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电商办字〔2023〕2号
浮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关于印发浮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
示范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版)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浮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版)》已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浮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
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浮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版)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江西省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字〔2021〕130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函〔2021〕110号)等文件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和商贸流通发展、推动城乡生产与消费有效对接、推进我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结合我县社会经济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有关要求,聚焦乡村振兴,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挖掘全县农村电商发展潜力,健全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电子商务在我县农村地区的应用水平;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推动县域商业体系转型升级,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助推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拓展农村消费,助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让电商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的农村居民,进一步促进我县县域经济转型升级。
二、工作目标
积极深化电商在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传统商贸转型、乡村振兴等领域的应用,推动电商与浮梁特色农业、乡村旅游、民俗文化等优势产业有机融合,完善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县域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和物流快递服务水平,助力我县乡村发展、农民增收。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一是力争全县农村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速达5%以上、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速达10%以上。
二是建设浮梁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平米,企业入驻率不低于90%,为县域电子商务相关企业提供专业服务并实际应用。
三是整合全县物流快递资源,改造建设县级电商物流快递配送中心。共同配送范围进一步扩大,物流快递服务覆盖全县100%的乡镇和50%的行政村,快递配送基本实现一天送达(偏远地区两天送达),农村产品上行物流成本与景德镇市基本持平。
四是农产品品牌培育、标准化水平和品控水平显著提升,培育浮梁茶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积极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共同推动区域公用品牌发展。
五是探索县域农村商业体系建设,建设改造至少3个示范乡镇商贸中心,鼓励发展中心村直营或加盟连锁店,助推农村消费升级。
六是农村电商培训转化机制进一步完善,培训学员2000人次以上,其中技能实操培训创业率和就业率不低于1%,重点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的电商创业带头人。
七是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宣传机制。编制县域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农村电商政策与典型事迹宣传进村入户,电子商务发展模式或巩固脱贫效果获得省级主流媒体报道。
三、实施内容
(一)开展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充分利用闲置楼宇场馆改造建设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合理统筹县域电子商务服务资源,为浮梁本地企业、网商、服务商、创业者等提供政策咨询、人员培训、物流快递、运营服务、孵化支撑、电商直播等服务,提供符合本县实际的电子商务服务方案和一站式服务。鼓励电商、物流、培训、金融、创意等服务集聚发展,打造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
(二)巩固提升县域电子商务物流共同配送体系。
由邮政、供销、物流公司等牵头进一步整合县域主要的场地、车辆、人员、线路、快递、数据等物流快递资源,扩大共同配送范围;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县级物流快递配送中心、镇村物流服务站点,优化县城到镇村的快递配送线路及网络,提升服务农村的公益性,物流仓储分拣运营中心;鼓励浮梁本地实体商业和电商快递的物流协同,整合县域日用消费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推动物流统仓共配,降低农村物流成本,解决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和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的物流瓶颈问题。
