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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梁县司法局机构设置与职能
发布时间: 2025-12-12 来源: 浮梁县司法局 访问量: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负责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办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等。

(七)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九)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指挥中心)

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督办、政务公开、综合统计、保密、信访、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重要文稿的组织起草、公文审核和信息报道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通信信息技术网络建设,承担网上巡查监督、收集汇总信息、应急处突指挥、建设互动机制、服务领导决策工作。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落实建设标准、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办法。负责本系统服装、警车等管理工作。负责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建设,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表彰奖励、离退休人员管理、人才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协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负责县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核发管理行政执法证件。

负责人:张韧斌

联系电话:0798-2620148

(二)社区矫正管理股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督促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帮教安置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调查研究工作。

负责人:刘扬

联系电话:0798-2621618

(三)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组织、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组织、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负责人:程逢元

联系电话:0798-2622148

(四)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负责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义和措施。负责拟定本系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承办全面依法治县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法治督察工作。接受各乡镇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全系统宣传思想工作。指导、监督全系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指导、管理全系统干部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组织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指导全系统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工作。

负责人:马旭喆

联系电话:0798-2626148

(五)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浮梁县县直公职律师办公室)

负责指导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援助、公证、律师、仲裁、司法鉴定等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有关公证、律师、仲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并实施国家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负责县法律顾问团的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承办县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和行政赔偿有关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工作。负责行政复议事项的受理工作。承担县政府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代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以县政府名义签订的协议、合同、备忘录等法律文书和县政府对外协商、谈判重要文件的法律审核等工作。承办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审查工作。

负责人:叶廷玉

联系电话:0798-2626007

(六)政工科

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政治工作。

负责人:王喆

联系电话:0798-262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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