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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60025/2024-14455
关于县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9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4-07-22 来源: 浮梁县水利局 访问量:

臧中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东河河道臧湾村段河床清理事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前期,我局根据省、市水利部门的安排,已实施了中小河流治理东河臧湾段等项目建设,已对东河项目区河道进行了清淤疏浚和岸坡加固处理,河道行洪能力得到提升,治理效果明显。但由于受建设资金规模限制,未能解决所有问题,加上受近年来洪涝灾害影响,又出现了新的河岸塌方和河道淤积需要处理。

针对您提出的要求对东河河道臧湾村段河床清理这一情况,我局已在近期将实施的世行贷款项目东河水系及沿河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中予以建设,将解决您反映的问题。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并送省发改委审批,预计年底前可开工建设。

以上为我局对您议案的答复,有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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