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浮梁县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为统领扎实推进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对审计机关法治建设的领导
局党组始终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大政治规矩,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保持正确方向。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持续组织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二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开展各项工作。严格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具体要求,每年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纳入全局重点督办任务实施。三是坚持提升“关键少数”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会前学法要求,切实提升审计机关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四是积极履行市委审计办职责,筹备召开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二)依法全面高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审计项目开展,坚持依法履职,聚焦主责主业,立足经济监督定位,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围绕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围绕高质量发展、围绕推动兜牢民生底线、围绕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围绕权力规范运行强化监督,完成相关审计项目,高质量推进审计全覆盖。同时,不断推动审计整改提质增效,优化完善审计整改对账销号闭环管理机制,持续加大督促审计整改力度。
(三)大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通过集体研究讨论、民主集中、会议决定;在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等重大决策事项前按照规定程序充分、广泛听取专家、公众意见;在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重要行政行为风险评估、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核等方面,注重发挥公职律师、外聘法律顾问等人员作用,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审计项目计划、审计结果及审计执法相关信息,对审计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强化对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和问题线索的法制审核。
(四)强化对审计权力的制约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财政监督、司法监督、巡视监督,特约审计员参与相关专项检查、项目计划制定等工作。积极落实巡视整改,制定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清单、审计局政商交往负面清单、审计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等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等执法信息。不断加强内部监督,继续组织对我局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开展专项检查和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工作,常态化开展审计工作巡回检查。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领会不够深刻透彻,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与《纲要》规定的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要求、与首善标准仍有差距。具体表现在:一是对审计发现问题研究不够到位,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二是审计监督距离“审深审透”还有差距,审计质量水平还需不断提升。三是审计干部队伍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与新时代审计工作要求还不完全适应。这些问题将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研究解决。
三、2025年工作初步安排
县审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更好发挥审计在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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