和紧急救漫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落实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的法规和政策,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有关有关部门开展血吸虫病、地方病的防治工作;接受上级对血吸虫病、地方病、麻风病考核验收。承担县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妇幼卫生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拟订卫生健康宣传、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
负责人:李映白
(五)医政医管股(中医药管理股、体制改革与药物政策股)。拟订全县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全县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医疗纠纷调处工作,负责全县医疗机构设置准入及人员资质审核;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备项指令性医疗任务和应急医疗队的组织和协调;负责重大会议及重要活动的保健与医疗保障工作;负责对全县干部保健工作业务指导和沟通协调;负责国家重大疾病免费救治工作。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参与拟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推动实施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医德医风建设、纠风工作;负责执业护士、执业医师注册工作。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承担健康浮梁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县卫生健康服务体系规划的制定。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药物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贯彻国家中医政策及有关法规、条例;拟订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及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全县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养工作;协调中医药科研工作,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的继承、传播和发展,推动中医药科将知识普及。
负责人:周建春
(六)基层卫生管理股。落实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负责脱贫攻坚工作。牵头健康扶贫工作。
负责人:王少林
(七)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
负责人:聂国华
(八)老龄健康股(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拟订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有关干部的考察、任免、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党员干部思想宣传教育、统战、知识分子等工作。指导协调直属单位群团工作;负责县卫生健康系统综合治理、人民武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配合做好纪检监督工作,做好公立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全县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服务机构、民营医疗机构、涉医社团组织、健康新业态的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收集、整理干部人事档案,干部、工资统计工作。综合协调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援外援疆工作,
负责人:王利民
(九)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城乡社会公共卫生管理、卫生监督和检查评比;指导农村改水改厕工作;领导城乡开展除“四害”活动;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和健康城市建设工作。
负责人:戴松涛
三、领导分工
浮梁县卫健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占海英 (党组书记、主任):主持全面工作。
周明丽 (县卫健委党组成员、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组长):(2023年8月起)按县纪委县监委要求,专门履行对县卫健委的监督职责。
张志良 (党组成员、副主任、武装部部长):负责武装工作,协助主任分管老龄健康股工作、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工作。
李金华 县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2021年10月起)
戴仲华 县卫健委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2022年8月起)
吴海莱 县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2021年 4月止)
江国桢 县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2021年 4月止)
陈雪红 县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2021年 4月止)
李文开 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组长(2023年8月止)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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