(三)开展农村产品上行体系提升建设。
开展浮梁县基础情况调研工作;制作短视频等进行品牌推广;鼓励传统企业开展电商平台开店和销售;开展各种类型农产品上行活动进行营销推广;统筹品控、品牌、认证、培训、营销等服务资源对接,拓宽农村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重点支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品牌农产品、日用品与工艺陶瓷等适合网销的农村产品;提升强化农产品分级、包装、预冷、初加工、冷链仓储、配送等基础设施建设,解决浮梁本地农村产品上线销售的前置障碍;加大农村产品线上线下产销对接力度;立足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打造农村电商多元化供应链。
(四)开展乡镇商贸中心示范建设。
引导浮梁本地有实力的商贸服务企业向农村下沉供应链,建设集超市、农贸市场、物流快递、住宿餐饮、美容美发、维修、教育培训等多种业态为一体的乡镇商贸中心,提升乡镇商贸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水平,满足农村居民日常购物、餐饮住宿、娱乐休闲、教育文化等多元化消费需要,激发农村消费潜力,提高乡镇居民生活质量。
(五)开展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的培育。
开展多元化的农村电商培训,重点围绕拓宽农村产品线上线下渠道,优化产品包装、摄影美工、直播带货、网店运营等课程,增强培训课程设置的针对性,提升培训转化率;对具备条件的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脱贫人员、合作社社员应培尽培;培训机构要做实做好培训档案记录,完善培训后跟踪服务机制,注重培训后学员的创业、就业、增收效果。
(六)开展农村电子商务的规划和宣传。
开展浮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顶层设计研究,委托专业团队与机构制定县域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开展展销会、推广会电商进集市等宣传活动;加大电子商务政策和示范县创建工作宣传,鼓励示范乡镇商贸中心,加大总结宣传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力度,力争在省级以上媒体或期刊发表专业性报导文章,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营造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良好氛围。
四、时间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2021年10月—2021年11月)。
与省内外高校、团队及专业机构联合开展县域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顶层设计相关调研研究。优化浮梁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职能,组织召开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工作会议,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筹备工作,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和综合示范项目相关宣传,赴省内外典型县市考察、学习项目建设与管理经验。
(二)实施阶段(2021年11月—2024年8月)。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根据《江西省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赣商务建设字〔2021〕130号)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和《关于做好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字〔2021〕110号)有关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方向和补贴标准制定本县综合示范建设实施方案与项目管理相关制度。围绕项目总体建设目标,明确分项目具体建设内容,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开展承办单位的遴选工作,全面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实施工作。对项目建设开展日常监督、巡查,对巡查中发现问题坚决要求承办单位限期整改,及时收集、统计、存档项目建设与运营数据和资料。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综合示范工作专栏,及时公开承办单位遴选、项目实施进度、项目验收与资金拨付等综合示范工作相关信息,指导项目承办企业按时在商务部信息系统上更新项目进展等材料,督导项目承办企业在显著位置标识“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字样和浮梁商务局的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验收阶段(2021年11月—2024年8月)。
对已完工项目,依据浮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验收管理制度开展验收工作,验收通过后按程序拨付项目资金给项目实施主体。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再验收,整改不合格的不予验收并可追回已拨付资金。项目验收按照上级有关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方向和补贴标准,以及本实施方案、政府采购需求、项目建设合同和我县示范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等执行。对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自评自纠,迎接中期绩效评价和终期验收,并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复核、审计和督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浮梁县人民政府作为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直接责任主体,完善县主要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推进协调机制,统筹解决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出台财政、金融、土地、税费、人才等配套措施,形成工作全力,共同推动综合示范项目取得实效。
