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西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报送法治建设和审理工作总结的通知》(赣审办法发〔2018〕1号)的文件要求,浮梁县审计局高度重视,认真梳理一年来的法治建设和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县审计局将法治建设与依法审计紧密的结合,坚持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审计保障用法。一是加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监督。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财政资金更加合理、有效地使用。二是加强政府投资建设。有效控制了工程建设中的高估冒算、偷工减料、损失浪费等现象,进一步规范了建设单位基本建设程序,保证了建设资金真实、合法、有效的使用。三是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促进了财务核算的规范和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增强了领导干部执纪意识、履行意识和环保意识。四是严格督导审计整改工作。督促被审单位建立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二、注重审计权力制约,强化权力清单管理
按照县政府的部署安排,加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建设,按要求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在此基础上,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有效地规范审计权力运行。
三、严格规范审计人员执法行为
制定了《县审计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和《浮梁县乡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实施方案》规范了我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保证审计完成质量。
四、加强审理工作机制
定时召开审计业务工作会,对审计项目安排、重要审计方案、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等事项进行讨论。明确审理职责,审理人员负责对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取证、适用法律法规、审计程序、现场管理办法执行等进行初步审理,总审计师对项目审计质量进行总把关。
五、审计人员及时开展普法活动
每个审计小组充分利用审计进点会,向被审计单位进行相关财经法规的宣传,切实做到“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地与被审计单位沟通,扫除被审计单位法律法规知识的盲点,充分发挥现场释法普法优势效果。
六、加强审计领导和干部法治能力建设
2017年,局领导多次带头组织学习审计法律法规,学习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以及依法审计工作等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全体青年干部学习《审计法》、《江西省审计条例》以及警示教育并通过考试检验学习成果。通过学习提高审计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牢记职权法定,切实保护人民权益。全局审计干部能够主动参加网上学法知识考试,营造良好的依法审计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