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央、省、市、县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我局自3月起持续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为进一步拓宽线索来源、深化整治成效,现启动第二批问题线索公开征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线索征集范围
(一)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行为。同一行政执法部门的不同执法人员,对同一执法事项的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或不同行政执法部门对同一企业的执法标准或要求相互冲突,导致企业无所适从;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实施规范变相增加条件、设置门槛;行政裁量权基准幅度不合理,裁量的标准、条件、种类、幅度、方式、时限不统一,造成行政执法该严不严、该宽不宽、畸轻畸重等行为,以及其他没有法定依据擅自减损企业权益,增加企业义务的行为。
(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吃拿卡要”、粗暴执法,以及执法不作为等行为。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办关系案、人情案;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接受管理对象的馈赠、报酬、福利待遇,参加管理对象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将执法费用转嫁给管理对象,违规指定中介服务。
(三)违规越权执法行为。未经法定授权、合法委托开展行政执法;超越法定事项、管辖范围执法;组织第三方服务机构、辅助人员等无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开展行政执法。
(四)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行政执法行为。在行政许可环节违法增设条件;违规设定或撤销特许经营权、资质许可;妨碍经营主体平等准入、退出、迁移;保护本地利益,对外地经营主体搞内外有别、选择性监管、执法等。
三、线索反映渠道
1.来信举报:邮寄至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水利局朝阳西大道168号,浮梁县水利局水政水资源股。
2.邮件举报:flxslj2024@163.com
3.来电举报:0798-2626583(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四、注意事项
(一)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对反映人意愿对反映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二)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欢迎广大市场主体、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县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浮梁县水利局
2026年4月16日
文 字:廖爱国
一审一校:徐 坤
二审二校:彭 冲
三审三校:操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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