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乡属各部门:
根据“三定”规定情况,结合工作需要,经乡党委会研究,现将兴田乡机构职能人员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能:承担乡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督查、考核、文秘、档案、信息、保密、会务以及电子政务、后勤事务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组织制订和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承担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党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宣传统战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人大政协、群众团体、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人民武装等工作;承办乡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对接部门:县委办(国安办、深改办)、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县人社局(人事工作)、县编办、县委老干部局、县人大、县政协、县人武部、团县委等。
二、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能: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公共服务和应急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承担指导推进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村民自治、老龄、红十字会、残联等工作,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有效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依法依规承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统筹抓好各类应急管理工作,宣传普及安全防范、抗震减灾和应急处置知识,推动应急避难场所和设施建设,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工作;承办乡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社会治理办公室
主要职能:主要承担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日常运行管理、平台接收事项的交办跟踪和督办,基层治理数据收集分析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矛盾化解调解、禁毒、扫黑、市域治理、统战侨务、民族宗教等工作;承办乡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对接部门: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综治中心、峙滩派出所。
四、经济发展和财政办公室
主要职能: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选准经济发展路子,加大力度抓好项目建设、民营经济、全民创业、招商引资等工作;负责辖区统计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各项统计调查,统计数据报送及统计基础建设;抓好旅游、服务业等三产产业的规划和开发;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法律、法规,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加强乡财政财务收支管理,确保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负责编制和执行预算,发放各项政策性补贴,监督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承担乡财务、资产、债权债务,监管村级财务、资产和债权债务,代理村级会计核算等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负责辖区内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交通运输、乡村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工作;做好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承办乡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农业农村办公室
主要职能: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乡农业农村工作规划;负责通过采取示范、培训、指导、咨询服务等方式,把农业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负责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培植农民经纪人和专业协会等中介组织;负责土地确权、土地承包等工作,协助处理农村财务、集体资产和减轻农民负担等工作;抓好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工作;负责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及使用管理;负责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的监管,指导防汛抗旱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森林资源、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使用监测;负责指导全乡义务植树、造林绿化、护林防火等工作;负责实施退耕还林工作;负责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承办乡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要职能:以兴田乡人民政府名义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主要负责辖区内卫健、文旅广电、人保、城管、应急、交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食药监管、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强制和监督检查权。兼管城管工作。
对接部门:县城管局、县市监局、县文旅局及司法、应急、农业、林业等相关县直单位行政执法工作。
七、便民服务中心
主要职能:主要负责优化营商环境事务协调,集中受理和办理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负责代办各类外来投资项目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加强乡政务服务大厅及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指导辖区村便民服务点建设,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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