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浮梁县政协2022年第52号提案的答复
郑烨委员:
感谢政协委员对我县司法工作的关心、关爱!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法院一审民事案件立案时先按简易程序收取一半诉讼费的建议》已收悉,提案对我县民事案件诉讼情况调研翔实、全面,存在问题剖析准确、切中要害,对策建议中肯、很有参考意义。我单位非常重视委员提案工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股室为成员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班。对报告认真研究,专题开会安排部署工作。现就提案答复如下:
一、目前法院民事案件立案诉讼费收取情况
经咨询浮梁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目前民事案件诉讼费收取按最高人民法院2007年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疫情期间,最高人民法院也有相关优惠措施,但未有一审民事案件立案时先按简易程序收取一半诉讼费的规定。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也没有出台相关文件。
二、解决办法
县法院表示,将提案建议汇报给上级法院,商议能否参照其他地区法院做法,采取更加有利于诉讼当事人的便捷方式。如有最新进展,将及时与您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胡征 0798-2620148,邮政编码:333400
浮梁县司法局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