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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6-05 来源: 浮梁县司法局 访问量:

2023,我县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和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全面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为目标,靶向施策、精准发力,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全县学习热潮

一是领导带头学,县委县政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常态化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法等法律法规,形成常学常新的学法氛围。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2023年全县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2023年全县新提任科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等考试的重点考试内容,做到以考促学,以学促干,实现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用法。二是组织集中学,邀请省“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吴姝韵讲师到我县开展3次“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宣讲活动,各部门单位自行开展习近平大讲堂、学习会、培训班等活动136次,覆盖干部3667人次,各乡镇和各村(社区)结合“法律明白人”培训,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70余次,覆盖“法律明白人”1900余人次。三是广泛宣传学,在浮梁发布、平安浮梁、浮梁司法行政等网络平台发布、转发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内容,精心制作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海报,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形成全县干部群众共同学习的生动格局。

(二)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践行“两山”生态理念

一是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获得创新突破,2023年度,我县“践行两山生态理念法治守护浮梁绿水青山”单项创建项目成功获评江西省首批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项项目。二是建立“生态检察+碳汇补偿”协作机制,在传统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方式外,探索开展以缴纳森林碳汇补偿金的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办理全省首例“认购碳汇+劳务代偿”生态修复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先后引导当事人认购碳汇213.32吨,追缴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损失84556元。三是建立“两山”生态检察修复示范基地,启用210 亩山场修复受损生态,将公益诉讼赔偿资金运用到生态修复基地建设工作,补植复绿杉木、檫木、侧柏4万余株,由银坞林场负责后续林业管理,形成生态修复衔接有序、配合高效的工作机制,一站式覆盖林业生态修复保护、沉浸式宣传教育、碳汇生态赔偿修复创新等实体性功能,更全面展示“两山”生态检察司法实践成果。

(三)提升政府依法执政能力,推进科学依法决策

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出台《浮梁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贯穿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做到决策合理、程序合法,确保公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二是充分发挥法律支撑作用,县法律顾问团2023年度共参加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72次,审查法律文书以及出具书面法律意见115件,代表县政府参与诉讼案件12件,接受各类信访协调、法律咨询近200次,为我县重大决策部署提供专业咨询和法律意见。三是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2023年度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首长行政应诉出庭率达到100%,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未出现因我县行政机关不履行生效判决而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件,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四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进行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共审查政府文件1500余件,确认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9件,确认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29件。其中县政府及政府办68件、县政府部门27件、乡镇34件。

(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严格落实三项制度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面落实持证上岗、资格管理等制度,举办2场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受理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36人执法资格申请,发放行政执法证件32个;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检查,查看4个行政执法部门、8个乡镇共计78份执法案卷,对执法程序不规范之处当场下达《专项监督检查的反馈函》明确整改落实时限。二是推行执法新方式,持续推进“企业安静期”“首违轻微免罚”和“首违不罚”等行政执法领域创新工作,印发《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行政监管领域“首违轻微免罚”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和《浮梁县行政执法监管“首违轻微免罚”事项清单》,梳理我县各行政执法领域免罚清单共计480条。截至2023年底,我县共免罚82876起,免罚金额达864.9万元。三是完善乡镇执法标准,出台《浮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协调协作机制、执法案件协调会商制度及两法衔接等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财政局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综合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措施》,强化用人用编、资金支持,完善我县行政执法乡镇赋权事项自由裁量基准71项。

