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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60025/2021-04424
县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0 来源: 浮梁县司法局 访问量: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司法局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第三十二条文件规定内容,规范工作流程,对涉及包括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律师、公证管理工作、法治宣传和依法治县工作等在内的工作内容进行了公开。截止2020年12月31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02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工作动态、发展规划、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单

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1、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集中在本部门出台的各类文件和工作信息,对法律法规或上级规范性文件公开、解读的较少。2、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3、信息公开呈现主动公开单一向度特点,与群众的交流互动较少。

下一步改进措施:1、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纵深发展,扩大公开范围,主动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2、完善门户网站公开渠道,在全面完成门户网站迁移的基础上,及时恢复正常的更新工作,主动利用门户网站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3、对照我局职责范围,按照“应公开尽公开”、“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原则,对我局信息进行补充、完善、更新,为群众提供更全面、准确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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