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浮梁县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浮梁县审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浮梁县审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支出预算总表
十、财政拨款预算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浮梁县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二)参与制定地方性审计、财经规范性文件,制定审计规章并监督执行情况,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审计机关的业务;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县级财政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县级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县属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对县属党政机关和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县属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事项。
(四)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五)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提出对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六)依法受理被审计单位对县(县、区)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复议申请。
(七)组织对县(县、区)审计机关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依法发球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实施对内部审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八)承办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共有编制数为16个,其中公务员10个,全部补助事业编制3个,部分补助事业编制3个。实有人数24人,其中在职16人,离退休8人。
本部门本级设置人秘股、行文股、固投股、经责办四个股(室),下设二级事业单位:工程预决算审计中心、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浮梁县审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264.80万元,预算总额比去年减少2.5万元,主要由于经费支出减少。
2、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为264.80万元,比去年支出减少2.50万元,主要由于经费支出减少。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20.80万元,项目支出4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行政运行支出199.93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4万元,其他审计事务支出20.87万元。
按经济功能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29.9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90.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36万元。项目支出44万元。
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76(非税收入返还)万元。
3、2019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64.80万元,较上年减少2.50万元。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20.80万元,较上年增加4.7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9.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0.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6万元。项目支出44万元,较上年减少8.00万元。
4、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费用预算90.4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6.62万元,增加1.08%。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预算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为6万元。
6、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险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第三部分浮梁县审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三公经费”:反映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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