(五)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一是全面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全县各级投入建设资金100多万元,新建县级法治文化公园1座,乡级法治文化广场16座,村级法治文化阵地新建率超过70%,逐步实现县乡村全覆盖,让法治文化、法治元素融入群众的生活,潜移默化地感受法治教育。二是丰富法治文化宣传内容,在县政府官网开设“法治文化产品库”线上专栏,及时发布《小明和民法典的故事》漫画集、根据基层调解工作人员改编的《联调连心》、以案释法的微动漫《琵琶行》等我县各类法治文化作品,丰富普法内容,弘扬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其中的《琵琶行》获评江西省检察机关十佳微动漫。三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等重点法律法规知识,制定《全县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工作方案》《关于全县开展2023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等活动方案,组织多家单位联合开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题宪法宣传活动。活动期间组织全县12名司法所长深入80余个村(社区)开展“千所进万村”活动,覆盖群众7000余人次县直各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50余场次,受众4000余人次,提升村(社区)干部和广大群众法治素养。

(六)提升基层普法中坚力量,推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提质增效

一是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举办了覆盖县、乡、村三级270多名普法教育工作者的全县“八五”普法骨干暨“法律明白人”骨干培训班,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内容。各乡(镇)适时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人民调解等法律知识,引导“法律明白人”骨干参与法治宣传、化解矛盾纠纷、法律服务等法治活动中去,2023年度各乡镇、村(社区)共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150余次,普及“法律明白人”2600余人次。二是建立“法律明白人”服务实践站(岗),依托公共法律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矛盾纠纷调解室等在全县每个乡镇均建设了“法律明白人”法治实践站,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村委会便民服务点在所有村(社区)建立了“法律明白人”服务工作岗,为“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实践搭建平台,推动“法律明白人”顺畅参与到基层法治实践中。

(七)基层法治基础进一步完善,法治服务更加优质

一是边界联调会“四联”工作法护平安,通过“西(西湖乡)新(祁门县新安镇)”“鹅(鹅湖镇)赋(上饶市婺源县赋春镇)”联合调解委员会,搭建“治安联调”“组织联建”“文化联谊”“产业联动”的“四联”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品牌模式,实现了两地治安共稳定、文化共交流、经济共发展的良好效果。二是全面完成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一块牌子标识亮、一个前台三个岗、干净亲民六间房、六项职能专人扛的要求,大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升级,规范司法所外观标识,优化各类功能室布局,配新配齐司法所软硬件设备,目前,全县所辖16个司法所全部完成规范化建设。三是持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成立了全省首家“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级共享法庭”“园区‘贸易共享法庭’”,推动法律服务向企业、向园区、向村(居)延伸,为企业群众提供更为精准、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四是“互联网无人律所”智慧法务终端实现全覆盖,在全县16个乡镇和4个城市社区搭建“互联网无人律所”,为群众提供法律业务办理、在线学习法律知识、半小时内免费律师在线法律咨询等综合法律服务,实现法律服务6秒极速响应、24小时“不打烊”,有效缓解群众寻求法律服务费用高、跑路远、耗时长的不便,打通了法治为民“最后一公里”。

    二、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年来,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治政府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对薄弱;二是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少数行政机关内设法制机构力量有待加强;三是各县直单位与乡镇行政执法队伍之间职责关系还需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效能需要进一步提升。四是“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建设不够完善。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少数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还不够强,抓工作落实力度不大、标准不高,基层法律专业人才较少,行政机关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不足,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到位等。下一步,我县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重点加强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督促县政府各部门单位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辅读本,灵活运用多种学习方式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全县领导干部深学笃行实干。

二是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以江西省第二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契机,根据全国《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精神不断提高政府机关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实现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提升,

三是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根据《景德镇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实施办法》精神探索施行“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持续开展普法骨干培训,培养他们在执法过程即时普法的法治意识。

四是强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在新招录公务员中增加拥有法律学位的人员比例,补充法治建设工作中的人才缺口,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在我县落户的帮扶力度,挖掘新的社会法治人才。

五是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按照《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开展专项监督,协调县直赋权单位对乡镇执法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逐步实现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

六是全面推进信访法治化。进一步提高各级干部依法办事的法治理念和广大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的法律意识,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导向,实现信访预防法治化、受理法治化、办理法治化、监督追责法治化、维护社会秩序法治化的“五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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