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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浮商字[2022]17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60025/2022-62940
关于做好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02 来源: 浮梁县商务局 访问量:


关于做好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各商贸企业:

为持续有效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县商务局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商贸领域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商贸领域重点场所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宾馆酒店等。

二、凡进入上述重点场所的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和场所码,测量体温后无异常情况方可进入。如发现异常情况的做好登记后及时向村(社区)报告。

三、上述重点场所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落实每三天做一次核酸检测,冷链工作人员每两天做一次核酸检测。

四、请各乡(镇)和各商贸企业提高认识,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措施。县纪委监委将会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开展督查。

特此通知。

浮梁县商务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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