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卫健委 > 法规政策 > 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60025/2021-55091 发布机构:  浮梁县卫健委
浮梁县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1-11-10 来源: 浮梁县卫健委 访问量:

浮新冠指办发〔2021〕61号

浮梁县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扎实稳妥推进18岁以下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按照《江西省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一、接种目标任务

在前期疫苗接种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接种范围,将疫苗接种人群由12岁以上调整至3岁以上,提升全人群疫苗接种覆盖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乙类甲管”相关要求,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原则,积极引导3-11岁适龄无禁忌人群“应接尽接”。111日开始,启动接种3-11岁适龄无禁忌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疫苗,11月20日前完成第一剂次接种,12月20日前完成全程接种(目标人群数量见附件1)。

二、疫苗选择原则

3-11岁人群均需使用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提出相应紧急使用建议并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论证同意的疫苗进行接种。

三、接种费用保障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居民免费政策,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对医保基金给予适当补助。

四、规范接种实施  

各接种单位要坚持把接种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严格落实“三查七对一验证”制度和“四有”保障措施,规范接种实施。接种前应由监护人签订知情同意书,并充分告知监护人及受种者接种禁忌、不良反应和接种后留观等注意事项。做好健康状况询问、接种禁忌核查等工作,原则上监护人或委托相关人员现场陪同接种。接种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接种,确保安全。受种者完成接种后,应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如受种者在相近时间内还需接种其他疫苗,应确保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间隔14天以上,同时要优化保障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五、强化救治保障

各接种单位在前期接种工作的基础上,要按照有儿科急诊急救人员驻点保障、有儿童使用急救设备药品、有120急救车现场值守、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救治绿色通道的“四有”原则,做好医疗救治保障,确保受种者安全。要加强心因性反应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处置工作。

六、优化接种方式

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和我县实际情况,分时段分对象开展全县3-11岁儿童31030人(含昌南新区4351人)目标人群的疫苗接种,

第一阶段,2021年11月7日前,完成浮梁县城区3-11岁儿童的第一剂接种工作。县人民医院负责城区浮梁一小、三小学生接种工作,县妇幼保健院负责城区幼儿园和浮梁二小接种工作。

第二阶段,2021年11月20日前。完成各乡镇3-11岁儿童第一剂接种工作(详见附件2)

第三阶段,2021年12月20日前,完成3-11岁儿童的第二剂接种工作。

七、落实各方责任

各乡镇要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统筹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工作,组织非在园、在校人员3-11岁人群疫苗接种,为接种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保障。教育部门要针对3-11岁人群疫苗接种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全县小学(幼儿园)学生无禁忌人群“应接尽接”。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接种单位做好疫苗接种和医疗救治保障。

八、科学组织动员

教育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落实部门主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接种单位指导学校、幼儿园做好3-11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的沟通告知、宣传教育、组织动员等工作。非在园、在校人员疫苗接种由社区(村组)组织动员或个人预约。

教育部门要分校(园)做好接种计划,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服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分年级、分班级制定详细安排,接种点明确对应的接种时间,设立接种“专场”,确保疫苗接种和学生上课两不误,优化接种服务,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按照“四有”原则,落实医疗救治保障,可采取进校接种。

九、加大宣传引导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围绕疫苗安全性、有效性加强正面宣传,提升家长对新冠病毒疫苗的认识和接受程度,要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的良好氛围。要针对儿童集聚性强、认知能力弱的特点,做好耐心细致的科普宣传和接种前解释说明工作,采取多种方式优化接种服务体验,避免心因性反应的发生。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职工要主动接种疫苗,按时进行加强免疫,为3-11岁人群疫苗接种做好宣传示范。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予以回应,对于不实信息和谣言要迅速辟谣、澄清谬误。

十、开展监督评估

县疫情指挥部将定期对接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的立即组织整改,同时加强工作动态监测,对擅自出台的不合理规定和扰乱接种秩序的做法及时予以纠正,严禁弄虚作假和“简单化”“一刀切”做法,严禁接种单位和临时接种点到指定服务区域以外的地区开展接种工作。教育部门要定期统计接种进展,对接种进度慢的乡镇和学校、幼儿园要组织现场督促指导。

附件:1.截至11月1日全县3-11岁七普人口数

2.浮梁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分区公示

浮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

附件1:

截至11月1日全县3-11岁七普人口数

年龄组

浮梁县

昌南新区

3岁

2543

425

4岁

3129

527

5岁

2952

496

6岁

2732

490

7岁

3017

473

8岁

3009

434

9岁

3179

513

10岁

3072

474

11岁

3046

519

合计

26679

4351

附件2:

浮梁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分区公示

1.浮梁县人民(中)医院

负责接种:浮梁镇、三龙镇、黄坛乡、王港乡(6-11岁)

接种地址:浮梁县高岭南路1号  

联系电话:18979866275

2.浮梁县妇幼保健院(原疾控中心门诊)

负责接种:浮梁镇、三龙镇、黄坛乡、王港乡(3-6岁)

接种地址:浮梁县朝阳中大道68号      

联系电话:2623913    2622630

3.蛟潭镇中心卫生院

负责接种:蛟潭镇、峙滩镇、兴田乡

接种地址:蛟潭街(卫生院)

联系电话:2670122  13627985118

4.鹅湖镇中心卫生院

负责接种:鹅湖镇、瑶里镇、臧湾乡

接种地址:鹅湖镇(汽车站)

联系电话:2761159  15307080878

5.湘湖镇中心卫生院

负责接种:湘湖镇、寿安镇

接种地址:湘湖街(卫生院)

联系电话:2665232  13979879008

6.经公桥镇中心卫生院

负责接种:经公桥镇、西湖乡、勒功乡、江村乡

接种地址:经公桥街(卫生院)

联系电话:2731185  13133881799    

7.洪源镇中心卫生院

负责接种:昌南新区

接种地址:洪源街(卫生院)

联系电话:2812692  13879807948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