(二)推进项目实施。
结合浮梁本地社会经济与电子商务发展实际,合理安排资金和项目,全面组织实施。建立项目台账制度,明确各分项目责任人和进展时限;依法开展承办单位遴选,与承办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明确界定双方权利义务,明确项目建设内容、进度与绩效目标;督促项目承办单位按时履约,及时考核项目建成后运营和服务效果,确保专项资金安全、项目落实、大众受益。
(三)强化过程管理。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固定资产等制度。由县财政局、商务局、乡村振兴局等主导,建立日常指导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综合示范工作的日常监管,主动引入专家或第三方等专业力量,加强对项目承办单位履约能力及项目建设质量的考核,定期检查项目完成后运营和服务效果,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和资金管理等存在的问题。综合示范建设不盲目追求“高大上”、全覆盖,要注重着力提升服务内容和辐射带动能力,坚决杜绝重支出轻管理,重建设轻服务等现象。
(四)规范资产管理。
制定综合示范项目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专项资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产权和所有权归政府所有,承办单位可以使用并承担相关费用。资产管理按上级及浮梁县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与项目承办单位签订的项目建设协议规定执行。
(五)投资规模与资金安排。
浮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预计总投资259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500万元,县财政配套200万元,社会资本895万元。设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专账,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央专项资金严格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安排和使用。
(六)做好信息公开和报送工作。
在浮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显著位置设置综合示范专栏,征求意见窗口或纪检、审计举报窗口,及时、全面、准确、集中在省、县二级专栏上公开综合示范工作方案、项目内容、资金安排、决策过程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求凡接受财政补贴的承办主体,必须按要求提供项目建设相关活动和交易信息,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按时报送项目进展、资金拨付等材料。
(七)做好总结宣传。
及时总结全县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成效,充分挖掘县域电商创业、农村物流解决方案、农村产品上行等成功案例,积极利用线上线下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农村电子商务政策和成效,积极营造农村电商发展的良好氛围。及时收集、留存主流媒体对我县综合示范工作的相关宣传报道资料。
附件:1.江西省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安排汇总表
2.分项目信息
附件1:
江西省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安排 汇总表 | ||||||||||
填报县(市):盖章 |
年 月 日 |
|||||||||
序号 |
项目 名 称 |
支持 方 向 |
项目承办企业 |
项目建设内容 |
项目推进时间节点 |
项目建设目标及效果 |
投资规模(万元) | |||
合计 |
中央 资金 |
市县财政配套 |
社会 资本 | |||||||
1. |
浮梁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
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提升建设 |
待定 |
利用县城内或周边闲置楼宇场馆,改造建设高标准的浮梁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聚焦服务提升,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完善中心服务功能,提升中心服务水平,对服务中心办公场所进行必要的基础装修(不含土建)、补充购置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培育或引入优质电商服务资源。中心作为政府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的平台,应协助政府合理统筹县域电子商务服务资源,为浮梁本地企业、网商、服务商、创业者等提供政策咨询、人员培训、物流快递、运营服务、孵化支撑、网络直播、电商知识宣讲等一站式基础性电商服务,做好服务资源落地和服务需求对接工作,协助政府解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遇到的问题。鼓励电商、文化创意、培训、营销等服务集聚发展,探索打造有浮梁特色的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 |
2021年10月开始筹备,2024年8月完成所有建设内容,探索建立长效运营模式,持续运营至示范项目终期验收后。 |
建设浮梁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面积3000平米以上,入驻率达90%以上,为县域网商、农产品上行企业、创业者提供入驻、孵化、增值服务等一站式服务,协助政府统筹全县农村电商资源,助力浮梁电商产业发展 |
325 |
225 |
100 |
0 |
2. |
浮梁县乡村物流快递配送体系建设 |
县域电子商务物流快递配送体系巩固提升建设 |
待定 |
