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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浮梁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1-11-08 来源: 浮梁县司法局 访问量: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524日至624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就巡察情况向县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反馈,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司法局党组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问题和意见,制定《中共浮梁县司法局党组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浮司党字〔202132号),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负总责,明确班子成员分别牵头负责,并细化整改台账,将整改任务具体落实到分管领导和有关责任股室,同时把整改工作落实到各项业务工作中。

二、巡察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学习流于形式,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的表面层次,结合实际开展集体讨论和互动交流少。

整改情况: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同时推进支部学习常态化,丰富学习内容,细化学习安排,围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坚持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学思践悟结合,提升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

2.对党的十九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重视不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政治理论学习片面理解为意识形态工作,对基层司法所督促检查、指导不够有力。二是没有按照上级要求研究制定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年度计划。2021年没有召开班子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把好舆论宣传关,掌握政法机关在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加强对基层司法所监督检查力度,利用公众号唱响主旋律、宣传正能量。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制定意识形态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

3.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结合不够紧密。党史学习教育的重点与教育整顿的目标是一致的,而局党组将两项工作统筹联动、贯通融合不紧密,重点放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力度不够。以党史学习教育引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发挥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加大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推进力度,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搅动干部思想,以党史学习教育引领各项工作开展,提升工作质效。

4.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领导班子表率作用发挥不够。班子成员全局意识不够强,对分管以外工作关注不够,协调落实不够有力。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明白人”宣传等重点工作中推进不够有力,在基层司法所走访中发现,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整改情况:我局强化党组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班子成员之间注重协调沟通,共同推进工作落实落地。同时加强对基层司法所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规范档案管理。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沟通,保障业务用房等硬件设备。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扶持,向基层倾斜,给予基层工作人员人文关怀,促进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职能在基层发挥。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四风”顽疾仍不同程度存在。学风文风会风不实,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上级要求缺少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会议记录呈现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工作不求实效、流于形式,制定的制度书面化,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带头改进作风,重点针对意见反馈的“四风”问题认真查摆,深刻剖析原因。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个别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党员干部及时“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2.履职尽责为民强化服务担当意识不强。一是党组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少、联系群众不多,对各司法所和一些情况掌握不够全面,业务指导不够。二是在惠民政策、法律法规、基层司法所职能业务的宣传上公开广度不够。

整改情况:局党组和局属各股室加强与基层联系,开展司法所业务指导与培训,全面掌握各基层司法所工作情况。深入群众,加强联系与沟通,了解群众困难,及时提供帮助,推进各项职能工作和政策落地开花结果。同时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宣传力度,及时公布工作动态,提升工作知晓度。

3.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是三公”经费把关不严。2019年公务用车经费累计支出1.58万元,2020年累计支出2.16万元,增长0.57万元。违反了“三公”经费逐年递减的规定。二是违反财务管理制度。20201月初余额和20215月期末余额在建工程科目余额同为235.67万元,未及时足额清账。三是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格。2020年至20215月,公务接待费用科目原始凭证均未见到国内公务接待审批表。

整改情况:我局认真领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财经纪律,遵守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公务接待行为。同时对未及时足额清账的款项清额,并出台《浮梁县司法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对检查发现的补充公务接待费用科目中缺失的审批表进行补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党组织建设弱化。“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2021年司法局党总支未研究制定学习和工作计划,“三会一课”没有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开展。且至今尚未创建标准化党员活动室。

整改情况:局党总支按照党建工作要求,抓好各支部学习,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制定年度工作和学习计划,建立标准化党员活动室。并持续加大整治软弱涣散党组织的力度,推进基层党建“三化”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狠抓健全组织、完善制度等重点任务,创新开展组织生活,激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引导教育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2.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一是司法所辅助人员思想波动大。司法所辅助人员普遍感到司法行政工作地位低、待遇差,“跳槽”思想普遍存在。二是基层司法所实际运行中“人岗分离”。机关借调、其他部门抽调等,导致司法所人员长期在编却不在岗。在走访调查中发现,5个司法所就有4位所长未在岗,均抽调到其他单位工作。三是司法所的监督和管理不够严格。局机关股室对司法所的业务指导不够,司法所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方面有待加强。未制定司法所年度考核制度。

整改情况:局党组会议定为全局辅助人员增加月工资200元,10月落实到位。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扶持,向基层倾斜,给予基层工作人员人文关怀。加强与借调单位沟通,加强基层司法所人员配置,改善“人岗分离”局面。加大对基层司法所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基层司法所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3.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担当不足。一是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实,重部署、轻落实;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缺位,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抓得不紧。2021年未按要求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未对下属单位落实党风建设情况开展检查。二是对上轮巡察指出的问题整改认识不到位。把责任制写在纸上、订在本上,重部署轻落实。2020年局工作总结报告上没有对上轮巡察指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总结,2021年工作计划中未安排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建立长效整改机制。

整改情况:进一步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纪检监督责任,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正确认识上轮巡察问题整改,再次梳理问题,和此次巡察“回头看”同部署、同落实,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四)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欠缺,落实上次巡察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1.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整改监督责任有欠缺,日常监督不够深入。一是长效机制还不够完善,满足于巡察反馈问题清零、整改销号,举一反三不够。二是没有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局党组没有认真学习贯彻中共浮梁县委关于认真做好省委第一巡视组“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浮发20214)文件精神,执行公务接待仍有差距。

整改情况:我局出台《浮梁县司法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以巡察“回头看”整改为契机,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举一反三,深入查摆单位存在的问题,做好整改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中共浮梁县委关于认真做好省委第一巡视组“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规范公务接待行为。

2.部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存在边改边犯现象,未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对“思想政治建设有松懈,理论学习流于形式”反馈意见整改不够到位。对制定《县司法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严,党组中心组未召开集中学习。二是对“一岗双责”履职不力反馈意见整改不够到位。执行《县司法局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不严肃,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记录简单,让大家对违法纪律行为红红脸、出出汗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对“干部队伍建设亟需加强”反馈意见整改不到位。司法所人员力量有欠缺,力量单薄,基层司法所的队伍建设、经费保障不足,从而影响司法所职能发挥。四是对“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仍有抬头反馈意见整改不到位。制订的《县司法局考勤管理制度》,未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未每月公布考勤结果。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引发大讨论,搅动干部思想。二是关注干部思想动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领导班子切实扛起“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正确发挥党内监督作用,监督党员干部行为,对不正当行为及时“咬耳扯袖”。三是进一步完善队伍建设,保障基层司法所人员配置及经费,充实基层力量,促进司法行政职能在基层发挥。四是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目标任务,推动制度落实落地,整治顽瘴痼疾,整顿作风顽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总司法局党组将组织全体干部切实履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管理,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持之以恒的抓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督查,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举报。举报电话:0798-2620148,地址:浮梁县浮梁大道877号,举报邮箱:flxsfj@126.com。请标明“对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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