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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梁县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2-23 来源: 浮梁县司法局 访问量: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我县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景德镇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7—2020年)》和《浮梁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7—2020年)各项任务,努力推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全县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我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亮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1、高位部署,科学谋划布局。

机构改革后,根据调整,建立了县长程新宇任组长的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完善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体系。县长程新宇自觉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制定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将其纳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围绕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认真落实市里和县里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2、率先垂范,狠抓能力提升。

县政府领导率先垂范,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和法治业务培训重点。县政府办印发2020年度浮梁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将《土壤污染防治法》《公务员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外商投资法》《公共图书馆法》《个人所得税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学法内容,进一步提升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抓住“关键少数”、发挥“头雁效应”,各乡镇各县直单位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落实《职责规定》的情况纳入法治浮梁、全面依法治县年度考评指标体系,有力推动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县委组织部将法治建设情况列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考核述职内容。

3、健全决策机制,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在重要规范性文件、重要行政执法活动、重大纠纷矛盾调处和重要合同的签订做到合法、合理、程序正当、诚实守信、高效便民和权责一致。认真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贯穿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2020年以来,全县正式出具法律意见书238件,实现全县各级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今年,法律顾问团围绕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按要求列席县政府有关会议,积极发挥决策咨询论证作用。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落实乡镇赋权工作。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服务办《关于抓紧推动乡镇(街道)赋权工作落实的通知》(赣政务明电﹝2020﹞10号)要求,在市政府指导下,分步骤完成乡镇赋权工作。于2020年6月23日印发《关于公布赋予乡镇首批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的通知》(浮府字﹝2020﹞46号),截至11月中旬,我县赋予乡镇84项权利。

二是不断完善实体大厅建设,持续推进“赣服通”分厅建设,我县分厅于2019年8月12日上线运行,“赣服通”升级为3.0版本,我县共上线本地政务服务事项109项,梳理上报“无证办理”事项11项。全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疫情防控期间,通过一窗平台浮梁分厅和“赣服通”app实行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有效减少了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

三是深化“一次不跑多趟”办事流程。通过减流程、压时限、通网络,进一步推动更多“多次跑”事项优化为“只跑一次”或“一次不跑”事项,将更多的“只跑一次”事项转化为“一次不跑”事项。

2、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我县高度重视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活动,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积极落实相关政策,扎实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成立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印发《中共浮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的实施方案》(浮法委﹝2020﹞8号)《浮梁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浮法委﹝2020﹞7号),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及工作要求。各乡镇级全县专项行动工作责任单位均已成立专班并结合本地单位工作实际细化了任务分工和责任落实,项专项行动任务已全部启动,大多数已初见成效,部分已基本完成,专项行动工作成果显著。

3、持续推进“信用浮梁”建设。

我县进一步提升信用信息化水平,持续推动”红黑名单”管理和联合奖惩工作,县财政局与市场监管、税务、金融和检查等部门共享信用信息,利用信用中国平台,做到采购参与主体均信用档案覆盖率100%。

(三)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1、严格行政执法。

一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县里实施意见的安排,扎实推进全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工作。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各项工作任务同全县政务服务、信用体系建设、“两法衔接”等重点工作任务的深度融合,努力实现各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一体化推进,达到减负提质的效果。

二是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效用。积极配合政务服务办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假设,目前,29个行政执法单位共录入监管事项405个,制定检查实施清单450个,完成率100%。按照国务院“放管服”会议和李克强总理的讲话精神,涉及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需实行重点监管,其他监管事项提倡通过双随机模式开展行政监管。全县共有237个事项采用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的影响和干扰,进一步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2、规范文件监督管理。

积极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行政决策行为,防范行政决策风险。司法行政部门深入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按照《立法法》中关于“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这一规定,实行严格审查,严格把关,2020年以来,全县正式出具法律意见书238件。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制度,及时将以县政府出台的文件报到市政府和县人大审查,接受市政府和县人大的监督,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增强群众法制获得感

1、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我县按照市政府复议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率先在全省开展复议体制改革。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优化复议资源配置,制定出台《复议听证规则》《复议和解、调解规则》等,设置了专业的行政调解室,明确了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流程,提高了调解结案率。利用互联网+的运行模式,开通网上受理平台,进一步畅通复议渠道,深入探索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提升行政复议透明度和公信力。以“应出尽出”为目标,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有效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2、完善矛盾多元化解机制。

坚持以平安创建为抓手,按照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的思路,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建立人脉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多元华调解手段衔接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机制,逐步走出了一条“党委、政府主导、政法综治协调、职能部门负责、各方联动配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新路子,有效提升了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的效率和能力,有效提升了维护社会稳定的水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出台进一步深化“访调对接”试点工作的意见,权力推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效衔接,创新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融合发展,绝大多数矛盾纠纷通过法定渠道得到解决。积极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3、提高全民法治素养。

全民守法是法治社会的基础工程,紧跟时代发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先后在6.25国土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在全县组织开展了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2次,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社区矫正法》《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条例,开展法治宣讲活动26余场,受教育者达5万多人次。大力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建设,在前期建设的基础上,我们继续开展培养工作,进一步发展壮大法治教育宣传队伍,针对全县法律明白人骨干,组织了全县骨干培训,接受培训的骨干198人。各乡(镇)也因地制宜地开展了法律明白人培训工作,共培训法律明白人2600人次。到目前为止,全县各行政村每10户已经培养了1名“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已占总户数的50%以上,全县16个乡(镇)共培养了35000多名法律明白人。在全面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过程中,每个乡(镇)有特色地打造了两个培养点。全县共建立了34个样板培养点。今年年底“法律明白人”培养人数达到全县总户数的50%,有效的提升了全县人民群众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二、存在的不足

在全县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县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主要为:一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平衡;二是法制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运行时效有待强化;三是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进行社会治理的法治理念还未普遍树立,法治能力还有待提高。四是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还需进一步规范,行政制约与监督机制还有待健全;五是法治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1年度工作计划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也是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决胜之年。我县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大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景德镇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7—2020年)》,推进我县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将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一是做好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抓好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特别是要对标对表中央、省委和市委精神,科学编制《浮梁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二是继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规范权力运行。做好全市机构改革后机制体制建立健全工作,逐步释放改革“红利”。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继续深化行政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

三是规范行政法,深挖执法潜力。持续加强对领导干部、执法骨干的法治培训。运用好新方式、新手段,挖掘执法潜力,加强重点领域执法队伍装备配备,完善线索发现机制,形成执法合力,不断提升网格精细化、深度化管理。

四是加强重点工作指导。继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民法典》《社区矫正法》等新颁布新修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基层法治实践的亮点、特色,努力打造更多法治建设“浮梁样板”。加大新增立法的执行监督力度,对已经公布实施的新增立法,开展法规、规章实施后的评估工作,跟踪条例规章实施效果,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新发实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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