由邮政等龙头物流快递企业牵头进一步整合县域主要的场地、车辆、人员、线路、快递、数据等物流快递资源,扩大共同配送范围;改造建设县级物流快递配送中心、改造建设镇村物流快递服务站点,补充购置自动分拣设备、配送车辆等必要的物流设备,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快递配送基础设施,向社会物流快递企业提供免费或微利服务。优化县城到镇村的快递配送线路及网络,提升服务农村的公益性,物流仓储分拣运营中心和公共配送平台服务水平;鼓励浮梁本地实体商业和电商快递的物流协同,整合县域日用消费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对发往浮梁县外的农村产品网货物流快递配送费用每单补贴不超过1元,补贴对象为农村产品经营主体;推动物流统仓共配,降低农村物流成本,解决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和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的物流瓶颈问题。 |
2021年10月开始筹备,2022年8月前物流快递配送中心投入运营,2024年8月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基本完成,并持续运营至示范项目终期验收后。 |
建设1个县级电商物流快递配送中心,同仓统配服务覆盖100%的乡镇和所有村级物流快递服务站,快递基本实现当天送达(派出)各乡村,偏远乡村2天送达(派出),农村产品上行快递成本与景德镇市基本持平 |
560 |
360 |
0 |
200 |
3. |
农产品上行体系建设 |
农村产品上行体系提升建设 |
待定 |
开展浮梁县基础情况调研工作;制作短视频等进行品牌推广;鼓励传统企业开展电商平台开店和销售;开展各种类型农产品上行活动进行营销推广;统筹品控、品牌、认证、培训、营销等服务资源对接,为浮梁农产品的上行建立包括流通标准制定与应用、商标注册、品牌策划与培育、摄影美工、包装设计、网络直播等服务在内的综合服务体系,拓宽农村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促进农村产品线上线下销售的融合发展,重点支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品牌农产品及日用与工艺陶瓷等适合网销的农村产品;开展农产品分级、包装、预冷、初加工、冷链仓储、配送等基础设施建设,解决浮梁本地农村产品上线销售的前置障碍;加大农村产品线上线下产销对接力度,鼓励农产品上行相关企业积极参加各类展销展览推广,宣传浮梁本地知名农村产品,拓展线上线下融合的销售渠道,打造农村产品电商多元化供应链。 |
2021年10月开始筹备,2024年8月全部完成并持续运营至示范项目终期验收后。 |
培育浮梁茶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并切实推广应用。支持农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农产品分级、包装、预冷、初加工、冷链仓储、配送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产品上行相关企业积极参加各类农产品上行相关展销展览。 |
1100 |
525 |
50 |
525 |
4. |
乡镇商贸中心示范建设 |
乡镇商贸中心示范建设 |
引导浮梁本地有实力的商贸服务企业选择人口相对集中的乡镇下沉供应链,建设集超市、农贸市场、物流快递、住宿餐饮、美容美发、维修、教育培训、健身等多种业态为一体的乡镇商贸中心,可对乡镇商贸中心经营场所进行基础的装修(不含土建)、购置必要的硬件设施设备,提升乡镇商贸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水平,同时,鼓励对周边15公里以内的中心村直营店、加盟店提供一定的配送服务能力,达到“设立一个点位,繁荣一片区域”的效果,满足农村居民日常购物、餐饮住宿、娱乐休闲、教育文化等多元化消费需要,激发农村消费潜力,提高乡镇居民生活质量。 |
2021年10月启动筹备,2024年8月前全部建成投入运营。 |
改造建设至少3个乡镇商贸中心,乡镇商贸中心综合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米。提供百货、生鲜、五金、品牌家电、家具等商品品类达到6000种以上,服务人口不低于2万人 |
340 |
170 |
0 |
170 | |
5. |
农村电商人才培养 |
人员培训 |
待定 |
强化农村电子商务人员培训机制,开展多元化的农村电商培训。普及电子商务基础知识,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电商管理水平;积极开展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培育,对具备条件的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合作社社员应培尽培,重点围绕拓宽农村产品线上线下渠道,优化产品包装、摄影美工、直播带货、网店运营等课程,增强培训课程设置的针对性,提升培训转化率;培训机构做实做好培训档案记录,完善培训后跟踪服务机制,注重培训后学员的创业、就业、增收效果。 |
2021年10月开始筹备,2024年8月培训达2000人次以上。 |
健全农村电商人才培训转化机制,电子商务知识技能培训人数达2000人次以上,其中技能实操培训创业率和就业率不低于1%,重点培育一批电商创业带头人 |
70 |
70 |
0 |
0 |
6. |
农村电子商务规划宣传 |
农村电子商务规划和宣传 |
待定 |
开展浮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顶层设计研究,委托专业机构制定浮梁县农村电子商务五年发展规划,明确浮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定位和目标。加大电子商务政策和示范县创建工作宣传,政策宣传应进村入户,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创建综合示范工作机制;鼓励创建示范乡镇商贸中心,通过专业大赛、直播助农、电商节、论坛交流、展览展示、电商进集市等形式推动产品上行,助力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加大总结和宣传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力度,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营造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良好氛围。 |
2021年10月开始筹备,2024年8月完成全部建设内容。 |
编制三至五年期的县域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农村电子商务宣传工作县域内全域覆盖、进村入户,综合示范典型经验和成功案例获得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报道。 |
200 |
150 |
50 |
0 |
总计 |
2595 |
1500 |
200 |
895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
