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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旅发委“黄金周”及假日旅游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 2017-02-14 访问量:

省旅发委“黄金周”及假日旅游工作制度

“黄金周”及假日旅游是我省旅游业的重要增长点,也是省旅发委(省假日办)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更好地做好“黄金周”及假日旅游工作,使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省政府相关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和历年来的工作情况,制定和明确以下工作制度。

一、组织领导

省假日办设在省旅发委,负责全省“黄金周”及假日旅游的组织协调、安全检查、应急处置、调查统计、信息采集与发布等项工作。

假日旅游工作由省假日办主任负总责,执行主任具体负责。下设综合协调组、安全检查组、投诉处理组、数据统计组、新闻宣传组。

二、各组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

由机关各处室(除政策法规处)轮流担任。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旅游局假日旅游工作的有关精神。

2、筹备召开省假日办联络员会议,必要时召开全省假日旅游协调会议,并督办全省假日旅游协调会议及其办公室有关决定的执行。

3、负责全省假日旅游总值班室工作。

4、编发和报送假日旅游相关信息及工作简报。

5、起草全省假日旅游工作总结。

(二)安全检查组:

假日旅游安全检查工作由产业发展处提出组织方案。主要职责:

1、检查全省各设区市的假日旅游工作准备情况。

2、检查和督促各地旅游部门及相关单位做好安全工作。

3、配合质监、食品卫生、安全监管等部门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置重大旅游安全事故。

5、总结全省假日旅游安全工作。

(三)投诉处理组:

由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担任。主要职责:

1、及时接受和处理投诉。对于游客直接投诉,要热情受理,做好相关服务;对于各地、各相关部门需要协调的问题,要善于做好协商工作,妥善处理好各类问题。

2、相关投诉处理的要求由质监所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工作实际情况制订。

(四)数据统计组:

由政策法规处担任。主要职责:

1、按照国家《“黄金周”旅游信息统计调查制度》,准确做好旅游统计工作。

2、及时上报和发布有关数据。

3、保持对全省主要旅游景区旅游数据的监测。

(五)新闻宣传组:

由市场促进与国际合作处组织。主要职责:

1、沟通与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的联络。

2、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做好旅游新闻发布工作。

3、做好假日旅游产品的宣传工作。

三、假日值班

“黄金周”期间建立省假日旅游总值班室,由综合协调组和数据统计组联合组成。总值班室在假日办主任和执行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确保值班人员在职在位。制定假日旅游工作值班表,实行24小时全时制值班,除进行旅游数据统计的人员外,每日至少保持处级干部和工作人员各1名在岗。

(二)明确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1、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各级领导的指示,扎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要熟悉多种联络方式。保持与省假日旅游协调会议成员单位、各设区市假日旅游协调机构、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和重点旅游景区、高星级饭店、有关旅行社等单位的联络。

3、要掌握全省假日旅游情况。值班人员每日要接受各设区市假日旅游值班室的报告,汇总后形成《全省假日旅游简报》,并及时上报或发布。

4、要积极应对紧急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在遇到旅游应急事件时,要做到准确掌握情况,迅速及时报告,沟通各方联络,正确贯彻领导意图。

5、要按照国家《“黄金周”旅游信息统计调查制度》做好数据的统计、上报和发布。

6、要及时采集和发布旅游服务信息。

7、要认真遵守值班规定。值班人员应按时交接班,不得擅离岗位,做好当日值班记录。

(三)建立“小长假”值班制度。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等国家法定假日期间,建立机关和直属单位值班制度,机关值班工作由政策法规处统一安排,各处室派人参加。

(四)保持良好的反应机制。假日期间,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均处于待命状态,通讯联络工具保持全天候畅通,做到随叫随到。离开南昌市必须请假,处室主要负责人由假日办主任批准,副处级以上由分管领导批准。

四、值班保障

(一)建立委黄金周及假日旅游值班室。配齐电话、电脑、打印机、传真等办公设备,并设置值班床位。

(二)实行假日值班补助、补休制度。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赣办发[2016]11号)关于“要统筹安排好节假日值班人员补休和值班补贴发放工作”的要求,建立委机关假日值班补休和补助制度。日补助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标准由人事教育处确定,并每年核定一次。假日值班可享受补休,补休后不再领取值班补贴。假日期间处置应急情况的人员可按照此规定执行。

(三)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解决好值班人员的就餐、休息及晚班食品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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