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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浮梁县统计局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19-04-02 访问量:

 

 

  第一部分浮梁县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浮梁县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浮梁县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支出预算总表

十、财政拨款预算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浮梁县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浮梁县统计局主要职能是: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和各类专项调查,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浮梁县统计局和下属事业单位浮梁县城乡社会经济与企业调查队。浮梁县统计局内设职能股室2个,即秘书股、综合业务股。按“三定”方案核定行政编制6名,工勤事业编制1名。下属事业单位2个:(1)县城乡社会经济与企业调查队(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2)县普查中心(股级事业单位),挂靠县城乡社会经济与企业调查队,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现有编制15名,在编17人,退休2人。

第二部分浮梁县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227.4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200.21万元,财政拨款结转27.2万元。预算总额比去年减少94.09万元,主要由于未包括经济普查预算,经普预算需要另外核定。

2、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为227.41万元,比去年支出减少        94.09万元,主要由于未包括经济普查预算,经普预算需要另外核定。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64.71万元,项目支出62.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7.41万元。

按经济功能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22.1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2.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2.7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2.4万元。

32019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97.81万元,较上年减少90.19万元。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5.11万元,较上年减少10.1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2.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项目支出62.7万元,较上年减少80万元。

4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费用预算42.56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7.24万元,下降14.5%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预算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为7万元。

6、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5万元,较上年增减0    万元,主要原因控制三公经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较上年减少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公务用车运险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

第三部分2019浮梁县统计局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三公经费”:反映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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