附件2:
分项目信息
项目1:
项目名称:浮梁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项目地址:浮梁县
承办单位:景德镇江泉科技有限公司等
项目实施目标:
建设浮梁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面积3000平米以上,入驻率达90%以上,为县域网商、农产品上行企业、创业者提供入驻、孵化、增值服务等一站式服务,协助政府统筹全县农村电商资源,助力浮梁电商产业发展。
项目实施内容:
利用县城内或周边闲置楼宇场馆,改造建设高标准的浮梁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聚焦服务提升,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完善中心服务功能,提升中心服务水平,对服务中心办公场所进行必要的基础装修(不含土建)、补充购置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培育或引入优质电商服务资源。中心作为政府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的平台,应协助政府合理统筹县域电子商务服务资源,为浮梁本地企业、网商、服务商、创业者等提供政策咨询、人员培训、物流快递、运营服务、孵化支撑、网络直播、电商知识宣讲等一站式基础性电商服务,做好服务资源落地和服务需求对接工作,协助政府解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遇到的问题。鼓励电商、文化创意、培训、营销等服务集聚发展,探索打造有浮梁特色的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
项目推进时间节点:
2021年10月开始筹备,2024年8月完成所有建设内容,探索建立长效运营模式,持续运营至示范项目终期验收后。
项目资金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32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25万元,市县配套100万元。
中央财政资金具体用途和支持标准:
可对服务中心办公场所进行必要的基础装修(不含土建)、补充购置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培育或引入优质电商服务资源以及为维护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营(如房租、水电、网租等)等费用给予补贴。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要聚焦服务提升。中央财政资金不能用于人员工资和日常办公经费等。
项目2:
项目名称:浮梁县乡村物流快递配送体系建设
项目地址:浮梁县
承办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浮梁县分公司
项目实施目标:
建设1个县级电商物流快递配送中心,同仓统配服务覆盖100%的乡镇和所有村级物流快递服务站,快递基本实现当天送达(派出)各乡村,偏远乡村2天送达(派出),农村产品上行快递成本与景德镇市基本持平。
项目实施内容:
由邮政等龙头物流快递企业牵头进一步整合县域主要的场地、车辆、人员、线路、快递、数据等物流快递资源,扩大共同配送范围;改造建设县级物流快递配送中心、改造建设镇村物流快递服务站点,补充购置自动分拣设备、配送车辆等必要的物流设备,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快递配送基础设施,向社会物流快递企业提供免费或微利服务。优化县城到镇村的快递配送线路及网络,提升服务农村的公益性,物流仓储分拣运营中心和公共配送平台服务水平;鼓励浮梁本地实体商业和电商快递的物流协同,整合县域日用消费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对发往浮梁县外的农村产品网货物流快递配送费用每单补贴不超过1元,补贴对象为农村产品经营主体;推动物流统仓共配,降低农村物流成本,解决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和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的物流瓶颈问题。
项目推进时间节点:
2021年10月开始筹备,2022年8月前物流快递配送中心投入运营,2024年8月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基本完成,并持续运营至示范项目终期验收后。
项目资金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56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60万元,社会资本200万元。
中央财政资金具体用途和支持标准:
整合物流快递资源,建设改造升级公益性仓储分拣物流快递集散中心、乡村邮路、物流村快递配送站点。对发往县域外的农村产品网货物流快递配送费用每单补贴不超过1元,补贴对象为农村产品经营主体,单个农村产品经营主体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工业品下行不予补贴。中央财政资金不能用于人员工资和日常办公经费等。
项目3:
项目名称:农产品上行体系建设
项目地址:浮梁县
承办单位:景德镇江泉科技有限公司等
项目实施目标:
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并切实推广应用。对至少1个优势产业制定或强制应用流通标准,形成一个有浮梁特色的产品品控体系,支持不少于5家农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农产品分级、包装、预冷、初加工、冷链仓储、配送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产品上行相关企业积极参加各类农产品上行相关展销展览。
项目实施内容:
开展浮梁县基础情况调研工作;制作短视频等进行品牌推广;鼓励传统企业开展电商平台开店和销售;开展各种类型农产品上行活动进行营销推广;统筹品控、品牌、认证、培训、营销等服务资源对接,为浮梁农产品的上行建立包括流通标准制定与应用、商标注册、品牌策划与培育、摄影美工、包装设计、网络直播等服务在内的综合服务体系,拓宽农村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促进农村产品线上线下销售的融合发展,重点支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品牌农产品及日用与工艺陶瓷等适合网销的农村产品;开展农产品分级、包装、预冷、初加工、冷链仓储、配送等基础设施建设,解决浮梁本地农村产品上线销售的前置障碍;加大农村产品线上线下产销对接力度,鼓励农产品上行相关企业积极参加各类展销展览推广,宣传浮梁本地知名农村产品,拓展线上线下融合的销售渠道,打造农村产品电商多元化供应链。
项目推进时间节点:
2021年10月开始筹备,2024年8月全部完成并持续运营至示范项目终期验收后。
项目资金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525万元,市县配套50万元,社会资本525万元。
中央财政资金具体用途和支持标准:
对农村产品上行的各类项目的补贴,单个项目补贴额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中央财政资金不能用于人员工资和日常办公经费等。
项目4:
项目名称:乡镇商贸中心示范建设
项目地址:浮梁县
承办单位:浮梁县景客隆鹅湖镇鹅湖超市、浮梁县经公桥镇老百姓购物中心超市、浮梁县蛟潭跃进中心超市
项目实施目标:
改造建设至少3个乡镇商贸中心,乡镇商贸中心综合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米。提供百货、生鲜、五金、品牌家电、家具等商品品类达到6000种以上,服务人口不低于2万人。
项目实施内容:
引导浮梁本地有实力的商贸服务企业选择人口相对集中的乡镇下沉供应链,建设集超市、农贸市场、物流快递、住宿餐饮、美容美发、维修、教育培训、健身等多种业态为一体的乡镇商贸中心,可对乡镇商贸中心经营场所进行基础的装修(不含土建)、购置必要的硬件设施设备,提升乡镇商贸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水平,同时,鼓励对周边15公里以内的中心村直营店、加盟店提供一定的配送服务能力,达到“设立一个点位,繁荣一片区域”的效果,满足农村居民日常购物、餐饮住宿、娱乐休闲、教育文化等多元化消费需要,激发农村消费潜力,提高乡镇居民生活质量。
项目推进时间节点:
2021年10月启动筹备,2024年8月前全部建成投入运营。
项目资金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34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70万元,社会资本170万元。
中央财政资金具体用途和支持标准:
可对乡镇商贸中心经营场所进行基础的装修(不含土建)、购置必要的硬件设施设备,提升乡镇商贸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水平。补贴对象为开设在乡镇(城关镇除外)、以经营食品、日常消费品的单体超市为主体,兼具维修、餐饮、农资农机等服务,营业面积达到一定规范的商业业态。单个项目补贴额度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不含土建)的50%。中央财政资金不能用于人员工资和日常办公经费等。
项目5:
项目名称:农村电商人才培养
项目地址:浮梁县
承办单位:浮梁县火花电子商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浮梁五八科创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项目实施目标:
健全农村电商人才培训转化机制,电子商务知识技能培训人数达2000人次以上,其中技能实操培训创业率和就业率不低于1%,重点培育一批电商创业带头人。
项目实施内容:
强化农村电子商务人员培训机制,开展多元化的农村电商培训。普及电子商务基础知识,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电商管理水平;积极开展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培育,对具备条件的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合作社社员应培尽培,重点围绕拓宽农村产品线上线下渠道,优化产品包装、摄影美工、直播带货、网店运营等课程,增强培训课程设置的针对性,提升培训转化率;培训机构做实做好培训档案记录,完善培训后跟踪服务机制,注重培训后学员的创业、就业、增收效果。
项目推进时间节点:
2021年10月开始筹备,2024年8月培训达2000人次以上。
项目资金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70万元。
中央财政资金具体用途和支持标准:
补贴只用于购买具备资质的电子商务培训机构的培训服务,不能用于补贴培训机构购置电脑、投影仪、音响设备、培训桌椅等硬件设施设备和基建装修。补贴标准要符合财政部、中组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或我省有关培训的相关规定。该项目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每个示范县至少应选择2家以上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中央财政资金不能用于人员工资和日常办公经费等。
项目6:
项目名称:农村电子商务规划宣传
项目地址:浮梁县
承办单位:景德镇市鹰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
项目实施目标:
编制三至五年期的县域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农村电子商务宣传工作县域内全域覆盖、进村入户,综合示范典型经验和成功案例获得省级及主流媒体报道。
项目实施内容:
开展浮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顶层设计研究,委托专业机构制定浮梁县农村电子商务五年发展规划,明确浮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定位和目标。加大电子商务政策和示范县创建工作宣传,政策宣传应进村入户,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创建综合示范工作机制;鼓励创建示范乡镇商贸中心,通过专业大赛、直播助农、电商节、论坛交流、展览展示、电商进集市等形式推动产品上行,助力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加大总结和宣传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力度,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营造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良好氛围。
项目推进时间节点:
2021年10月开始筹备,2024年8月完成全部建设内容。
项目资金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50万元,市县配套50万元。
中央财政资金具体用途和支持标准:
中央财政资金对农村电子商务研究、农村电子商务规划和宣传项目视实际发生费用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